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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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很多人都不是想做学术才读博的啊,”闻笛说,“比如我吧,大学专业是调剂的,不擅长,前几年光顾着读书,没什么职业规划,到大三结束了也没实习,对行业啊,职场啊,完全没概念。暑假里投了几个岗位,群面全程都是懵的,根本不知道怎么跟别人抢发言。面试官问我有什么符合岗位的经历,我除了学习啥也说不出来。被拒了几次,我突然觉得,我最大的优势就是学习,最适合的地方就是学校,那干脆一辈子待在学校里吧。所以就读了博士。”

回头想想,真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他本来就不擅长文学研究,导师又抽中了下下签,博士锻炼最多的就是杂活能力。

“当然了,还有社会地位,”闻笛补充,“跟亲戚朋友聊起来,问我在哪工作,我说是大学教授,谈话就会在双方都满意的氛围里结束了。”

“就为了过年在谈话的时候不尴尬,就做学术吗?”

闻笛皱起眉头看着他:“这是很充分的理由了!你没在熟人社会待过,又不考虑别人感受,当然不在意了。”

边城没有反驳,只是问他,既然话里话外暗示自己不适合学文,为什么不换一个专业。

“转专业哪有那么容易,”闻笛说,“大一大二的时候学分绩不高,转不了。后来成绩上来了,又晚了。再说我转到哪里去?文科就业都差不多,没必要转。文转理可太难了。”

所以,就像“自然而然”做了学术一样,他也是“自然而然”留在了外文系。

边城看上去若有所思,不知为何,闻笛从他的沉默里听出了惋惜。

“怎么了?”闻笛问。

“你聪明,学习能力强,也能吃苦,”边城说,“如果一开始就走上合适的路,应该能做得很好。”

闻笛倒没有惊异于“你这种天才会觉得我聪明”。他望着抽条的柳树,过了一会儿,说:“你记得于静怡吗?我的室友。”

边城点头。在跟闻笛吵架时,他们有过一面之缘。

“她是我们那届的第一名,”闻笛说,“教授们公认的外文系十年来最优秀的学生。她的毕业论文在一场很重要的语言学会议上拿了奖,有个剑桥的教授很欣赏她,想收她做学生。”

“那不是很好吗?”

“是啊,而且她喜欢语言学,”闻笛想了想,改口说,“不能用‘喜欢’,应该是‘狂热’。不过,她虽然不算贫困户,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并没有多少钱。”

这种故事边城听到过,数学系因为经济条件转专业的学生不少。

“她本来没打算去的,她爸妈知道之后,把她叫过去训了一顿,说哪有不让女儿上剑桥的父母,然后把房子卖了,让她去英国读博。”闻笛顿了顿,接着说,“读了一年多,博二的时候,她爸爸查出了肺癌。”

“她休学回来照顾,治了一年,钱花完了,人还是走了,”闻笛说,“家里只有她妈妈一个人,快退休了,连房子都没有。她本来想在老家找个工作,陪着妈妈过完一辈子算了,她妈妈劝她出来,说她留在那里是埋没她的才华,然后她就到北京来了。现在她一边在雅思机构教书,一边考外交部。大学的时候,她可从来没想过要当公务员。你看,即使一开始就走上合适的路,最后也可能会脱轨。”

于静怡过去三年的人生如此痛苦,可浓缩成故事,一会儿就讲完了。闻笛看着校园里那些稚嫩的面庞。在他们眼里,人生还有无数可能,明天还充满希望。

“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所有人都配错了角色,”闻笛说,“该研究语言学的在教雅思,该当导演的在投行,原来的理科生在研究文学。”

“一个两个错位还情有可原,怎么所有人都错了呢?”他叹了口气,望着边城,“所以我羡慕你啊,只有你一个人拿到了正确的台本,从始至终。”

天赋,勤奋和运气,再加上父辈的光环,直到今天也能保持着理想主义的光辉。

真好啊,理想主义。

他感叹着绕过人工湖,往初中部走去,边城疑惑地叫住他:“停车场在另一边。”

“我知道,”他说,“我要去找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请假,停更一天~

尽管贫穷却感到满足的人是富有的

昨天大闹办公室的场景记忆犹新,闻笛很快找到了初二教室。此时正值大课间,学生们或是三三两两地靠着课桌闲聊,或是在走廊上穿行。他走到江羽的班级门口,往里张望,没看到杨天骅的身影。他松了一口气,叫住一个男生:“同学,能帮我喊一下瞿睿衡吗?”

男生扫了他两眼,懒懒地冲教室里喊了一声:“小瞿子,有人找!”

这时闻笛才注意到角落里的一个男生。他坐在教室垃圾桶旁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着书。偶尔有人走过,往垃圾桶里扔瓶子或是纸团,东西落不到该去的地方,男生也不介意,等那人走了,把垃圾捡起来扔好,继续读书。

听到自己的名字,男生抬起头,往门口望去。闻笛对上他的眼睛时吃了一惊,这无疑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少年,五官标致的不像真人。

男生站起来朝门外走。他个子挺高,嘴唇很薄,眼窝很深,但有种阴沉沉的气氛,好像全世界阳光明媚,只有他周围在下雨。闻笛张嘴想说话,男孩却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往楼道那边走。他们一直走到拐角的心理咨询室门口,周围没人了,男生才停下脚步:“找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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