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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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么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

古代狗血文学开创者(下)】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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