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章 食荤饭店 他喜欢那个穿旗袍做叉烧饭的(第2页)

“那倒是哈。”

巧之又巧的,这话让盛绯迩听见了。

盛绯迩假装在检查桌椅,实际上视线却暗中瞥向不远处的徐苍曦。

万没想到的是,徐苍曦偏偏在此刻,将手电光线朝她照了过来。

两人对视。

徐苍曦大约也没料到她正在偷看自己,他愣了一愣,这才低声开口。

“要帮忙吗?手电给你。”

“……好,谢谢。”

这时听到欧阳飞鹰在呼唤大家:“后厨在这边。”

盛绯迩松了口气,她飞快起身:“来了来了!”

后厨的木门没有锁,轻轻一拧就开了,进去后那浓烈的味道扑面而至,血腥腐臭,不像是后厨,倒像是屠宰场。

贺屏抬起手电往前一照,见锅碗瓢盆散乱,灶台上布满凝固的不明污渍,正有蟑螂爬来爬去。

尽头的大冰箱貌似还在运行工作,鉴于盛绯迩距离最近,她顺手把冰箱门拉开了。

……冰箱灯亮起,露出了上层血肉模糊的一颗人头。

血涔涔的人头被剔去了额头的皮和两颊的肉,眼珠也被挖走了,目前正被盛放在白瓷盘子里,红白对比强烈,观之触目惊心。

她下意识向后一仰:“这也太变态了。”

徐苍曦走近察看,顺便把她拉走:“那就离远一点。”

他代替了她的位置,把下面冷冻室的抽屉也拉开,发现里面冷冻了许多剁得方方正正的肉块,都用塑料布包裹起来。

用脚趾头思考也知道,这些不可能是普通肉块,八成是……

路晓凤忍不住吐槽:“怎么,人肉叉烧包的梗永不过时是吗?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拿同类做饭,鸡猪牛羊不够他吃的是吗?”

“你先别哔哔了。”冉素素蹲在角落里,正试图努力抬起一块翘起的地板,“飞鹰姐说这里味道特别重,我们想打开看一下。”

“哦哦我来帮忙!”

趁着那边盛绯迩和徐苍曦还在整理冰箱,这边由欧阳飞鹰照明,另外三人合力把地板掀开了。

就这么一瞬间,欧阳飞鹰险些被那股气味撞个跟头,一向很有定力的她也快吐了。

冉素素起身,拉着她火速逃离现场。

“我们先出去喘口气儿!”

路晓凤犹豫不决:“要不我也……”

“不行。”贺屏很有耐心地回答,“女孩子可以立场,你必须留下。”

“……”

地板下面同样铺满了厚厚的塑料布,揭开塑料布,是被整齐切割的尸体,就如同庖丁解牛那样,尸体几乎被剔得只剩下骨架,骨缝间甚至还有蛆虫在穿梭蠕动。

路晓凤小心翼翼捏着塑料布,屏住呼吸问:“有什么发现吗小贺总?”

“有。”

贺屏单手举着手电筒,另一只手从尸体的肋骨里,缓慢抽出了一张被血浸透的、皱巴巴的手帕。

他仔细辨认,见手帕的一角,绣了个“云”字。

——云云那个小贱人,为什么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他回忆起女鬼贝贝先前说过的话,看来这也是线索之一,于是把手帕叠起,塞进了口袋。

而此时在饭店的另一边,冉素素凭借着自己异于常人的搜证直觉,居然阴差阳错找到了一扇暗门。

她将其中一张被固定的桌子360度旋转,然后就发现收银柜台后方的那面墙,轰隆作响着朝两侧打开了。

“……飞鹰姐,你看这!”

欧阳飞鹰闻讯赶来,见状也深感意外,她示意冉素素退后,自己则轻手轻脚走上前去,用手电筒照向墙后。

墙后的空间不大,顶多也就三四平米的样子,而就在这三四平米的空间中,竟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旗袍。

冉素素惊讶:“这饭店老板赵广印是个男的吧?他穿什么旗袍……哦不对,他应该是怪癖,喜欢让自己媳妇穿旗袍。”

毕竟之前在发廊里,女鬼贝贝就穿了件旗袍。

欧阳飞鹰认真将里面的所有旗袍都翻找了一遍,可惜一无所获,正踌躇间,听得冉素素又随意提醒了一句。

“衣架上是不是有字?”

“……没错。”

衣架上确实有字,而且是每只衣架上都刻了一个字,就在衣钩的下方。

所有衣架上刻的小字,重新排列语序,可以连成一句话。

【他喜欢那个穿旗袍做叉烧饭的女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