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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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第1页)

“家瑜,你签吧。这房子落在你名下跟落在我名下没有什么区别。”

李家瑜听罢,拿过笔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大名。

李家明在旁边听得牙酸。

这个傅西,以前挺憨厚老实的,现在却油嘴滑舌。

或者他以前就是这么油嘴滑舌,要不然妹妹也不会被忽悠得跟了他。

丁萍在旁边看得却叹了一声,不过她什么也没有说,等李家瑜签好之后,说:“一手交钱,一手去房管所过户。”

“你们什么时候把钱给我?”

“现在就去过户。”傅西就应着,“我已经把钱和证件什么的都带过来了。”

既然已经签订合同了,那肯定尽早过户,以免生变。

刚才签合同时差点就签不成,他可不想过户的时候又横生枝节。

还是早点把户口给过到家瑜名下,这样能安心一些。

丁萍挑眉,好奇地看着傅西。

这个傅西,把房子落到他老婆名下,也不怕有一天他老婆跟他闹离婚。

这年头,婚姻不可靠,枕边人也不可靠,唯一靠得住的,也就有自己。

“还有什么事吗?”傅西看见丁萍看着他,问着。

丁萍摇头,说:“没有了。我们现在就去过户吧。”

不管傅西如何做,这都是他的事,而她只是一个卖房子给他的人,不应该多管闲事。

接着,一行四人就去房管局过户,因为李家明没有提前找人,所以他们过完户花了好长时间,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过户成功。

“走。”傅西拿着新鲜出炉的,写着李家瑜名字的房产证,高兴地对李家明等人说,“我们去吃个饭。”

今天能顺利买到这么好的房子,他这个大舅可功不可没,既帮着留意卖铺面的信息,又借钱给他买,现在还陪着跑上跑下。

而丁萍,论理来说,得请她吃一顿饭。

既然如此,那就一起吃,也省事了。

丁萍却摇摇头,说:“耽搁大半天了,房子也成功过户了,饭我就不吃了,我得回去了。”

“我听李家明说,你拿这个房子很大可能会改成餐馆。等你铺子开了,到时我过来吃饭,你再请我吧。我现在得赶回家做饭给我儿子吃。”

“他今年初三,正是关键时刻,晚上吃过饭还得赶去自修。我得回去了。”

儿子初三,女儿六年级,都是处于人生的重要时刻,这也是为什么她那么恨马科富的原因。

她当初就不应该去剥了那方红的衣服,将方红给扔到医院门口,而应该剥的是他马科富的衣服,将马科富给扔到工业品市场门口。

如果马科富没有起色心,不管方红怎么勾引,都是没有什么用的。

马科富的问题最大,他自己想毁了这个家不说,还想毁了两个孩子。

呸,还想留着这房子。

不仅她自己看到这房子恶心,她的儿子和女儿看到这房子也恶心。

她能陪着马科富从一贫如洗到现在的小有身家,以后自然也能从小有身家到大富。

她有这个信心,那她更加没有必要留着这个房子恶心自己了。

傅西见丁萍是真的想离开,便没有再留。

吃一顿饭远没有回家给自己的儿子做饭重要。

这女人啊,生了孩子,就再也没有自己的时间了。

“大哥,丁萍不去,我们去吧。”傅西笑着,“我们先去订好位置,再回去载爸妈他们过来,好好地吃一顿,庆祝一下。”

前世今生,他傅西,终于有自己的房子了。

难道这不值得好好庆祝一下吗?

“买菜回去做。”李家明直接拍案说着,“这出来老半天了,与其那么折腾,还不如回家吃。外面餐馆的厨师煮得还没有你煮得好吃呢。”

他这个妹夫,做生意的本事不如他,口齿也没有他伶俐,偏偏有一手好厨艺,在外面吃,哪里有妹夫自己做得好吃?

自己买菜回去做还省钱呢。

再说了,家瑜还要回去喂奶给小孩子呢。

团团和圆圆还太小,还不能离开妈妈太久。

李家明怕傅西不好意思说买菜回去做,就自己先说出口了。

傅西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想着大舅哥忙活那么久,要是不在外面请,而是买菜回去煮给大舅哥和岳父岳母吃,那也忒小气了一些。

幸好大舅哥主动提了出来。

大舅哥果然不愧是做生意的好手,这情商就是高。

“我们回去吧。我想团团和圆圆了。”李家瑜这会儿说着。

自打孩子出生那么久,她和他们还没有分开这么久过,眼下,她不仅非常想自己的孩子,她的胸还胀得跟石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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