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第1页)

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的兽皮,趴在窗户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被均匀的从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成为太宰心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透过洞开的窗户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爱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这个Alpha我标记了

这个Alpha我标记了

路至祁,一个集美貌与暴力为一身的omega,他不受任何Alpha信息素的影响,所有人都觉得他是进化没完全,或者生错了性别。然而他只是嗅觉上有些障碍,闻不到Alpha的信息素。致雅高中是一所omega专属学校,东临一高跟他们只有一墙之隔。听说隔壁有一个叫萧何的曾用信息素压制过两条街的Alpha。想要统一两校校霸位子的路至祁几次约这个传说中的萧何都约不到,他决定亲自翻墙过去找人,结果刚走到墙根底下就被一阵很淡的香味制止了脚步。等会,香味???萧何在长椅上睡觉,突然听见墙后面有人打电话。爸,我闻到Alpha的味了,很淡,估计是个质量不怎么好的Alpha。萧何我其实质量还行,你信吗?被暗恋的人说质量不好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萧何是的,我很弱。后来路至祁本想找个身娇体软的Alpha,没想到身娇体软的人tmd是我!切开黑三好学生校草攻VS美人校霸谁都不服憨憨受立意命中注定,你将是我生命里最亮的那束光。...

牡丹(SM)

牡丹(SM)

这是一个生在架空世界的悲剧爱情故事。徐雅茵与赵昊,同为警务局卧底,他们在铜江市惊险相遇,随即被卷入庞大的阴谋漩涡,以及凄迷的爱欲纠葛…...

炮灰反派只想走剧情[穿书]

炮灰反派只想走剧情[穿书]

左颂世穿进了一本爽文里。男主黎筝瑞,生于书香世家,十八岁时毅然入伍,初战便驱退敌人数百里,俘虏万人众,被封骠偲侯。正要平步青云时受奸人所害,一朝入狱,被折磨得半死不活。最后还被一个异姓王明褒暗贬当做侍妾抬回府,受尽冷嘲热讽。作为爽文男主,黎筝瑞最后从泥潭中脱身而出,顺手收了帮小弟,自此一路开挂。而经典的炮灰反派,羞辱他的异姓王,被他一剑刺进胸膛,划花面容,曝尸菜市。系统只有宿主代替原主走完原剧情,才能回到现代生活。左和异姓王同名同姓颂世嗯,行)左颂世兢兢业业地走着剧情。但杀人放火抢男掠女的事他做不出来,只能努力在黎筝瑞面前拉拉仇恨。黎筝瑞厌恶他的长相,他日日在人面前晃荡。黎筝瑞反感檀香气味,他在人房里摆满香炉。黎筝瑞不齿阿谀奉承,他故意向奸人献殷勤。他处处与黎筝瑞唱反调,只为那天到来,黎筝瑞能一剑捅死自己。那一天终究到来了。左颂世趴在床上,浑身酸软无力。黎筝瑞凑过去,在他脖颈上亲了亲,左颂世感觉某人某个地方又开始蠢蠢欲动。剧情偏差也不算太大,大概。毕竟他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观前提示文笔很白不古风,简单无脑小甜文有多空架多空,逻辑只为剧情服务系统占比很少很少,开头结尾露面非完美人设,人物观点不代表作者含有对外貌的刻板印象描写,不喜请及时点×,万分感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