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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吃了份轻食,回来的路上,江诗说起打算七月底去西港找尤里娜玩的事情,问她过不过去。
夏思树自然地问:“周逾跟着你去吗?”
要是就他俩,她就不去了,免得打扰。
两人当时已经走回了美甲店门口,江诗停了停,在橘红色的傍晚光线中没立即进去,只靠着一旁的墙边,从口袋里拿出根烟点了,直到抽了半根才跟夏思树开口:“周逾有女朋友了。”
夏思树抬眼朝她看过去。
“应该是女朋友吧,总不能是什么炮友。”江诗自顾自地说着:“好几天前的事了,只是没跟你说,他带那女孩回玛斯高尔夫,我正好撞上了。”
她朝她笑笑:“也别这么看我,我还行,就还是好朋友的处着呗,只是这女孩也不是之前问我怎么追的那个,换了,就觉得有点操蛋。”
风从路口涌过来,江诗眯了眯眼,用手指勾着脸颊旁的发丝重新捋到耳后,边吐着烟边弯腰把烟头按进垃圾桶内。
夏思树只静静在旁边陪着她,给了她抽两根烟自己安静的时间,直到她看上去确实心情缓过来些了,两人才一道重新进去。
吃饭的半个多小时,店内来了新客人,美甲师正想起身解释给两边沟通一下,夏思树没说什么,只朝她示意了下,让她继续先给其他客人做,自己走到旁边的软椅那等。
因为排在了别人后面,所以时间多出了一个小时。
江诗不想回去,就待在美甲店陪着夏思树,直到邹风那边结束,照着手机上夏思树发给他的地址,垂眼拉开了美甲店的门。
玻璃门上方的风铃,发出些微的清脆声响。
夏思树和店内其他人的注意力被这道声音吸引了一瞬。
那会夏思树刚坐下不久,美甲师正给她烤着底胶,邹风进来的一瞬,美甲师动作明显顿了一瞬,目光跟着那道人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即便知道是所处在同一座城市,但前不久刚讨论过的人,这会就出现在自己面前,未免也太过凑巧。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店长从座位上站起来,显然也是认出来了,边问边往他身后看,像是想找还有没有其他人。
而邹风的视线从手机上抬起,店面不大,随后就在左侧的位置见着了正坐在那的夏思树,嗓音淡:“我女朋友在这。”
美甲师的手顿了第二下。
夏思树撑着脸回过头,看着他朝自己这边走过来。
“坐很久了?”邹风自然地从她身边抽出一个高脚椅,陪她坐在那。
“还好。”夏思树看了眼时间:“大概还有半个小时。”
“嗯。”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在这聊,最后快结束时,趁着邹风出去抽根烟的工夫,美甲师小声又有些尴尬地问她,能不能帮忙跟她男朋友要个签名,她是真的很喜欢。
其实他们这个乐队的性质不怎么沾娱乐圈,只是自己玩玩,说要签名多少有些夸张,但夏思树还是点了头。
没几分钟后,邹风抽完烟进来,夏思树跟他讲了这事。
因为这事是经过她传给他的,邹风也没推,拿着笔签了,就在美甲师姑娘拿着签名回头拍照分享的时候,夏思树边看着手上新做的美甲,边故意照着某段电影台词笑了句:“邹风,你很有名啊。”
“嗯。”他点头,配合着玩:“那你也很快会有名,因为你在泡一个很有名的男人。”
夏思树手上的动作停了停,看他,旁边另一个美甲师也下意识地朝着他看。
挺老的一个梗,但配合着那张脸漫不经心地说出来,就叫人有些欲罢不能,杀伤力强得厉害。
寂静无声间,冷气咝咝地作响,因为这一句的接梗而不可控制的心速变快。
他挺会的,像个老手。
夏思树这么想。
两人那天回到公馆的时候已经是夜晚八九点。
公馆区的植被茂密,夏季雨水充沛的时候,风有些湿热。
因为邹风提前留了申请国内大学项目的一手,所以公馆里的人对他留在国内的态度分成了两派,一派觉得随他,一派觉得胡闹。
但夏思树没过多去打听这些事,她知道了也是毫无意义,反正也参与不了决定。
但那晚之后,邹风带着夏思树见了不少朋友,多数是在他和朋友们常去的那家酒吧。
暑假里三天两头的有人组局,夏思树就常被邹风带着过去,不胜酒量地喝得醉醺醺的,断片过两次,在红色黄色交织的眩目灯光中,脖颈和锁骨被酒精熏得薄红,四下无人时,靠在他的肩头,恍惚着开口:“邹风,你看起来好得意。”
他勾了唇笑,撂下手中喝了一半的鸡尾酒,凑过去亲她。
那天是在酒吧里给乐队其中的一个人过生日,乐队里的其他人也在,但夏思树只能把人认全一半。
“挺巧啊,弟妹也在。”她正晕着,前头一个懒洋洋的男生声音传过来。
听见声,夏思树顶着头晕目眩,从邹风的肩头抬起头来,抬眼看着前头过来的一个男生,个头挺高,穿着身蛮帅的黑色衫,灰棕色的短发显眼。
夏思树认识他,叫谈屹臣,属于帅得扎眼的男孩类型,乐队里的架子鼓手,挺有钱的一个富二代,也可能是三代,总之跟邹风玩得很好。
在还不知道名字的时候,她常用“孔雀开屏的那个”四个字和邹风提起。
“到底谁是弟弟?”邹风手插着兜,笑着下巴微抬地看他。
两人都是九月份,但谈屹臣比他小了半个月。
“阿思觉得呢?”谈屹臣故意这么显摆了一句。
其实不关夏思树什么事,但男孩子和男孩子凑一块就特幼稚,喜欢占这种三岁小孩都嫌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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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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