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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脱脱一土匪。
陆起不跟他争,
“能喝。”
说着把杯子往他那边推了推,
“想怎么喝怎么喝。”反正不值钱。
霍明琛这人,脾气臭是真的,好哄也是真的,陆起一句话就让他心情颇好的勾起了唇,
“下午有课吗?”
“没有。”
霍明琛连声催促,
“那你快吃,吃完饭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陆起心中隐隐有了猜测,但是又不太确定,
“去了你就知道了。”
霍明琛除了明面上的房产,其实暗地里背着家人还买了一套,上辈子这套房就给了陆起住,用来金屋藏“娇”,不过那是他们在一起三年后的事儿了。
现在……好像有点早,所以陆起不太确定。
不过当霍明琛驱车带着他前往目的地的时候,看着周遭熟悉的景色,陆起就知道自己八成是猜对了。
“这里离学校不远,以后周末就来这里住。”
霍明琛给了陆起一把钥匙,推着他进了新居,言语中带了点炫耀的意思,
“房子是我自己装修设计的,前段时间才弄好。”
室内设计风格很符合霍明琛的审美,低调奢华的冷色系,陆起的指尖拂过壁纸,目光一寸寸巡视着,压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忽然又控制不住的翻涌起来。
故地重游,霍明琛不知道,陆起其实比他更熟悉这里。
“很漂亮。”
陆起真心夸赞。
“真的?”
霍明琛望着他,歪着头咬唇坏笑,只觉得看陆起越看越顺眼,一句话轻易出口,
“喜欢就送你。”
这样寸土寸金的房子,普通人奋斗大半辈子都未必买的到,但价格只是其次,设计的心血才是第一,他轻易送人,不是大方,而是真的看重陆起。
系统:咳咳咳。
陆起只能强颜欢笑,
“有你就行了,要什么房子。”
#论重生那些年我错过的金山银山
他说完这句话,忽然毫无预兆的被霍明琛一把按在墙上,对方明明比他矮了小半个头,气势却一点不输人,
“原来你是闷骚款,看着一本正经,说话比谁都甜。”
陆起纳闷了,第一次有人说他骚,他低头扣住霍明琛的后脑,声音低沉,目光霸道张扬比他尤甚,
“只对你这样,不好吗?”
好,当然好,好到霍明琛腿都软了,他抓着陆起的衣领,几乎是半挂在他身上,声音沙哑的道,
“今天晚上住这儿。”
意思很明确,来都来了,不打算睡一睡他再走吗???
陆起:“……”
第一次发现,霍明琛是个粘人精。他把人抵在墙上亲的晕头转向,一颗一颗有条不紊的解开扣子,露出性感的喉结,还有闲心问问题,
“我是闷骚,你是什么?”
霍明琛在他的脖子上留了个草莓印,笑的一脸痞气,
“我是只对你……骚~”
海水静谧无波,可一旦风起,翻涌的就是滔天巨浪,霍明琛感觉自己就是水里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一波又一波的浪打过来,他已经快翻船了。
陆起因为剧烈运动出了一身汗,他将汗湿的刘海往后一捋,青涩俊美的五官有着不符合年纪的沉稳,霍明琛腿都在打颤,没忍住往他腰上捏了一把,嘴硬道,
“身材不错,还以为你打人都费劲。”
陆起身形流畅紧实,但又不属于夸张的那种,穿上衣服很显瘦,具有十足的欺骗性。
“收拾你的力气还是有的。”
陆起把人从床上捞起来去浴室洗澡,热水哗哗淋在身上,雾气弥漫,连带着眼前都模糊起来,但怀里的人却又那么真实的存在着。
他第一次生出做梦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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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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