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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讨厌大都市里挤满的人、满溢的气味、嘈杂的声响,也讨厌自己漏出的每个马脚都被人盯着;外面的山川河流没有它的标记,人人都在觊觎它和它所拥有的东西,激起它骨子里面对陌生与危险时的躁动,每每令它倍感压抑。
它说它要回崖仪山去,它又说自己舍不得离开张祐海。
张祐海告诉它,两人结下姻缘,便是死生契阔的约定。
“死后的事我才不管呢……活着的时候能一直一直在一起,真是奇妙的法术呀,我需得试一试!”
“这个‘法术’怕是不如小鹅你所想的那般神通广大。”
“没关系,你教我做就好啦,就像你教我如何变成人。”
于是张祐海有了一位管家的妻子。他不必再担忧家乡的动荡。
后来张祐海又去过很多地方,攀上诸多豪强,做成许多生意。他停不下来,他身后有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巨大的浪。
他当然也有无数私心,无数贪欲。最恨的是自己从书香门第沦为贩夫走卒,最憾的是自己没有能够继承家业的子嗣儿孙。
终于,海浪推着他走到了皇权特许的华盖下,又跪在了锋利的刑刀前。
寒光一闪,大梦一场,他的头颅落地。
【卅壹】如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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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厢,他们生活中有诸多细节是留在了小鹅记忆中的。
小鹅能记得的,总是那些切身关乎它自己与张祐海的“小事”。
再复杂的“宏图大业”“家国天下”之流,它压根不屑去想,一想就头疼,只管听张祐海的安排便得了。
——人之妙处,或许就在于对那些个妖怪所不懂得的布政治世的建构,可人之愚处,莫约也正是这朝行夕改的万丈红尘。
妖怪不是人,一切关于人的规则它都学得慢。
譬如,它直到变身成人跟着张祐海到城中做药铺学徒时,才渐渐意识到名字的重要性。才开始觉得自己是“胡小鹅”。
譬如,胡小鹅还能清晰地回忆起自己第一次和张祐海吵架。
那是张祐海奶奶去世后的第六年,本地习俗下葬六年要给死者“做寿”。那会儿正好张祐海从学徒做到了药铺管账,手头也攒了些钱,便打包好吃食,买来烧给死者的金银元宝、鞋袜衣裙,带着胡小鹅回岩下村。
那会儿他们已经有将近三年没回去过了。在大药铺做学徒的日子很苦,一年到头只有除夕当天放假;后来又是刚刚任职管账,手头事多事杂,也是万不敢分心。
直到这一年,才算是有些余裕。
他们朝岩下村走,胡小鹅变回红毛大狗的样子,欢欢喜喜地在林间跳来跳去。
可回了村,却发现奶奶留下的那两间茅草屋已经变成了猪圈,几头肥猪在里头哼哼着拱来拱去。
一打听,才知道竟是被隔壁的村民强占了去。
张祐海带着它去说理。那村民原是常年租用张祐海奶奶名下土地的佃户,这会儿却绝口不提归还房子的事,还说自己半斤米也拿不出来。
“我家婆娘刚生了第三个小子,养小子不容易呀,少爷你就多多担待吧!”
恶犬伏在地上磨着爪子。张祐海拦在它身前。
男人握着手里的铁锄不放松,嘴里还不停嘲笑着失怙丧亲的张祐海:“哎呀,说到底也是你们张家福气薄。但凡你有兄弟在这儿,地不就有人种了?家不就有人守了?”
张祐海带着胡小鹅回到院子里。
唯一没有被圈做猪圈的是从前放柴草堆的一间小破屋。从前家里用过的床、桌子椅子被横七竖八胡乱塞在里面,看得人心里一哽。
暮色将近了,张祐海只得将屋子收拾收拾,暂住此处。
屋子里连床被子都找不到。它贴在他怀里取暖,跟他咬耳朵,说等到夜里,它要去咬死隔壁的三个孩子。
谁叫那个人说自己有三个儿子,所以不交佃租?
那它就咬死他的儿子,看他还得意些什么。
它说这些话是认真的。它睚眦必报,也不懂什么“以德报怨”“以直报怨”,它真的会去咬断那些孩子的脖子,再把他们的尸体拖到男人的田里去。
可张祐海听它说了这些话,却露出惊惧而嫌恶的表情,说:“你为人多年,怎么能还像个畜生一样?”
它本不觉得自己和“牲畜”之间有什么高低之分。
可它“做了”几年“人”了,知道畜生是骂人的话。
于是它听张祐海这样说自己,便生了气,与张祐海吵起来。骂张祐海是“软蛋”,是“骟了的马任人骑”,“给城里老爷接尿都不配”——这些都是学徒之间打闹时说的浑话。
听它这样骂,张祐海却不气了。
他低了头,喃喃道:“是我的错。我说的不对。你不是做了这么多年人还像个畜生,反是因为跟人厮混在一起,心才浊了……恐怕我也是。”
它还没消气,才不管张祐海怎么说,继续连珠炮弹似的蹦脏话。
他握住它的嘴筒子,令它闭了嘴:“小鹅,犯不着因为这种事和他们较真。他们过得穷苦,人才变得恶毒——君子矜而不争,正是因为没有必要徒增烦恼。若现在你跟他们争一时短长,只是徒徒结下仇怨、背上罪果罢了,叫我如何不痛心?”
每次张祐海用这样沉静的、柔和的目光注视它,它便像被摸了下巴似的舒服,整个身子从脑袋到尾巴尖儿都宁静下来。
可今天它像有无数怨气要发散——是它这么多年在人群中憋着矮着受的屈。
它不打算停。它还没骂痛快呢,这时却听见外面传来两下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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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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