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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竹的视力很好,但是光线刺过来,他避之不及,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搞得眼睛不由自主地分泌眼泪,接下来的争辩听起来都变了味。
“我没有偷,”阮氏竹昂首挺胸,中气十足一字一顿地说,“这是我的的传家宝,很早很早以前就属于我家,现在它属于我。”
掌柜轻蔑地笑了:“传家宝,就你?你家什么德性我不知道?你说这是假的我还能信你两分。”
阮氏竹固执己见:“不是假的。”
掌柜拉开抽屉,嘴上说着“别来考验我的火眼金睛”,拿出一个放大镜对准手表,翻来覆去观察了快半个小时,就差把表拆了零件单拿出来鉴别,最后表情微妙,问阮氏竹心理价多少。
阮氏竹报了一个在他看来略高的数字。
“不行,”掌柜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小小年纪,做什么梦,这表全是瑕疵,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露馅了,假的就是假的,做得再真也是假的……”
“那你把表还给我,”阮氏竹心里窜起一团火,蛮横地开口,“我不卖了。”
掌柜迟迟不做动作,最后也许是怕因为阮氏竹而惹上什么麻烦,还是把表还给他了,并且说了几句极其挖苦人的话,然后才转身掀开绿色的门帘纱帐,回到餐桌上吃他凉透了的晚饭。
当晚阮氏竹抱着表在桥洞下睡了一夜。
醒来后天仍未亮,卖菜的推车陆陆续续地通过头顶的石砖桥,震感传进阮氏竹的脑袋里,最后带动他的胃一起发出咕噜的叫声。
捏了一晚上的手表,阮氏竹的手臂里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啃噬,他晚上都是枕着装有自己全部家当的一个破烂卡其色双肩包睡觉,这一觉过后落枕尤为严重,脖子完全不能倾斜,不然直抽抽地痛。
天际的曙光熹微,夜间下过小半场雨,空气里到处是雾蒙蒙的水汽,都说环境潮湿的地方能养人,阮氏竹宁可现在九十度转动自己的脖子也绝不肯赞同这种说法,他背上双肩包,双脚在泥洼地里拔进拔出,片刻后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处据点。
所谓据点,不外是一处荒废了很久的炮楼一样的民房。民房的屋顶只剩顶梁柱和几根承重柱,四面的窗子碎得斑驳,院子中间有一颗枝繁叶茂的黄栀子树,树下是一口水井。
阮氏竹有好些天没来过这里了,往常这儿除了他也没人胆敢光顾,因为据说这家的原主人犯过事,沾过不该沾染的东西,后来闹得个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下场。
房子虽然晦气、闹鬼,正常人纷纷退避三舍,偏偏半个月前的一场暴雨结束后,一个精神不稳定的流浪汉看上了这里,阮氏竹忌惮他膀大腰圆一脸凶相,发起疯来像得了疯牛病,只好自己做出退让。
此刻那个精神病不在,阮氏竹躲在黄栀子花树后面,打了一桶冷水勉强洗干净自己,抖抖索索地换了件无袖上衣和短裤,准备去骑马场看望小马驹。
走到半路,阮氏竹被路边早餐店的第一批出炉的烧饼挽留住了。
阮氏竹喜欢吃干且噎人的面食,何况昨天仅仅吃了个粽粑,从清早醒来就是前胸贴后背一般的饥肠辘辘,鲜美脆香的肉馅烧饼对他的诱惑是本性驱使下的向往。
他站在热烘烘的炉子面前,不顾过路人的眼神,垂头专注地嗅烧饼的香气。
罗邱淇再次见到阮氏竹,依旧觉得他身上有一种与当地精明计较的大环境格格不入的特质。
回忆于他而言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罗邱淇想起昨天下午初次见到这个瘦瘦小小的越南男生,想起阮氏竹一个人沿着荷叶连天的池塘慢慢走的模样。
乍一看似乎阮氏竹同样注意力缺失,其实不是。阮氏竹很擅长将他全部的观察能力和专注力集中在很小的一处地方,例如河边黄色的小雏菊,例如罗邱淇的眼睛。
现在则是一个当地风味的烧饼。
“咖啡好了。”
罗邱淇回过神,从咖啡车的老板手里接过纸杯,杯垫有效地阻隔了热的传导,他付过钱,逆行到阮氏竹身后,弯腰靠在阮氏竹耳边:“我们又见面了。”
阮氏竹被吓了一跳,差点一头撞到烧饼摊,罗邱淇笑着拉住他的手臂,没料到阮氏竹反应过激,直接甩开了他的手,热咖啡泼在阮氏竹的手背上,几乎烫红了整个手背。
纸杯掉在地上,咖啡液顺着粗糙的水泥路坡度往下流,阮氏竹呆滞了两秒,身体不受控制地往罗邱淇身上靠,直至被他拉到一个水龙头下,冰凉的水柱砸在手背上,本来不疼的,冲久了指关节仿佛下一秒就要碎掉。
罗邱淇察觉出阮氏竹想收回手,强势地圈住他的手腕,说:“不要乱动,再冲一会儿。”
阮氏竹到底忌惮罗邱淇是他新老板,把罗邱淇惹不高兴了自己饭碗迟早不保,便不动了。
冲了片刻,罗邱淇拧紧水龙头,擦干阮氏竹手上的水珠,按了按泛红的地方,问他:“怎么样,还疼吗?”
“没有很烫,”阮氏竹努力想让他的真心话听起来不那么客套,真挚地看着罗邱淇的眼睛,说,“我不痛。”
罗邱淇和阮氏竹道了歉,站起来环顾四周,问道:“还没吃早饭是吗,我请你。”
阮氏竹一肚子的闷火就被浇灭了。
罗邱淇点了两份猪肉米粉,额外给阮氏竹加了份烧饼,两人找了个露天的小桌。早上天不热,雾气正在缓慢地消散,边境小城的生活节奏拖沓,这个点吃早饭的人依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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