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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知春在父母的催促下,硬塞进去一个鸡腿,鸡腿很好,可是她却吃的食不知味,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这种感觉在看到一桌子的青菜之后达到了顶峰。
这个家里并不富裕,很少吃肉,很少见到荤腥,可是她却一个人吃了个超级大的大鸡腿。
家里其他人吃的这么不好,可是她却吃的这么这么的好,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和知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竹和小斌,他们两个就没有这么多伤春悲秋的感觉了。到了饭点,他们的脑子里只有吃。
因为今天一人吃了个大鸡腿,到了饭点,他们吃不下去太多的东西,于是两个人一人盛了一碗米汤,慢悠悠的喝着。
李老太太看到这一幕,她的脸上露出几分惊讶,道:“你们两个怎么开始喝米汤了?”
“今天不饿。”两个小孩子异口同声的说道。
“怎么会不饿呢?”李老太太嘴里嘀咕着,也没逼孩子吃饭,在李老太太的心中,孩子只要不傻,饿了会自己找食吃。
饭桌上的李知冬深呼一口气,闻到了一股大蒜和鸡腿肉混合在一起的香味,再看看大房这一大家子全都胃口不佳的样子,李知冬翻了个白眼,知道极品亲戚又私下里开小灶吃了。
李知冬再看看自己那老实爸爸老实妈妈老实哥哥,她深深地叹了口气,老实人根本就不适合过大锅饭的日子。
就在这个时候,老二一家的三个儿子拎着一袋子骨头跑出来了,道:“我们亲眼看到大伯扔了一袋骨头。”
老二看到肉骨头生气了,大声道:“大哥,你这就不厚道了吧!上班第一天,就给我们整这出是吧?你在厂子里吃香喝辣也就算了,拿回来的东西自己一家子偷偷摸摸的吃,也太缺德了吧?”
“你喊什么喊,我这是在食堂捡的骨头,想捡回来喂狗吃的,结果没找到狗,我就给扔了。”老大理直气壮的反驳道。
“谁信啊,妈,把大哥家的三个孩子分开审问,肯定能问出实话来。”老二媳妇一脸幽怨的说道。
因为老大接班的问题,老二一家已经看老大很不顺眼了,这次又有了吃独食的事情,她们怎么能不生气。
沈知夏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她家就是私下里偷偷吃了个鸡腿,至于分开审问吗?
李老太太也觉得因为一口吃的大动干戈不至于,她没回应老二媳妇的话,道:“接着吃饭吧。”
“妈。”老二媳妇不甘心的喊道。
“不然你想怎么着啊,为了个鸡腿,我晚上不睡觉了,来个三堂会审,分开审问,以防他们串供呗?”李老太太没好气的问道。
“可是他们这是在吃独食啊。”老二媳妇一脸不甘心的说道。
“你看到啦?”李老太太看着老二媳妇的眼睛问道,“没事都消停的,谁敢找茬,我饶不了他们。”
李老太太敲打说着,明显是不高兴了。
老二媳妇越想越生气,她本来打算不吃了,再想想老大一家有鸡腿吃,她没鸡腿吃再饿肚子就更亏了,于是老二媳妇拼命吃饭,不知不觉间灌了一肚子米汤。
吃完饭后,老二媳妇挺着一肚子米汤的大肚子刷碗,因为肚子太大而弯不下腰,老二媳妇就更加生气了。她在气自己倒霉。
热闹啊
老二媳妇在心里问过无数次,为什么倒霉的总是她。总是她,可是她发完牢骚,还是要洗碗。
李知冬安静如鸡的看着桌子上所发生的一幕,她知道在这个家里,她谁都得罪不起。
李知冬唯一的梦想就是赶紧分家。她实在是不想过大家族的生活了。
这顿饭吃的大家心里都不舒服。
虽然鸡骨头的事情被老大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老大瞒着他们偷摸在外面开小灶了。
老二气的说不出话来,老四一家是个闷葫芦,老五并没有成亲,他一脸的不满。
老大媳妇也有些不自在,但是老大却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该吃吃,该喝喝,吃饱喝足嘴巴一抹,下桌走人。
“李建军你过来一下,我有话要问你。”沈东升一脸严肃的说道。
老大愣了愣,在他的记忆中,他爸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连名带姓的叫他了,“爸,你找我啥事?”老大问道。
“出去说。”沈东升一脸严肃的说道。
李建军一头雾水的跟着沈东升出去了,沈东升道:“你现在的眼里还有弟弟妹妹,还有我们这个家吗?”
“知道你今天犯了什么错吗?第一你不该把厂里的鸡腿带回家来,第二不能肆无忌惮的吃独食。”沈东升一脸严肃的说道,“家里人口多,是非也多,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吃独食,日子还怎么过下去。”
李建军瞬间明白,他吃独食的事情瞒不住了,于是他格外熟练的认错:“我错了。下次不会了。”
沈东升看到大儿子这样,他的心里才算舒服了一些,他缓了缓语气道:“我把厂子里的班给你上了,如果你再吃独食,家里其他的孩子,心里会不舒服的。”
李建军闻言,眼中闪过浓浓的嘲讽,道:“我知道了,我心里有数。”
沈东升又说了些许话,李建军纷纷听了就忘,沈东升的话没在他脑子里停留一瞬间。
沈东升说痛快了之后,放李建军回家。
李建军回到房间里,就看到老婆孩子一副死了丈夫爸爸的表情,红着眼睛,抹着眼泪的守在床边,李建军顿时觉得有些无奈,问道:“你们这是在干嘛?我还没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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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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