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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点将剩余的积木也碰倒,晋楚索性收回手,拿着几块在手上摆弄,“这个罩子只能扼断空间,他无法借由阴影进来,你无法施展转移出去,其他方面没有影响。”
“我只是没想到裴邵会不在身边而已,”晋楚垂下头,碎发遮蔽双眼,透过缝隙打量着屋内布局,“毕竟我们一直在一起。”
“确实,百年之数,真的会习惯另一个人的存在。”
“不止,”晋楚手掌抚上额头,眼帘抬起似乎都有些累,略略合眼,“在进入循环以前,我们就认识很久了,小学、初中、高中,幼时第一次在医院遇见他时,我就觉得……”
晋楚停顿,喘了口气,“真是个脾气暴躁的倔小孩。”
晋楚说得轻飘飘的,张怀瑾却忍不住笑了,见晋楚望过来,“不好意思,我不是在嘲笑,只是觉得你俩在某些方面有点像。”
有时候旁人不分场合、不分限度的喜欢会给别人造成麻烦,就比如先前的廖庭轩。
甚至廖庭轩所谓的好感比起“喜欢”,更像“兴趣”,张怀瑾如果是晋楚的立场,是会对那几句轻挑的话语感到生气的。
裴邵的感觉则截然相反,内敛、尊重、体贴、全心全意、不善言辞只会做事的笨拙。
廖庭轩的言语,在张怀瑾看来不光是对感情的随意,实际上也侧面暴露了对他们的轻视。
生死、战争、敌对,各种因素的加持之下还能说出“你正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愿意看在你的面子上留他一命”,既是对自己阵营缺乏契约精神的体现,也是对他们能力的践踏侮辱。
张怀瑾最初听到的时候就觉得好笑,果然,无爱国之心,背弃祖国者,又怎么可能为投靠之所舍生忘死。
投靠之所自然也不会将他们纳为“自己人”。
晋楚抬眸看向张怀瑾,“有吗?”
看过来的眼睛里当真清透如洗,张怀瑾有些不可置信,“我只是觉得,裴邵对你很特别,似乎是……很喜欢。”
说实话,张怀瑾一般不会对他人情感推波助澜。
喜欢很难掩饰,很少有看不见或者全然不知道的人,除非过于自卑迟钝或是明知而故作不知,后者自不必说,有些前者也不一定喜欢对方,贸然撮合更像起哄拱火,结果不一定是好的。
这次张怀瑾也没有要多管闲事的意思,只是被晋楚那时突然的状态惊到,本就不觉得晋楚属于自卑迟钝或故作不知的任何一种,这下还品出些裴邵对晋楚的特殊性。
话题的起头,纯纯建立在对百年相处都无法坦诚以待的两个人的焦急上。
现在张怀瑾也有些埋怨自己,太唐突了。
但晋楚没有生气,反而眉峰扬起,“你觉得他喜欢我?”反问刚出口,已经笑出了声,“不会的。”
不是夹杂厌恶的否认,张怀瑾不明白晋楚怎么这么确信,“为什么?”
晋楚还是摇头,“他是个笨蛋,喜欢谁就会天天挂在嘴上,憋不住的。”
“你怎么知道?”张怀瑾下意识问出。
“……”
因为以前,裴邵喜欢过她。
青圭
幼年的晋楚是医院的常客,每个月一半的时间几乎都耗在这里。
消毒水的味道、纯白的墙体与蓝色的床饰,构成了童年最多的色彩。
不过晋楚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
今日与往常不同,是动脉采血,护士一边轻声慢语地转移着眼前半大孩子的注意力,一边在手肘内侧找寻肱动脉的落针点。
但是坐在床边的小姑娘全程不吭声,让握拳就握拳,让不动就不动,要知道这与普通采血不同,有些大人在进针时都会哀嚎两句。
不过这孩子也算相熟了,护士没有太惊讶。
五小管积满花了些时间,血液颜色没有预想的深沉,晋楚想了想,她喜欢的是更加艳丽浓酽的红色。
小小的人儿板正安静地坐着,对着正在收拾工具的护士认真说道:“姐姐,你的新发型很好看。”
护士有点惊讶,因为她原本就是短发,昨天只是去修了个型,理发师技术很好,有种说不出的改变,但是回家后丈夫孩子都没有注意到,更别说她现在还带着护士帽。
纯黑的瞳孔干净澄澈,没有一丝杂质与敷衍,女孩儿很真挚地夸奖,“很适合你。”
护士心都要化了,要不是职业操守在阻拦,真想抱着小姑娘转两圈,“你也特别漂亮。”
这句话是真的,看起来五六岁的小姑娘已经撑得起“漂亮”二字了,更别提稚嫩的五官和沉稳的气质相杂揉,十分惹眼。
护士走后,晋楚刚要捧着书靠上枕头,旁边床铺传来一声轻哼。
那是三天前住进来的病人,年岁看起来与晋楚相当,只不过情绪一直不稳定,中午掀翻了亲戚送来的盒饭,下午砸碎了输液药剂。
听说小男孩在与父母外出游玩的途中出了车祸,父母双死,只有被保护在臂弯里的裴邵活了下来。
是的,晋楚跟每个人关系都处得很好,包括一天只来看裴邵两次的男孩亲戚,所以晋楚不仅知道裴邵的名字,也差不多把他家的故事听了个全乎。
裴邵身体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有严重的创伤后遗症,伴随着不可控的自残自伤。
而且那些亲戚做事实在不够体面,有时争吵甚至不避讳当事人,虽然看起来每个人都在争夺裴邵的抚养权,但明眼人都知道,小孩是附带的,小孩身上的遗产才是真正的目的。
晋楚觉得裴邵心情不好、怒发冲冠、怨天尤人非常合情合理,所以并不在乎裴邵一直的冷脸色暴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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