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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风嚼着那块苹果,偏头看了一眼,保持着一手拄着头的姿势,一手划开。
周:【哎,你刚刚不应该这么聊天,夏思树问你好不好吃的意思肯定是想吃,你应该问她吃不吃,然后把自己手里啃了一半的给她,她要是接了,这个就叫做间接接吻,这样一来,关系就会越来越暧昧,下次就可以直接试着接吻了,成功几率大于百分之六十,不信你试试。】
“......”
“傻逼。”邹风面无表情地垂眼,低低骂了句。
随后直接把手机翻了个面,盖在桌上,再也没看。
断断续续下了雨的缘故,地面湿漉漉的,潮湿的暑气比昨天更重。
一直待到下午群里发了通知,几人才起身,不紧不慢地往校门口走过去。
群里通知的集合地点是在光英大门前,夏思树走到的时候,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她第一眼就在人群里看见了身高和肤色都明显的尤里娜,而对方也在那一秒看见了她。
上次第一面两人对彼此的印象都不错,尤里娜正抬手和她打招呼,只是下一秒,视线扫到夏思树身后那道身影时,整个人忍不住愣了愣,随后雀跃的表情就逐渐收了回去。
尤里娜抱着臂,看着夏思树身后的那个方向,几秒后眼圈有些红,但没干什么,最后还是板着张脸,又把头扭了回去。
不知道得是喜欢到什么程度,才会远远见一面就要哭。
夏思树漠然地眨了下眼。
第一回觉得邹风这样的人,既招爱也招恨。
前方带队老师正在登记,实践内容主题是城市留影,任务并不重,只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拍些照片就可以。
明天下午会有西港报社的记者过来评选,好的作品可以登报。
来这个夏令营的大多数学生并不是西港人,也算是有个机会逛一逛这座城市,而登报发表在部分高校特别招生上,算是个出彩的地方,比花了钱参加就能到手的结业证书有用得多。
所以营员们的积极性普遍都很高,但这个普遍里并不包括邹风和夏思树。
日光不强,但也有些刺眼,江诗站在一旁调试自己的相机设备。
看着前方已经有些队伍出发,夏思树回过身,见邹风正闲着没事地倚在校门口路标上,手插在兜里翻打火机的盖,传过来几声闷闷的“咔哒”声。
想了会儿,夏思树还是斟酌着对他说:“待会我们俩组队好了。”
邹风抬起眼朝她看,姿势不变,一副洗耳恭听的样。
“地方有些多,四个人一起时间不太够。”夏思树垂了下眼,想尽量跟他解释全一点,免得疑神疑鬼:“其他小组也是这样分开的,效率高些,反正最后是算小组成绩,江诗去春秧街,我去坚尼地城。”
邹风收起手中的打火机,扬了下眉:“你也评这个?”
“没。”夏思树抬手,把手插进防晒衬衫口袋:“江诗想参加,她对艺术摄影这类都比较喜欢。”
说完她扬下头,朝前面示意:“这些你不感兴趣,周逾又不靠谱,你们俩个没法一起。我也可以和周逾一起,但江诗应该不想跟你一起。”
邹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就这样?”
“......”
默了默,夏思树睫毛动了下,语气平平:“那你要是觉得我是想多跟你相处,也行。”
“......”
听出她那点敷衍,邹风嗤笑了声,站起身,拎上旁边刚配发的物资包,另一只手按住夏思树的后脖颈,直接把人往前面带:“走了。”
物资包是一个黑色抽绳的软包袋,和平时拿来拎篮球的包差不多,邹风拎在手里毫不费劲。
坚尼地城的距离比春秧街近一些,沿路也有不少的街巷和居民楼,所以夏思树不打算乘车,准备沿着海边的方向直接走过去,边走边收集素材。
海边地势起伏,上下坡都多,夏思树将相机带缠在手腕上,遇见合适的就拍两张。
“一共拍多少?”邹风随口问,问完低头,撕着路过小卖部买的棒棒糖。
糖纸被撕开,在风中发出轻微的塑料摩擦声,路过垃圾桶时,邹风将糖纸丢进去。
“不知道。”夏思树看了看手中的相机,她没带,是江诗借的:“尽量多些吧,照片还需要后期,到时候让江诗挑就好了。”
“噢。”邹风点头,把棒棒糖撂进嘴里。
雨停了那么久,柏油路面还是湿漉漉的,西港的夏季仿佛没有干燥的时候。
又走上一个缓坡之后,夏思树喘着气,后背有些出汗,碎发搭进领口,湿漉漉黏在脖颈。
“你能不能帮我拿一下相机?”夏思树抬眼看向他。
邹风平时的运动量明显要比她多得多,走了这么长一段距离也面不改色,他叼着棒棒糖站那儿,一脸“这种小事找我帮忙我还能好意思拒绝还是怎么着”的漠然样。
邹风“嗯”了声,点头,摊开手,垂眼等着她。
夏思树将手腕上的相机挂带解下来,将相机放进他手里。
空气潮湿,温度又高,夏思树直接解开外面的薄外套,随意系在腰间。
后背浅灰色的亚麻衫被汗水浸湿,有些微透,她抬手,拨了下额前微湿的碎发,才稍微凉快了些的呼出口气。
邹风在一旁静静看着她,目光划过她手腕上被挂带勒出的红印,随后就是手腕上方几厘米处一道浅浅的疤痕。
疤痕不长,也不算太明显,大概四五厘米的样子,横在手臂上,看起来有段时间了。
他还以为前一晚,她抬手想给他点烟的时候他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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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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