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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正国抿了抿唇,转身关上房门离开。
此时,陆母正好回来了,她手里还提着今天买的各种菜。
一进门,刘爱红就笑着跑了上去,为她分担一些手上的东西。
“婶子,好久不见了,我可想死你了。”
“这么多年没见,婶子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没啥变化,我跟婶子站在一块,不知道的,还以为婶子是我的姐姐。”
几句话下来,把陆母哄得眉开眼笑,瞬间这么多年没见的陌生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亲切和怜惜。
尤其是想到爱红在乡下那种地方,居然还能读到高中毕业,而且还会开拖拉机,一点也不比男人差,她心里更是喜欢得不了。
只是可惜,这闺女运气有些不太好,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城里的对象,却遇到个没良心的负心汉。
前脚利用爱红回了城里,后脚就把人给甩了,还跟别人结了婚。
陆母看着爱红的眼神,越发怜惜,“就你这小嘴甜,哄得婶子开心得不行。”
“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在这里住下,想住多久都行,尽管把这里当成自家。”
“有什么事情,你都可以告诉我们,正好这些天你正国哥也回来了,有什么事情找他准没错。”
刘爱红抿唇羞涩一笑,“婶子你对我真好。”
两人提着东西进屋,聊着聊着很快进了屋。
陆母扫视了一眼屋内,只有陆正国一个人在,没有沈曼的身影。
“正国,你媳妇呢,家里来人了,今天是她做饭,你赶快叫她出来做饭,爱红坐了这么久的火车肯定饿得不行了。”
陆正国上前接过两人手中的菜,“妈,沈曼昨天今晚病了一整晚,今天早上精神也不太好,现在刚好了一些,还在洗澡。今天的饭碗帮她做。”
他在部队,洗衣做饭是基本活,虽然味道一般,但是还是能做的。
陆母抬头看了眼紧闭的房门,脸色有些难看,“生病咋了,又不是什么大病,人家爱红前段时间,还不是照样生着病,去给他们大队里的小学上课。”
“爱红还比她小两岁,都是女人,她咋就那么娇气。”
想当初,她十几岁就生了老大,月子没坐几天,就开始下地干活,家里里里外外,哪一样不是她在操持。
沈曼这个儿媳妇也太不像话了,居然敢让自家男人帮她做饭干家务。
她也不出去打听打听,谁家媳妇像她这样又懒又作。
陆正国微微皱眉,冷着声道,“妈,沈曼生病了,我做饭和她做饭,没什么区别。”
他提着手中的蔬菜和肉,正打算去厨房做饭。
陆母瞧见他这副样子,气的心肝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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