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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要让位给子之了!”
“啊?”姬雪手中的锦囊掉落于地,呆怔良久,方才冷静下来,弯腰拾起信囊,半是自语,半是说给苏秦,“我晓得子哙,他……做得出的!”
“唉。”苏秦重重地叹出一声,回到榻上,躺下来,闭上眼去。
从安阳君处得到一颗定心丸,武灵王兴甚至哉,哼着小曲儿回到宫里,屁股没有落席,当值宫人入报,太尉赵造、司徒赵文请求觐见,说是已候小半晌了。
赵造是赵肃侯的异母弟,是武灵王的阿叔,赵文则是武灵王的异母弟。他们二人非但与武灵王血脉相亲,更在朝廷握有重权,在朝臣中影响颇大。二人同时求见,显然是冲胡服来的。武灵王求之不得,即刻传见。
君臣礼毕,赵造行伍多年,是个直人,开门见山:“我王在上,臣有一言,不吐不快!”
“造叔请讲!”武灵王底气十足,笑咪咪地看着他。
“隐忠而不言者,属于奸人。残国以谋私者,属于贼人。犯奸者当死其身,残国者当族其宗。凡此二者,先圣已明刑于典法,臣属违之,罪在不赦。臣虽愚痴,却不敢犯奸残国,是以犯言以谏,无遁其死!”赵造声如洪钟。
“呵呵呵呵,”武灵王笑出几声,“阿叔言过了。臣不讳言,是谓忠;上不蔽言,是谓明。忠则不避危,明则不拒人。你若有话,就直说吧。”
“就臣所知,”赵造放开闸门,将心中憋闷酣畅淋漓地渲泄出来,“圣人在教化时不轻易违背民意,智者在治理时不轻易更动习俗。顺应民意而施以教化,不劳而成功;因循习俗而施以治理,事半而功倍。今朝大王不守习俗,着胡服上朝不说,且还不顾朝野议论,旨令举国之人尽皆穿胡服,臣以为,这不是教化臣民、遵循礼仪之道。服奇,民则志淫;俗僻,民则意迷。是以,古今之主不尚奇僻之服,中国之人不近蛮夷之行,因为这些无不远离教民成礼之道。古今通理,遵循成法则无大过,修行正礼则无邪癖。臣之愚忠尽言于此,敬请我王斟酌!”
“阿叔教诲,雍受益匪浅!”武灵王拱手谢过,盯住赵造,“寡人也有几句闲言,敬请阿叔指教!”
“臣愚痴,请王明示!”
“请问造叔,”武灵王侃侃说道,“古今不同俗,我们该法何古之俗?帝王不相袭,我们该循何王之礼?伏羲、神农只行教化,从不诛杀。到黄帝、尧、舜之时,虽有诛杀,但不滥杀无辜。及至夏启、商汤、周武三王,无一因循旧制,无不顺应时俗而制成法、因循时事而制礼仪。由此可知,先古圣王,无一不是顺应时俗而制定成法、因循时事而制定礼仪的。法度、制令,是为顺时适宜的;衣服、器械,是为使用方便的。由此可知,以礼治世,大可不必一成不变;以利治国,大可不必法古。圣人兴于世,不相袭反而王天下。夏、殷衰于世,不易礼反而失天下。如果说服奇则志淫,那么,邹国、鲁国就不该有行为怪癖的人。如果说俗僻则意迷,那么,吴、越之地就不该出现杰出人才。圣人治世,利于身者是谓服,便于事者是谓教,进退自如者是谓节。制衣做服,是为百姓有所循依,非为评价贤与不肖。所以,圣人皆流于俗,贤者皆通于变。古人有谚:‘以古书御马,就不能尽马之情。以古法制今,就不能达事之变。’由此可知,因循守旧者,不足以建盖世之功;法古之学者,不足以治当今之事。造叔,难道您想让寡人做一个碌碌无为之君吗?”
“这……臣……”赵造挠头,支吾半天,竟无一语出来,求助般看向赵文。
“赵文,”武灵王微微一笑,转对赵文,“你有何言?”
见赵造被武灵王的一串高论堵得哑口无言,赵文心服,拱手:“臣之见同造叔,方才聆听我王高论,臣无疑矣。”
“呵呵呵,”武灵王连笑几声,“既然无疑,就穿胡服吧。”转对宦者令,“赐二位大人胡服!”
