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九章 腊八(第1页)

宋煜自从被那两颗蟠桃洗髓伐毛过后,无论外在气质还是内在各种器官,就已经得到过全方位的强化和提升。

这也是为什么他当初一觉醒来会变得让宋雪琪惊叹,让所有人感觉他像个贵公子的原因。

英俊,和气质极佳的英俊……那是两回事。

如今修行真经已有两个月,终于打通全部穴道,他的实力……再次有了质的飞跃!

先是视力与感知!

最初他需要通过运行真经,才能让自身五感得到增强,让神识变得强大。

从而可以清晰感知周遭。

现在不用了!

无需运行真经,视力和感知就已经双双变得极为强大!

视力方面远鹰眼。

在这漆黑夜色中,他从出城那一刻,就可以清晰看到三十里外大山上的树木。

甚至可以细节到看清楚树叶的抖动!

正常情况下,隔这么远,即便是在晴朗白天,普通人也只能看见一片灰突突的景象。

而宋煜无需动用任何能量,仅凭一双眼,就可以捕捉到如此精细画面。

感知方面同样强大得吓人。

几十上百米范围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随时随地……映入到他精神识海!

一般的暗劲巅峰……哪怕打通全身穴道,也不可能拥有他这种强视力与感知。

化劲宗师不是很了解,以后见到,倒是可以请教下。

其次是通过真经吸收的灵力给他带来的好处。

其他暂时还没尝试,不是很清楚。

但刚刚来的路上,他施展轻功长途奔袭,对体力的损耗非常之小!

仙法修炼出的能量,深厚而又绵长。

质量高到令人难以置信!

今年冬天接连几场大雪,导致这座山上积雪非常厚。

一些坑洼之地甚至有五六尺深。

哪怕是经验丰富的猎户,也不敢轻易踏足。

宋煜施展轻功踩在雪上,几乎只有一层淡淡脚印,不细看的话……甚至不会注意到。

来到山顶,回夜色中的寒江城。

被一条寒江横穿而过的古城几乎漆黑一片,只在城东最繁华那条街上,能够看见一条“光带”,宋煜可以清楚看见街上那些人的表情。

从青楼出来,脸上带着满足,脚步虚浮的男人;街边卖各种小吃的中年人看着对方那鄙夷而又羡慕的眼神;一些酒醉贵公子踉跄的动作以及他们身边带出来的姑娘登上奢华马车那一刻眼中的欣喜……

如同一场高清默剧,全部映现在宋煜眼中。

“这就是真正的高手视角吗?这也太变态了吧?”他忍不住低语。

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些武侠片——

高手坐在山巅石头上,左边放着一把破布缠绕,只露出剑柄的剑,右手握着個酒葫芦,眼神冰冷地看着几十里外的破旧古城。

镜头迅拉近,聚焦在某个张扬跋扈,正在调戏民女的恶霸身上。

坐在山上的高手霍地动了……身形如同闪电一般,在虚空接连几个闪现就出现在城里。

直接放大,一剑斩落恶霸狗头。

那会儿只觉得夸张。

这尼玛是武侠片还是玄幻片?

现在却是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当然,他肯定做不到几个闪现就出现在几十里外的地方,至少现在不行,但看清楚城里景象,这个真的没问题了。

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闺宁

闺宁

谢姝宁死了。同幼子一道死在了阳春三月里。可眼一睁,她却回到了随母初次入京之时。天上白茫茫,路上雪皑皑,年幼的她被前世郁郁而终的母亲,和早夭的兄长一左一右护在中间。身下马车摇摇晃晃...

神医家的小夫郎

神医家的小夫郎

林竹自小没了娘,爹娶了后娘以后也成了后爹,所以亲事上没人会替他做主不管是前头说好的农户,还是同父异母的弟弟非要换给他的书生,抑或是书生娘塞给他的二房侄子,他都只能接受本来以为到了夫家也...

快穿:疯批宿主他装得楚楚可怜

快穿:疯批宿主他装得楚楚可怜

季司深任务世界遇上了白莲花怎么破?那当然是走白莲花的套路,让白莲花无路可走!当白月光在霸道总裁面前哭惨堇年,我知道,我只是他的替身,你去吧,我爱你,所以没关系的。不,深深,我爱的是你。当白莲花在残暴王爷面前撒娇王爷,深深想要王爷抱抱亲亲举高高,你不准对别人亲亲抱抱举高高!嗯,只对你。后知后觉的某小白莲突然意识到不对劲,这货怎么越来越熟悉呢。...

豪门少爷被迫协议恋爱后

豪门少爷被迫协议恋爱后

预收文豪门万人嫌他疯了反正是反派,为什么不能放飞自我?发疯的感觉真爽,再来一次(文案在最后)本文文案苏安澜穿越了,穿成了豪门流落在外,母亲刚刚亡故的私生子。他的哥哥是书中主角,而他是即将被主角灭掉的反派炮灰。苏安澜不甘心。为了活命,他兜兜转转,抱上了一条粗壮的大腿他哥的好兄弟,傅瑾年。苏安澜你帮帮我,怎么样都行。傅瑾年挑眉怎么样都行?后来,傅瑾年家宴上,他当众宣布自己是同性恋,而苏安澜就是他要相守一生的人。苏安澜你大爷的。也没人告诉他要这么玩啊!以下预收文文案沈暮云穿成了豪门文中的万人嫌反派。穿过去第一天,他就被推到水里。岸上所有人都等着看他笑话,沈暮云爬起来,对着幸灾乐祸的对头就是一巴掌!他冷冷问你什么身份?也敢笑话我?众人目瞪口呆。他莫不是疯了吧?但都敢怒不敢言。毕竟沈暮云虽然是个怪胎,却实在家世显赫,他们惹不起。发疯的感觉真爽,沈暮云看着渐渐都害怕他的人们,由衷觉得。毕竟自己只能活三年,爱干什么干什么吧。他坐在花园里,左手冰可乐,右手薯片,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是不错。他当了十年社畜,终于也是放飞自我了。这个时候,有人握住他的手腕。来人语气低沉而温和你忘了,你身体不好,不能吃冰的。沈暮云你谁啊?他回头,瞪大眼。这不是书中主角吗?阅读指南1豪门恩怨何时了?往事知多少2疯批受x阴暗攻3可以试试先婚后爱,双洁,1v14更新时间稳定坑品好,欢迎收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