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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载她去常吃的餐厅吃饭,宁嘉的打扮和这里高雅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只好把头发盘起来,却被沈亦承用手指挑开,将她的发绳别在自己的手腕上,像是什么事情都未发生一般去他的专座点餐、用餐。
宁嘉问:“叔叔对别的女生也这么好吗?”
沈亦承回:“是不是想吃饺子?”
宁嘉看着自己的素菜,不明所以,还没等回过味儿来,就听他说:“不吃饺子,都对不起你这碟醋。”
她脸颊通红。
不在意是假的,宁嘉不喜欢把自己的东西共享出去,尤其是好东西。可惜以她现在的身份,就算沈亦承在外面养十七八个她这样的女生,她也无计可施。
不管怎么样,饭还是很好吃的,就是两个冰淇淋让她肠胃轻度不适,回到家沈亦承喂了她一些药和热水,宁嘉在自己的床上躺了几分钟,便挪到他的卧室找他,沈亦承正在主卧的小工作台看电脑,看到她站在门口,长久相处下,早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坐在床沿乖乖等他,沈亦承放下眼镜,转身洗漱,洗净后便躺回床铺,她缠上来,去摸他的手,沈亦承轻抚她的侧脸,宁嘉张口,含住他的拇指,合眼吸吮。
“沈致一岁都比你强。”他低头挑动她的舌尖,“怎么喜欢吃手,还吃别人的?”
宁嘉眨眨眼睛,不回答。
沈亦承凑近她的发,声音低哑:“下不去嘴,都是染料。”
宁嘉说:“听说是纯植物染色呢。”
沈亦承轻笑,在她额间轻吻,宁嘉缩进他的颈窝,和他耳语:“叔叔真的没有亲亲过吗?”
沈亦承的喉结滚动,一声淡淡的嗯。
宁嘉说:“现在也不喜欢吗?”
她说她刷牙了。
沈亦承无奈,把手指塞到她嘴里,让她闭嘴。
宁嘉抱着他的一只手,吃得很香,看来也没那么想亲亲。她还护着她的头发,不让沈亦承碰到,也不许他压。和她在一起睡觉只有折磨,沈亦承每次醒来都是浑身酸痛,宁嘉固然没那么重,可半个身子都躺他身上,也是不轻的。
但他并没有那么讨厌,宁嘉香香的,软和得像个小面包,抱起来并不难受。
他大概明白宁嘉为什么那么喜欢咬他、啃他,有时候喜爱起来,好像会把对方比做食物,渴望着能把所有的味道吞咽入腹。
作者有话说:
宁嘉:这还拿不下你(叼玫瑰)?
第15章
◎小孩儿就是黏人。(入v公告)◎
这两天宁嘉活泼了不少,跟在沈亦承的身后形影不离,他有几次带她去参展的心思,之前都被她拒绝了,这次宁嘉连连点头,穿了条黑色的小皮裙便跟着他去了。
本次展会多是有些年头的玉石首饰,主要集中在民国年代,是展主的私人收藏,借了沈亦承名下的一座展厅,大概是想着卖出去一些。
能来的都是圈子内的高级会员,观展没有解说,氛围安静,偶尔会有引导员回答来客的问题,宁嘉搂着沈亦承的胳膊,从第一个展品开始看,最后站在一对白玉水滴耳坠前挪不开步子,沈亦承叫人打开展台,让宁嘉坐在一边,等人把这对耳坠呈上来。
周围人对此类场景并不算熟悉,沈亦承虽然有过女伴,不过站在他身边已经算是最亲近的状态,更别说能让沈公子拿东西出来试戴,看他身边的宁嘉年纪不大,一时不明白是不是换了口味,心照不宣地私语起来。
宁嘉感觉到安静得有些不自在,那对耳坠放在她的手心,沈亦承坐在她身边,让她用手抚摸,用眼睛专心去看它们的材质。
宁嘉不懂玉石,只觉得质地不错,靠在他怀里专心品鉴,沈亦承的呼吸扑在耳廓,“怎么想?”
“好看。”宁嘉把耳坠放回去。
沈亦承问:“不想要?”
宁嘉摇头,“等我四十大寿叔叔再买给我吧。”
他笑起来,“这不比你那俗气的钻石衬人气质。”
宁嘉大为不快:“怎么能说我的钻石俗气呢?”
“孺子不可教也。”
宁嘉从他身上爬起来,握着自己挎包的肩带跑了,她继续往下看,沈亦承单手插兜,跟在她身后,宁嘉又在一排玉镯前停了脚步。
这些珠宝据说是某位清朝贵妇的遗物,时代动荡下,竟然也保存了大半,不过这一座展厅的东西纳在一块,也就是五层的梳妆盒的容量。
最后一环颈链后贴着主人模糊的照片,她穿着宽松的马褂,身材隐藏得只剩下一片乌黑的墨影,不过神态恬静,头上点缀着几方珠翠,手上一枚宝石戒指,宁嘉端详很久,沈亦承站在她身边问:“瞧什么呢?”
宁嘉说:“看起来养尊处优,应当也没太遭罪吧?”
“打仗时逃去美国了。”沈亦承为她解说,“所以东西都留了下来。”
“原来如此。”
宁嘉挽着他的手臂,询问:“过会儿还有安排吗?”
“喝酒。”
早就该料到。
宁嘉收紧手臂,“谈生意?我能跟你一块吗?”
沈亦承说:“不嫌吵就行。”
门口站着他的两位助理,帮他按下电梯,宁嘉到了地下停车场,便忍不住握住他的手指,她瞧见了几名助理诧异的神色,当然,她也无法忽视展厅中别人打量的目光,或许她就是想暗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反正沈亦承也没说什么。
沈亦承握紧她的手,把她送到后座,自己则靠在车门旁打电话,等到他处理完毕,人才坐在她身边,宁嘉从他的手臂下钻过来,躺在他的腰腹上,沈亦承低头道:“没感兴趣的,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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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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