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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这样趴在桌子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明亮的房间顿时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在不断地降低……
沉默,发愣的时间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b-i'sh0u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b-i'sh0u之后,无名b-i'sh0u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直挺挺的躺在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皇宫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是其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独自背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n-u弓到长剑,再到b-i'sh0u,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到山下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大路之后,他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水,麦苗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关夏日长,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经抽穗,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
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羞耻的蹲在田地里——她没有穿衣服。
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愉快的拔了起来,这东西很怪,长得跟糜子一样,却不结黄米,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
很好吃,有点吃馒头的感觉。
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惊叫一声,然后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
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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