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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厅堂里,是中西合璧的装修,他半隐在月洞门的门帘后,倚靠着壁橱,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
钢琴前的身影有着流利的侧脸轮廓,带有混血基因的缘故,五官深邃,明艳大气,鼻梁的弧度渐渐与镌刻在心底的画面重叠。
大概六七年前,在沪城求学的大少爷放假回家,在春日的客厅,修长皎洁的双手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跳动,悠扬的曲调从他的指尖倾泻而出。
端坐的身姿同样挺拔秀美,一束阳光穿窗而入,令白皙面庞上的柔和笑意如星光般璀璨。
他隔窗窥见这一幕,只觉得心旌摇曳,难以自控……那些不知何时而起的小心思怎么也压不住,却在他抬眼向窗外瞥来时,鬼使神差地后退了一步。
但那幅画面从此就烙印在了他的心底,那束春日的暖阳,那张完美的侧脸,那抹温柔的笑靥……相似的场景令思念喧嚣而至,他怔怔出神。
“咯咯”的笑声将他惊醒,他这才发现凝视的面庞不知何时向他转过来,露出了唇角的酒涡。
他忙站直身体,端杯走开,十七八岁的怀春少女,尤其是卢振廷的掌上明珠,是千万招惹不得的。
通过这段时日的了解,他对印缅的局势有了清晰的看法。
想在印缅发财,想在玉石行业分一杯羹,交好英国佬和当地武装势力是必须的。但人的精力时间都有限,得抓关键人物。
他于人际交往一道,向来有独特的心得和强大的自信。高大身段和英俊面庞已经让他占了三分优势,剩下的说穿了也不过“投其所好”四个字。
虽然卢家十分好客,客院住了不少来投奔的亲友,但张定坤命赵文赵武另找租赁了一处院落,供网罗的人才居住。又命他们成天泡茶馆,上街面搜罗消息。
他在卢振廷的引荐下,结识了不少行业内外相关人士,再结合搜罗来的讯息,很快圈定了四名短时间内必须深入建交的人物。
排第一位的是爱德华,他是英帝国驻印缅使馆的秘书长之一,对玉石的竞价包岗有话语权。他对神秘的东方文化很有兴趣,对华人态度也很友善。
张定坤走南闯北对各地典故传说信手拈来,交谈中提起西边的土司部落,爱德华果然大起兴味。尤其他去年去英国采购机器,又拜访过弗莱明先生,一番经历铺开来,爱德华立刻将“Mr.Zhang”换成了“定坤”,“定坤,你有英文名字吗?没有?我给你取一个好吗?”
英殖民地,很多人都习惯说英语,张定坤自然从善如流。
从他踏入印缅,除了学习玉石行业规则,就是学习英语,住在卢府后又特意请了个西教,而爱德华久驻印缅,华人众多,简单的汉语也会几句,两人的交流毫无障碍。
而第二位是昂觉坤,掸邦地方武装代表人物之一。印缅如今的局势较为复杂,明面上处于英殖统下,但民族众多,各地土司各有势力范围。
掸邦接壤华国,大料高货想要运回境内,没有地方武装保驾护航几乎不可能,所以这位四十出头的掸族汉子面对张定坤的示好皮笑肉不笑,架子摆得很足。
张定坤也不急于笼络,宴会上搭上一两句话,私底下送过一回礼,权当拜码头。
第三位是本地人塔沙,对矿场的开采有极为丰富的经验。这人的爱好是玩两把,张定坤上赌场跟他“偶遇”过两回,切磋牌技,倒也说得上话。
最后一位就是卢振廷本人。他在印缅多年,侠义仁善的美名为当地华侨所称道。张定坤能在社交场合打开局面,得益于他的引荐。
但光凭引荐混个脸熟远远不够,他不远千里跑来印缅,可不是做客玩耍的。
不过在商言商,光凭一张巧嘴阿谀奉承哄得人再开心也不足以让人鼎力相助,利益的交换才是最牢固的,张定坤极尽心力寻找时机。
在种种情况的夹缠下,大少爷不可能等到电话或信件。更别提当时的沪城仅与几个国际大都市建立了通信网络,而印缅作为殖民地,基础通信设施有限。
何况张定坤也在极力抑制思念,情丝缠身则难成大器,这个道理他一直都懂。大少爷留洋三年,他也熬得住。
不过在这个酒意晕染,音乐喧嚣的夜晚,他放弃了抵抗,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半靠在沙发上,将藏在心底的人,拿出来好好回想。
张定坤愣愣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脑海里浮现出大少爷替他戴上戒指的情形……他将左手按在胸口,右手跟着捂上去,深深地叹了口气。
算算时间,华国马上要过年了。他的大少爷不知道又要听多少闲言碎语,周家的舅爷、方家的姐弟……出了这档子事,更要可着劲的埋汰他吧。
心尖蔓延开来的痛楚,压下了回忆带起的欲望。
一群莺莺燕燕唧唧喳喳到了他身后,璧君小姐本地长大,她的生日宴会自然来了不少印缅本地富商的子女。绿植掩映,她们大概没有发现他的存在,用缅语大声的交谈说笑着。
缅语学起来比英语难,张定坤明面上没有请老师,在与昂觉坤和塔沙交谈时都随身带着敏登当翻译。但实际上,他每天跟敏登交流,慢慢听得懂,只是不露声色,也是商人的狡猾之处了。
“璧君,你刚看着笑的那个就是你的意中人吗?看样子比我们大不少哩。”
“才没有,十一岁而已,我爹地比我妈咪大了十五岁呢!”璧君小姐毫不羞涩,“我就喜欢成熟的男子,而且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好看吗?”
“确实英俊,又有男子气概!”另一个女孩说道,“不过他才从华国来,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人,你爹地恐怕也不会同意。”
“我爹地总是夸他,说哥哥们要向他学习。”璧君骄傲地扬起小脸,“是我谈恋爱,当然是我喜欢才最重要!”
张定坤想装作没听见,也想当做自己误会了,从华国来印缅的年轻人并不止他一个。
可当他站起身,从帘子后走出去,那群女孩子像惊飞的鸥鹭般,“咯咯”笑着跳开脚,璧君小姐红扑扑的脸蛋,水汪汪的双眼饱含羞涩地看过来。
真是想装误会都不行!好在他一直装听不懂缅语,略表诧异地扫视一眼,转身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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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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