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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之桂是这公馆除两人外,来洋楼这儿最频繁的,对两个孩子的事也一早就查出了苗头,心里跟明镜似的,也撞见过两回哥哥早上从妹妹的房里出来。
没毕业前,哥哥帮妹妹辅导课业,从不留宿,她送过两回水果上来,但毕业后就不是那样了。
她在这里待了十几年,看着邹风从恶魔似的混世小魔王长到这么大,长成人,已经差不多当成了自己的半个孩子,这些事也轮不到她去管,只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就行了。
夏思树当时已经走远了,在临近墙头的位置才发现了八六的身影。
那只三花猫大了许多,颜值也还是高,长毛的花色漂亮,身上被秦之桂养得油光水滑,看起来高贵又干净,看不出一点那会流浪的可怜样,这会就懒在墙根下,看着夏思树朝它走过去,才从盘着的腿上抬起了脑袋,眼皮子眯了一下,“喵”。
那个飘着雪搬离这里的冬季似乎也随着猫叫声飘远了。
夏思树蹲了下来,忍不住抬手用指节碰了碰这个漂亮的小家伙,轻声问:“还记得我吗?”
八六又“喵”了一声,柔软地用脑袋蹭着。
......
晚饭过后,天色已晚,夏思树离了餐桌后,回了那间自己住过许久的卧室。
房间一直被打扫着,夏季的原因,壁炉被蒙了层彩色针织编布,她对这里的记忆只停在了两人那晚的缠绵。
露台外就是梧桐叶子,栏杆还有些潮,夏思树只站了会儿,便抬脚往邹风的卧室走。
他人在浴室,淅沥的水声正往外传着,侧面那扇窗户窗帘未拉,外面是一排老梧桐,夜晚的时候,单拉窗帘的那几秒,都忍不住恐怖故事那联想。
夏思树自觉把窗帘拉了,到桌前坐下来。
见他刚才像是把桌上摆的那排告别许久的高达,童心未泯地都玩了一遍,夏思树拿起其中一个模型,端详几秒,视线又自然地落到下方拉开的抽屉上,瞥见里面有个白色透明样式的玻璃小水枪。
邹风从卧室出来时就见着夏思树坐在那,撑着脸,把那小水枪拿在手里端详。
他垂眼,边用毛巾擦了下潮湿的短发边朝她走过去,无声地侧过头:“玩什么呢?”
“啊。”夏思树这才回过神,弯起眼睛转过头看他:“这水枪怎么这么小。”
邹风视线随着再次落上去,勾了唇,语气自然:“不是水枪。”
夏思树:“嗯?”
邹风:“里面的是酒。”
本来拿过来是打算灌她试着玩玩的。
水枪的形状构造进了口中酒液会直接顺着喉咙下滑,液体从上到下的流速快,这样更容易被灌醉,如果咽得不及时,酒液会顺着嘴角流出滑过脖颈落在床单上,怎么想都应该挺色。
窗外树叶沙沙作响,夏思树垂眼看了那东西几秒,也后知后觉地好像知道是什么用途了。
她抬起头,弯了下唇,只那双褐色的眼睛朝着他看:“哥哥在美国学了好多。”
邹风只笑了声,垂眼毫不遮掩地看她,抬手抓了下湿发,语气风轻云淡着:“那让我玩一次?”
话说完,夏思树从座椅上被拽起来,椅腿在地板上“刺啦”一声,她手中的玻璃水枪被他拿了过去。
回来的第一晚,他心情特好,兴致也高,压掉好几根夏思树的头发也没收敛一点。
床晃着,她因为被压到头发而吃痛皱眉,躺在只有月光铺进来的枕被间,被高度数的威士忌呛得脸颊发烫,咳嗽了几声,意识有些涣散的时候,觉得这哥是真有点恶趣味在身上。
“那群人习性没个好的。”江诗说的话不合时宜地出现在夏思树的脑海中。
重中之重是后半句,尤其是邹风。
嗯,尤其是邹风。
简直是祖宗。
第二天清早醒过来的时候,房间内的那点气味还没消。
夏思树不可避免地头有些痛,她昨晚七八点的时候就来了这边卧室,没接到夏京曳后来的电话,短信也是在这会儿才查看到:【我周五到南城。】
似乎是知道邹风要去新加坡是要找她谈什么,夏京曳在这事上并不被动,这就改了主意,要回来,来这边,谈也是在这边谈。
那会时间点已经不早了,光线从窗帘缝中溜了点进来,知道夏京曳不会理会她的想法,夏思树只简单回了信息,邹风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底下有了人来,是邹鸢,除此外还有忽然间上门的廖晚。
但这对邹风来说不算忽然,他已经换了身衣服下楼,休闲的条纹衬衫和九分裤,穿着拖鞋,脚踝露在外,手插着兜往楼梯下走,见着了两人,自然地称呼了一声,打过招呼。
他妈算是临时被他叫过来的,昨天还在浙江,刚从她那边的玉石生意上下来,穿的不是往常那身旗袍,而是园林私人裁缝量体裁衣做的一套杏色真丝套装,气质温柔,大气得体。
那时邹鸢还不知道夏思树是跟着一道回来的消息,只在桌前看了邹风,人在美国待了三四年,离了少年时代,身量看上去成熟,人也更稳重。
“昨天下午回来的?”邹鸢忍不住微笑问着,孩子的情况旧金山那边一直都有说着,不至于有太多的久别感,但做姑妈的还是常常记挂。
邹风点头,“嗯”了声,抬手,自然抽开她旁边的座椅坐下。
而廖晚看他的动作,特意自己坐在邹鸢身边,在她身边留空位,于是四周环视了一圈,又朝楼上看了眼,这才平常问起:“她呢,不吃早饭?”
“刚还没起。”邹风也平常地回:“醒了会过来。”
邹鸢搅着汤的汤匙一顿,看向邹鸢,又看了眼邹风:“这还有别人?”
“嗯。”邹风点了头,垂眼,但嘴角有些弧度:“女朋友。”
女朋友那三个字出来的一瞬间,第六感让邹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同样往二楼的方向看了眼。
那会夏思树正简单地在镜子前化着妆,用来遮着自己有点半死不活的气色。
其实两人在一起这个事,除去颐和公馆背景上对于继兄妹在一起,所承担的伦理上名声,她也大概知道难听的话有哪些,例如“灌什么迷魂汤了,父子两个都栽一对母女身上”,“一窝的狐狸精出不来两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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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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