宦者令拿出两套胡服,递给赵造、赵文。
赵造、赵文谢过,当殿脱下旧朝服,换上胡服。
离开相府时,菲菲并没有呼叫木华陪伴。
与初到邯郸时相比,菲菲的胆儿壮多了。她已熟识这块地方,晓得这是邯郸,是赵国都城,杀人越货的事是不会轻易发生的。
但这些全都不是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菲菲的武功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长进飞快。邹叔叔天天教她习练飞刀,木华也已教会她女子鞭术,至于剑术,是她在山里自幼就练出来的,虽说力气不足,但招数都是到位的。
为谨慎记,菲菲没有佩剑,只带几柄飞刀与软鞭防身,藏在她简洁利索的墨装里,从外表看不出来。软鞭是屈将爷爷亲自为她打制的,由精铜、乌金精锻而成,比正常的略轻,分作九节,节与节之间由合金链条连接,活动自如,是剑的克星,击出时最远可达三步,收起时则可插于腰间,既能防身,又不致人死命,堪称墨家的制人利器。
相府距赵国宫城甚近,就在宫城旁侧。这儿的大片房舍被称作邯郸城中的官衙区,全部由赵国宫室所造,再由赵君分别赐给赵国大夫以上的朝臣,因而,这里的房舍多为达官显贵所居,以方便上朝。虽说这些宅第在邯郸城里不算豪奢,更无法攀比豪商大贾的大宅子,但此区标志屋主在赵国的身份与地位,不是谁想住就能住的。即使再有钱的商贾,若在此地租用哪怕是一间屋舍,都是违法的。
相府位于宫城正门偏东,街道两侧是清一色的官衙。此前,在这条街上是看不到胡服的,谁穿胡服,就会被人低看一等。即使有个别胡人居住,也都改换赵人服饰了。
但这日不同,街上有不少人纷纷穿起胡服来,尤其是年轻人。想到父亲也是穿着胡服上朝的,菲菲后悔未能穿套胡服出来。
转有两条街道,菲菲决定走向更偏远的地方,那儿是富商与寻常百姓杂居。
刚刚走到一条街头,菲菲听到前面在胡喊野叫。菲菲急跑过去,见是一群孩子在群殴一个穿胡服的半大男孩。
胡服男孩蹲在墙角,全身缩作一团,两手护头。六个与他年龄差不多的孩子,看样子全是富家子弟,正在轮番对他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骂不绝口:“你个丧家犬,还敢穿胡服哩!”“揍死你,让你老子来领全尸!”“他老子早就崩了,烂尸也没人领!”“我早就看你不顺,今朝刚好逮到你……”
胡服男孩一句不讲,只是缩在墙边,任由他们踢打。
“你个丧家犬,做缩头龟呀!”为首一个跨步上前,一把抓住胡服男孩的头发,拎他起来,另一手卡住他的脖颈,将他顶在墙上,转对另外三人,“把他的两只胳膊扭住,让他护个鸟!”
“对对对,就让他护个鸟!”另一男孩话音落处,飞起一脚,刚好踢在胡服男孩的裆中央。
随着一声惨叫,胡服男孩两手捂在裆里,一张俏脸在痛苦中扭曲。
望着胡服男孩的惨样,几个官家子弟哈哈大笑。
为首男孩再次拎起他的头发,按在墙上。
踢裆的男孩抽出剑,把剑尖顶在胡服男孩的俏脸上:“你个丧家犬,长得倒是俊哩,像个小娘们!爷今儿手痒,给你纹个字,让你更好看些!”转对另一男孩,“谁带墨汁了?”
几个孩子尽皆摇头。
“没有墨汁,哪能办哩?”那男孩略略一想,一拍脑袋,“有了,看我刻深一点儿,给他来个十字纹,结作疤,也中眼呢!”
“好好好,”几个孩子齐叫,“要想好看,就得来两个,一边一个,对称哩!”
“成!”那男孩叫道,“来两个人,扭住他,甭让他动,否则就划不规整了!”
两个男孩子走过去,一边一个扭住胡服男孩,持剑孩子举起剑,眼见就要行刑,菲菲再也忍不下去,如离弦之箭般冲出,一把握住那孩子拿剑的手腕,反手夺走他的剑,下面顺腿一脚,刚好踢在他的腿窝上。那孩子猝不及防,扑嗵跪地。
菲菲顺手扭住他的衣领,剑尘指向扭胳膊的一个男孩,厉声喝道:“松开他!”
两个孩子被她的气势吓住了,松开。
胡服男孩缓过一口气,看向菲菲。
“快跑呀,你!”菲菲大叫。
胡服男孩撒腿就跑。
菲菲稍一分神,跪在地上的男孩猛然出手,一把抓住菲菲拿剑的手,反手将她的剑夺下。
菲菲吃一大惊,倒退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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