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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虽然我和元辞说不确定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是我很清楚,我喜欢康壹竽。
而且康壹竽也喜欢我。
这世界上的人太多了,好看的人多,傻逼的人也多,能够找到互相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难了。但就和学习一样,阿竽很轻易地就能够找到拿分点,她也很轻易地找到了我。
那是升初三前的暑假,阿竽和赵壹笙在补习英语,而我则是报了一个就在邺城市内的夏令营。
夏令营这个东西其实就是把孩子放到一个地方去待上几天,我爸妈却总以为这种夏令营能够拓展眼界。当时坐在车上的时候,我依旧觉得我爸妈是有钱没有地方花。
拓展眼界的夏令营至少还会打着“游学”的名义,而我这是什么?
我是去邺城东南方向的怀山区下属的一个镇上,爬山。邺城这种大平原地区,最高的山还是海阳区的200来米的小山包,怀山区的山能高到哪里去,也就是占着一个没有怎么被开发,环境还算不错的名头。
没有我想要看到的阿竽,也没有能够斗嘴打趣的赵壹笙,也没有无聊了能聊聊足球的祝施,这样的夏令营真的很没有意思。没有意思到,我还没有爬上半山腰,就想跑。
但我不能跑,我现在跑了下山没有车,今天的行程是要在山顶上的露营平台山住一晚上的。
我的老父亲是做服装加工的,市面上很多的衣服都是我家的工厂代工出来的,也有一些牌子是我家自己设计的。所以在那个年代,我的穿着打扮应该是比较潮流的。
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浅灰色的t恤,头上带着渔夫帽,而阿竽的黑色的运动外套被我系在腰上。
“方新箬!”有人忽然大声地叫我的名字。
我被这一嗓子刺激的,猛地转身就看到了来人。
或许无人知晓,当我看到来人是祝施的时候,我有多失望。祝施穿了一件显眼的天蓝色t恤,和周围人累得气喘吁吁相比,她整个人看着精神很多。
我撇了撇嘴,笑着摇了摇头。祝施当然精神了,这家伙的体力怕是比这帮青春期还没发育的男生还要好,她可能是能踢全场的大前锋啊。
“阿笙和我说你来参加夏令营了,我正好无聊,就让我爸爸把我也弄进来了。”祝施走到我的面前,和我说道。
“你无聊不去骚扰阿笙,来骚扰我啊。”我嘴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实际上对于祝施的到来我还是欢迎的。实在是这个夏令营太无聊了,而我也确实是不太有兴趣再去认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
“啊呀,阿笙去打球集训了,阿竽好像要参加一个奥数比赛,她们都没有空啊,我可不就只能来找你了。”这时候的祝施身高还没有比我矮很多,她能够跨到我的脖子上,贴着我,带来了阵阵的热气。
对于阿竽和赵壹笙的行程我是很清楚的,也知道祝施没有必要非来靠近我,我也没有说什么,示意她一块上山。
夏季的怀山区无疑是美丽的,这个镇子没有被过度开发,整个地界还透露着一种淳朴。村落,人群,周遭翠绿的树叶,叽叽喳喳的鸟叫声,远处不停息的蝉鸣,一切的一切都让现在所处的地方变得是如此的宜人。
如果身边的人是阿竽就更好了。
我很是没有人性地这样想着。
“那是不是那个王八,他总在看你。”中途祝施趁我喝水的时候,忽然凑近我和我说。
我没有停下喝水的动作,斜眼瞥着祝施说的地方。
果然,那里站着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王跋杰。
许是感觉到了我在看他,王跋杰走到了我和祝施的身边,冲着祝施点了点头后,对着我说道:“我知道你,你是方新箬。是壹竽的表姐。”
你知道我?你知道个屁!
我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有多难看,只是咬了咬牙,抬眸看着面前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没有说话。
“我喜欢壹竽,你能不能帮帮我?”
这话一出,不要说我想要弄死他,就连我身边的祝施都觉得这男的有病了。她先我一步开口,骂道:“你有病啊,阿竽不都拒绝你了吗,你找我们干什么啊,属狗皮膏药的吗?还是被人吐了的口香糖啊,又粘人又恶心人的啊。”
很好,祝施,你这张嘴很好。
王八杰没想到祝施居然上来就骂人,他愣了一下,还不等反应过来,就感觉到了周围人的目光落在了我们的身上。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自尊是比天还要大的事情,何况是本来就自信心爆棚的男生们。他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好像是被冒犯了一样,脑门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要不是顾及着我和祝施是女生,看这个样子好像是想要打我们一样。
我的苍天,这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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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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