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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穿衣为识礼?
墙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一声,从墙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会起漩涡,是最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shā're:n。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现在高的太多了。
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看。
小小的山路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露在外面。
穿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是秦始皇陵那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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