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走到哪都伴随着“禁欲男神”“高冷校草”,知道他家庭条件不好以后,那些oga公子哥,更是都盘算着要怎么帮助他,一派拯救“落难王子”的势头。
日子虽然辛苦困难,但也不算单调,就这么一直到桓昱升入高三。
阳城近几年政府拨款,翻新了不少老小区,外墙粉刷,加固,再种上一排排常青树,其中几米夹一颗桂花树,长成后,绿荫芬芳。
周迟昨晚夜班,早上才回来补觉,夏天天气易变,上午万里无云,傍晚时分突然惊雷,倾盆大雨。
他卧室窗户朝南,正对着绿叶新枝,在大雨冲刷下,枝叶抖动发出刷啦啦的声音。
周迟被吵醒,他摸过手机,看了眼时间,然后扯过被子蒙住脑袋,醒了会儿神才翻身下床。
临睡前脱在床前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丢进洗衣机,正在滚筒里甩动,周迟从柜子里抽了件干净短袖套上,循着香味往外走。
厨房换了新的推拉门,推动轻便省力,玻璃透亮,站外面就把里面看得清清楚楚。
灶台前站着一个人影,身型颀长,肩背直挺,正翻动锅铲。
似察觉到视线注视,桓昱转过身,看周迟倚在餐桌边沿,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你没去便利店兼职?”周迟看他进进出出端菜,打了个哈欠,把筷子并齐,看了眼墙上的钟表。
往常周末这个时间,桓昱都在小区门口便利店兼职,帮忙搬运,整理货架。
“晚上有夜自习,提前回来了。”
八十中一直有周日晚上上自习的传统,桓昱说完把菜搁在他面前,在他对面坐下,拌了拌碗里的凉面。
一顿饭吃得沉默,俩人连个眼神交汇都没有,周迟挺别扭,他舌尖在口腔卷过,瞥了好几眼对面的人。
桓昱小时候那张嘴,叽叽喳喳,说起来没完没了,现在倒好,话金贵得要命,问一句说一句,鲜有主动和他说话的时候。
桓昱吃完,去房间收拾书包,出来见周迟在收拾碗筷,他走过去,“我来吧。”
“几个碗我还刷不了啊?”周迟不乐意,皱起眉,用肩膀挡住他,下巴指了指他书包,“别迟到。”
桓昱没坚持,单肩挎着书包,在门口换鞋,听见周迟隔着玻璃门喊他,“眼镜。”
他刚刚炒菜,眼镜起雾,就摘放在小窗台上。
厨房没多大地儿,站两个人显得拥挤,桓昱进来,站得离周迟挺近,他拿起眼镜,顺势撩起校服上衣下摆,擦了擦表面的雾气。
周迟余光睨过去,不经意瞧见人腰窝,独属少年往男人转变的阶段,身材肌肉线条纤薄,却透着柔韧力量,和不容忽视的荷尔蒙。
“我先走了。”桓昱戴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下,透过镜片淡淡望了他一眼。
“等会儿。”周迟叫住他,“还有钱吗?”
桓昱神情微愣,高三开学后,学业繁重,能兼职的时间越来越少,手头确实不宽裕,他心虚道:“还有点。”
周迟抽了张纸擦擦手上的水,掏出手机,“给你转了钱,你有时间去买双球鞋。”
桓昱看了眼玄关那双洗得很旧,磨损很明显的球鞋,他小声说:“其实还能穿。”
“废话多。”
“哦。”
走到门口的桓昱,又折返回来,手撑着门框说:“洗衣机的衣服你不要忘记晾。”
周迟关上水龙头,探出脑袋和他短暂对视,不耐烦道:“知道了,赶紧去上课吧。”
同一屋檐下
八十中位于区中心位置,校门口是繁华大道,为避免拥堵,高中部采取错峰放学,高一高二提前二十分钟放学。
九点半,高三打完放学铃十分钟,教学楼差不多走空,二楼尽头的理科一班还亮着灯。
尖子生班级学习氛围好,不管上课还是下课,都异常安静,只有几个学生低声讨论问题的声音,安静中,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兀地发出凳子擦动地面的声音。
桓昱起身收拾书包,他把要写的卷子装进去,然后斜挎上书包,低头边划动手机屏幕,边往教室外走,结果在跨出教室的前一秒,被后桌范亦鸣拉住。
范亦鸣是八十中众多富家公子哥之一,但性格不张扬,谦虚仗义,很讨喜,俩人从初中就一直同班,算是桓昱为数不多肯交心的朋友。
“学霸,救救我。”范亦鸣发出哀嚎,“物理卷子写不完了。”
“那就熬夜写。”桓昱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语气淡淡的,“实在不行通宵写。”
“我写不出来,不知道物理老师哪找的竞赛题,太为难人了,好多人都抱怨不会做。”范亦鸣被最后几道题折磨了一个夜自习,眼下双手抱头,表情痛苦扭曲,“你写完了吗?”
“没有,还有最后两道。”
对方愣了下,不可思议地眨眨眼睛,接着露出一丝解脱喜色,立马坐直身子,期待地问,“你也不会写?”
“还没写,但看了下题目,有思路。”桓昱简短回答,“怎么了?”
“那你回家把你的卷子拍给我,我对一下答案。”
“我的又不一定对。”
“没关系,我允许你有一分的错误。”范亦鸣扯着他的校服,学着平常来教室门口偷看桓昱的那些oga,矫揉造作地摇了摇手臂,“大学霸~”
“”
桓昱取下书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卷子递给他,“你拿去看吧,但以我对物理老师的了解,你最好改改解题步骤,别让他看出来,要不然我们俩又要去德育处罚站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