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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更沈清想不到的是,冯媛竟然在半年后,又出其不意地怀孕了。
宁愿招人恨,也不想被可怜
为了彻底养好身体,沈清决定跟母亲回老家休养一段时间。临走之前,她约了冯媛在两家地点之间的一座咖啡馆见面。
冯媛是精心打扮了一番才来的——距离两人上次见面也才过去一个礼拜,看起来冯媛好像已经将丁程出轨的事完全抛却脑后了,她就是有这个能力。
说起来其实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就拥有某种异于常人的能力,冯媛这种非常快速就能将自己从悲伤里拔出来的能力,完全得益于生活后天对她的驯化。
在她一岁时,母亲就因为嫌贫爱富跟别的男人跑了,当时的父亲也年轻,三十出头,正是容易被一些风言风语动摇和割伤的年纪。在邻居们七嘴八舌的议论下,不但他越来越鄙视自己的贫穷,甚至一度萌生了要去抢银行的邪恶念头并最终在一个月黑风高夜,付诸了行动。
只是他抢的不是银行,而是建材厂的钢铁。那下场自然是被人当场抓住,就此被判了三年牢刑。于是刚满1岁的冯媛就被扔给了爷爷奶奶,基本跟留守儿童也差不多了,留守儿童还有爸妈每个月的钱寄来和一年一度的团聚,冯媛却是什么都没有的。
从小所处的环境,让她受伤的心灵变得早熟,刚开始识字就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原生家庭和父母是靠不住的,但她太小了,天然地渴望父爱母爱,于是长大后进入社会,就非常期望能够遇见一个能将她捧在手心的男人并且必须有钱。
四月,北京的大街上飘了落了很多杨花,能在这个对人类鼻子太不友好的季节出门约会的,大抵都是真爱。想到这儿,沈清不自觉地嘴角扬起一抹微笑。冯媛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件事,就问她,“姐你笑什么?”
沈清就立马变了一副嘴脸,瘪着嘴道,“你生孩子都大出血了为什么又怀孕?”
一抹阳光穿透身侧的玻璃窗,斜斜地照在冯媛的咖啡杯上,“我不是为了他,我是为我自己。”
“所以你是喜欢孩子?”
冯媛搅动着咖啡匙的动作突然停下来,“一半一半吧。”然后眼睛定定地望着沈清,“姐你知道我也是小三吗?”
沈清愣住了,脑子里被这句话炸出了烟花,她慌乱地望着冯媛,身子前倾,一副紧急探听八卦的渴望姿态。
“丁程认识我时,是有女朋友的。他因为我,才跟女朋友分手的。”冯媛说着说着笑了,不知是觉得自己好笑还是为自己的坚持鼓掌,“我们这种底层家庭的出身,太善良,会活不下去的。”
“你是因为很爱他还是因为他有钱?”见冯媛不回答,沈清继续说,“妹妹,我们女人有手有脚,未必要当个金丝雀一样被人养在家里的。奋斗,你知不知道?”
“就像姐你这样吗?”冯媛笑了,但眼睛里并不是那种轻蔑的眼神,“奋斗到得了一身病?”
“我宁愿招人恨,也不要被可怜。”
“宁可癫狂,自取其辱,也不要自怜自艾,在无限的恐惧中自我毁灭。”
“那你现在就快乐吗?”沈清盯着冯媛,那么渴望的想要看清楚她的心。
“姐你要知道,丁程的条件很好的,起码对我这种出身的女生来说已经是上限。”她举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一个在北京这种一线城市有房有车的男人,可能有10个甚至更多女孩排队等着跟他结婚,她们跟我的想法一样,不想那么累,有个容身之地,想要嫁给有钱人做娇妻。我能嫁给丁程,已经算是天大的幸运。”
“其实你就是不敢吧,不敢离婚,你担心离婚以后会失去孩子,我知道你怎么想的。”沈清道。
“不,你不知道。”
“不仅仅是我,丁程也不想重启人生的,至少从恋爱到结婚这一段他是不想的。”冯媛翘起二郎腿,身子往后仰去,“知道他当初为什么选我吗?”
“因为我受过那么多的伤,自愈能力非常的强。”
是啊,冯媛不是不知道,那些白手起家,靠卷自己才在北京这座城市站稳脚跟的男人,其实对择偶的要求是最多的:要么本地家境好的,自带婚房,工作体面,父母也有能力;要么女生本身工作优秀,存款相当,结婚属于强强联合,离婚也能各回各家。反正男人怎么选都不会让自己吃亏,因为他本就不是来“扶贫”的。
而丁程之所以选了外貌漂亮但也只是一般漂亮、无业又明显拜金的冯媛,就是因为丁程出身在一个以孝闻名的小地方,在他们当地,男人离婚是可耻的,父母是要抬不起头在村里做人的,所以他一旦结婚就不能轻易离婚,可是要一个男人对着一个女人守一辈子的清白不犯错也太难了,故而对女方的要求就是必须能够大度——这个大度不能是面上的为了维持她自己的经济而被迫做出的妥协,而必须是从心里体谅他的过错,接受他的道歉,两个人以后还能好好过下去。
“万一他以后还犯那种错呢?”
“呵呵,”听到沈清这样问,冯媛突然笑出了声,“姐我对以后是有打算的。以后你就知道了。”她摸着自己的小腹,“我喜欢小孩是真的。这个孩子真是为我自己而生的。”
“我很少跟你讲我妈妈的事吧,其实现在说起来我不想称呼她是妈妈,那么无情地抛下我,她只是一个陌生的阿姨啦,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她带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我很小的时候就想成为妈妈,我要对我的孩子负责,给她们最好的,就当是一种对我以前的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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