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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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1页)

那时候的谢风华终于后知后觉地察觉了李格非对她的爱意,她变得不好意思起来,觉得来而不往非礼也,但她没那么巧的心思,也就趁着去近郊游玩的时候,在满景点那些卖到烂大街的旅游纪念品店里,花了点钱,拼了一个男式手链,有黑曜石、黄晶、老虎眼之类。她也知道这东西拿出来不是那么别致,反正万万比不上李格非送她东西时所花的心思,于是良心发现,正好店里有刻字服务,便请老板刻上格非两个字。

因为这两个字,整条手链勉勉强强也算定制了,尽管粗糙得不行,但李格非爱若珍宝,拿到礼物的那一刻问了两三遍“真的给我吗?”、“你挑的?”、“你让人专门刻的字?”之类毫无意义的话,然后像个傻子似的一整天都合不拢嘴,快活从心底满溢出来,压都压不住。

一直到他失踪那天,这条手链都从没被取下过。

第15章

这天真奇怪。

一直乌云密布,明明该春光明媚的日子,却非要积压这么厚重的云层,将整个天空都压低,低到仿佛触手可及。太阳光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丝一毫都不曾泄露出来,湖边甚至起了雾,薄雾轻飘飘聚集过来,将四下笼罩得影影绰绰,到处充满了末世感临近的心慌意乱,惶恐无措。

但是一滴雨都没有下。

一滴雨都没有下,就好像老天连一个宣泄的假相都不肯施舍给人。

谢风华能感觉父亲的焦灼担忧,他有千言万语,但此时此刻却都显得苍白无力,憋半天只能憋出来一句:“别忘了,你是警察。”

老谢大概是词穷,才会想用职责要求她克制内心的悲伤。然而在职责之外,她首先是个人,没谁能在这样的打击面前还能镇定自若,安然无恙,即便是她也不能。

谢风华茫然地点了点头,轻轻推开父亲,一步一步走向湖边。

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到钓鱼台那,每一步走得都像在踩棉花一样软,一样飘,眼前一切都跟做梦似的不真实。视线始终是模糊的,看谁都像隔着一层纱,或者更确切的说,是隔着一层半透明的,啫喱状的,随时会扭曲的东西。

依稀仿佛,她察觉到所经之处,每一位公安干警都会停下手里的活,默默地起身,不无担忧地注视她。刑事案件来到现场的同事都是市局刑侦队与她共事多年,大家都知道她在寻找一个不见了的人,一直没有放弃,哪怕大伙背地里对这事看法不乐观,但没人在她的执拗面前说过一句闲话,说到底,谁没有个倔脾气的时候?

谁也不希望目睹这样一场寻找以这么惨烈的结局戛然而止,大家一时半会都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有人走了过来,谢风华抬头,认出是他们刑侦队的队长凌队,凌队四十几岁上下,与她有半师半友之谊,此刻看着她充满不忍,徒劳地说:“小谢,其实结果还没出来,dna检测也得几天……”

谢风华打断他,哑声说:“我知道,我就看看。”

她越过凌队,走向残骸,刑侦队三位穿着白色工作服的法医见到她都起身让开来,大家都沉默着看她,谁也没冒然说出一句话。

谢风华看着地上那个黑色塑胶袋,很普通,大概就是超市随处可见的加厚垃圾袋。因为在湖里泡的时间久,沾了水草长了苔藓,有些边角已经破损。塑胶袋打开着,从她的角度只看到一只人类的断臂,被什么利器齐肩切下,下臂骨折后补上的钢钉清晰可见,手腕上戴着一串陈年褪色的手链,尽管黯淡无光,但只需要一眼谢风华就足以认出,那是她送出去的东西。

她原本对这串东西也没那么印象深刻,当时买完了就送人,谁会记得那么多,是李格非收到后一直不断告诉她,补充有关这串手链的新细节,他找到新玩具的孩童,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找到新发现,比如原来黑曜石不是纯黑,黄虎眼不是纯黄,格非两个字是楷体,红绳不是丝质。

每次他不单单要说,还要把手腕伸到她眼皮底下教她看,看得多了,她也差不多要被洗脑,以为这玩意儿不是她在旅游商店随手买的大路货,而是一串独一无二的,价值连城的,全天下只此一件的宝贝。

后来她才恍然大悟,其实这哪是什么宝贝,它被如此反复观察,反复揣摩,不过是因为佩戴它的人对它过分珍视罢了。

冥冥之中她似乎听见这串东西在召唤她,在替李格非说,我回来了,不好意思,让你找了这么久。

没关系。谢风华回答它,只是我的寻找有什么意义呢?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被人残忍杀害,尸体肢解成一块一块,在我心力交瘁遍寻不见的日日夜夜里,原来你就在这,在冰冷的湖水里无人知悉。

忽然间,她的胸口涌上一阵剧痛,痛得不得不弯腰,这时候她莫名觉得脸上一阵湿意,用手一摸,才发现全是水。

可是天没下雨啊。她想了想,恍惚意识到原来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

“很久以前,曾经有个傻小子,他在森林里砍木头卖柴火为生,有天他像往常那样走进森林的时候,正要开始干活,忽然听见一阵呼救声,他赶紧找了过去,发现不知道从哪窜出来一只大狗熊正准备扑上去吃一个小姑娘。”

“这故事不对。”

“那你说。”

“砍柴的是小姑娘,她住在森林里,力大无穷,靠砍柴就能养活自己和老父亲。有天她像往常那样去森林干活,忽然听见一阵呼救声,她赶紧找了过去,发现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一只大狗熊正准备扑上去吃一个过路的……”

“过路的小王子?”

“才不是,过路的平平无奇小年轻,虽然他平平无奇,可也不能白白叫狗熊吃了呀,于是小姑娘过去举起斧头,冲旁边的树一砍,树一倒,哗啦,狗熊吓跑了。”

“于是小姑娘救了小年轻?”

“对,救了他,还请他喝蜂蜜吃面包,完了还送他出森林,告诫他别再来了,这地方危险。”

“然后呢?”

“还什么然后,就这样了啊。”

“不行,”李格非眼里全是笑,“这故事不该这样。”

“那你说。”

李格非笑着看她,声音柔和讲下去:“小年轻并不同意小姑娘,他还是找机会偷偷回森林,就为了再看一眼救了他的小姑娘,他看了一眼不满足,于是想要一直一直看下去。终于有一天,他被小姑娘发现了。”

“小姑娘很生气。”

“是,但小年轻说,你在森林里,一个人砍柴,一个人打猎,一个人照顾老父亲,这未免太孤单了,我想来陪你,别看我打不过狗熊,可我也是很有用的。”

“哟,有什么用?”

“比如你打败了狗熊回家,我可以给你调一杯全世界最好喝的奶茶。”

“好喝到什么程度?”

“好喝到整个森林的树叶都会为之发颤。”

谢风华的回忆戛然而止,她闭了闭眼,用手背胡乱抹了泪,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走到凌队面前。

“队长,让我负责这起案件。”

凌队没回她,只是说:“你需要休息,先回家,今天放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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