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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绍伦冲沉默不语的袁闵礼笑道,“你大舅哥来了,快去打声招呼。”两人在上菜的间隙里,端着酒杯走到那一桌去。
走近了刚好听到关文珏亲热的喊着“三哥”。人多,他搭了个二郎腿,小腿与张定坤搁在桌子底下的长腿不免交叠,他恍若不觉,只管轻轻晃悠着,“我特意抢了这美差,之前不曾来过月城哩,没想到月城这么漂亮。”
方绍伦蹙了蹙眉。
张定坤看他走近,就要起身,方绍伦忙按住他肩膀。他之前在众人面前对他十分恭敬,大少爷也觉得理所当然,如今再这样,就有些受不住了。
关文珏举杯与他碰了碰,附耳低声笑道,“大少爷,我正跟三哥说难得来一趟月城,想让他尽地主之谊陪我四处逛逛,三哥都不敢答应,想必是要经过批准?”
方绍伦无语望天,狗东西简直男女通吃,他姐还惦记着,又来了个关文珏,也是执拗的典范,不管明示暗示一律装作没听见。
他叹了口气,瞬间燃起“去留随意宠辱不惊”的念头来,转而向张定坤笑道,“这就是三爷的不是了,文珏难得来一趟月城,确实很该相陪的。”
张定坤皱眉看过来,关文珏莞尔一笑,方绍伦又续道,“不过……关兄不要失望才好。月城这风景,我们从小看到大,实在是……”他很有些违心的吐出四个字,“平平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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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婚礼的计划是方家办一天出嫁酒,胡家办三天流水席。
方绍伦第二天在胡家吃完中饭,便和魏世勋一道踏上了返回沪城的火车。
原本没想着这么匆忙,但是方家嫁女胡家娶妇,月城及周边地界有头有脸的世家来了一拨又一拨。但凡来人,方学群必要喊方绍伦、方绍玮两兄弟出面应对接待,然后众人必要询问方大少爷的婚事,实在令他一个头两个大,疲于应付。
只好假称沪城事忙,请假不便,匆匆返程。
方学群见他跟魏世勋一块走,倒没有反对,只叮咛道,“等你弟弟结婚,多请几天假,若有交好的朋友就带回来,也让大伙看看。”交好的朋友不用说特指女朋友了,方绍伦垂头应好。
关文珏没有跟着他们一块回沪城,他直言难得来一趟西南,要好好游玩几天。
方绍伦回到复兴路的公寓,先挂了个电话回方家报平安,再举起话筒,拨了几个数字又放下了。
张三多半不在家,他答应了尽地主之谊陪关文珏游玩。理智告诉他是应该的,心里却又涌起一股酸涩滋味,想到他此刻带着关文珏徜徉在月城街头,或许会给他买一束鲜花,月城的卖花姑娘格外热情,不管是男女同行还是同性同行,都会不遗余力的推销花束。
又或许会带他去草场骑马,那次在福泉山,两人便是并辔而行,身姿瞧上去还挺合衬……越想越觉得脑子里乱糟糟的,忍不住拍拍脸颊,这是怎么了?张三爱跟谁一块就跟谁一块,爱干嘛干嘛,谁管得着哩?
可一眼瞅见客厅正堂上座的关公像,他跟他是拜过关公的,互为契兄弟,立誓永不相负,大概还是可以管上一管的……但到底要不要管……
躺在沙发上胡思乱想,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把他吓了一跳,愣了一下才接起来,熟悉的声音顺着听筒传到耳边,“到家了?我估摸着时间,你也该到了。”
“你在家?”
“不在家怎么给你打电话?”
方绍伦弯了弯唇角,“不是要尽地主之谊吗?”
“上午陪着转悠了一圈,下午他想去棉纱厂参观,我推给袁敬了。”张定坤懒懒的腔调,“那小子惯会挖墙脚,要能把关大少爷挖过去倒算功德一件。”
“什么挖墙脚?别这么埋汰人。”方绍伦将袁闵礼帮忙圆谎的事情说了,“过后都没问我半句,再没有比闵礼更体贴的人了。”
张定坤却不领情,“只能算他知趣。哎,你今天好些了吗?”
方绍伦被问得结巴了,“什什么……我哪里不好了,好得很!”
“嗯,”张定坤叹气,“大概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我平平无奇,既找不到重点,也抓不住关键,对大少爷‘再快些再深点’的要求执行得很不到位……”
他刻意压低的音量和轻笑,让方绍伦不自觉的双腿发软,赶紧打断他,“你他妈别瞎说了,没事我挂了。”
“别,绍伦……”
“嗯?”
“我想你了……”
隔着话筒方绍伦也脸红,“别讲废话……”
“等等,”张定坤忙忙的出声,“绍伦,关文珏这事你有什么想法?”
“我能有什么想法?”
张定坤直截了当,“他可能以为我们只有肉|体关系,问我介不介意多一个选择?”
方绍伦被这番言词惊到,直接大胆是艺术家的风格吗?
“那你怎么说?”
“你想知道?”
“废话!”
张定坤低声道,“绍伦,只有爱情,才具有排他性。”这话从理论上讲不成立,但张定坤是要引导他的大少爷,思索两人间的关系,他低沉的话语似乎在耳边响起,“我爱你,绍伦,你爱我吗?”他实在等得心焦,忍不住将这话问出口。
方绍伦愣住,微弱的电流声“滋滋”传来,却像一阵飓风在心海掀起巨浪,良久之后,他低声道,“你让我想想。”继而扣上了电话。
这一晚,他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是爱情吗?他对张三,是爱情吗?
他仍然不知道,尽管两人亲密如斯,但难道……这就是爱情吗?他翻个身,瞥见一旁搁着的枕头,似乎还残留着张三身上那种淡淡的烟草味,不由得飞起一脚,将那枕头踢床底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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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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