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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儿,段晨贴着墙,听到了细微的脚步声,慢慢地脚步声远了,他手把着门把手,噔,反锁了门。小心地伸出头,看向原本的猫眼位置,它此刻已经变成了黑洞洞的咕隆。
他啪啪两声,敲了敲门,外面的感应灯亮了。
昏黄的灯光从门窟窿中透射过来,他按熄了大厅内的顶灯,周围暗了下来,厨房的灯光成了唯一的光源,他也能更好地看到窟窿外。
只见泛黄、有些裂缝的墙壁上,飘摇着一些蛛网结成的黄褐色飘絮状丝带。
一个身影突然窜了过来,一只眼堵在窟窿上。
嗡,脑袋瞬时发蒙,电影里那些鬼怪的恐怖面孔抑制不住得在脑中打转。
他猛地缩头,身体靠回墙上,心里回忆着真实看到的,那一闪而过的面孔,好似有些眼熟。
“嘿,段大哥,开门,我们见过的!”
听到这不讨喜的尖利声调,段晨瞬间想起来,外面的这人,不是什么恐怖片里的鬼怪,是之前埋伏在他回家路上,被他全部打趴下的那帮人的头。
“我叫周天顺,段哥可以叫我天顺,也可以叫我小顺,我……”
段晨皱起了眉头,冷声道:“你来这里做什么,刚才……是你敲的门吗?”
以这人一下能叫四十个左右精壮打手的能力,搞到正儿八经的枪,也不无可能。
周天顺连忙否认,脑袋摇晃地像个拨浪鼓,还故意与窟窿拉开一些距离,给段晨看全他此刻的表情和动作。
这种情况下,周天顺可不敢多说一句俏皮话,段晨给他的印象太过强烈,嘴边被打掉的牙现在还没补上,这两天,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吞着吃的。除了恨地牙痒痒,他全无办法。
上面要留的人,他有再大的怨恨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报仇。抛开一切,只为出一时之气,他断然做不出来。
人活着,才能吃香喝辣,有兄弟互吹牛皮,有女人一起没羞没臊地滚床单。他一向认为,自己是很识实务的俊杰。
很快,在他并不笨拙的口舌下,段晨听清了门外刚才发生的一切,心里也有了底,将大厅的灯按亮了,解开了反锁的小栓。
门缓缓打开,他侧着身体,目光依然警惕,手中木棍拿捏着最趁手的位置,方便一有不对劲,直接挥出!
按照周天顺刚才所说的,那枪手是黑水帮高价请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他,一枪毙命。
之前闯空门的四人,则负责善后,将段晨手里的东西拿走。
但是,这并不能说通。首先是段晨手里并没有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其次这四人先到他家,根本没有顾忌什么,直接开了锁,在家里大肆翻找,不像被安排过来善后的人该有的行为模式。
但是他心中也不排除这帮人也被蒙在鼓里的可能。或者枪手的目的就是杀死所有人,拿走那个他们嘴里的“货”。
不管怎样,现在他的处境还算安全,周天顺那边的组织给他安排了两个保镖,就住在楼上,刚才枪手打烂门锁准备进来时,就是保镖中的一人听到了响动,偷偷从上面溜下来,偷袭了枪手。
正因为保镖的存在,原本危险的局势才得以轻松解决。生死相对,放暗枪是最舒爽的事情,这保镖本就是亡命之徒,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拖走那枪手的尸体后,就给周天顺打了电话。
周天顺走了进来,脸上满是讨好的笑容,但段晨并没有和他嬉笑的心情,指了指靠在墙边的四人,道:“这四个人,也是黑水帮的。”
他没有过多的解释,出来混,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那句被网络上流传颇久、带着搞笑意味的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在现实中,并不搞笑。
“我来处理,段哥就不用操心了。”周天顺看着四人身上的伤,牙齿又疼了,不禁想起那天小巷里的遭遇,心中暗自庆幸。当时嘴虽然贱,倒是没脑袋发抽,到段晨家里堵。
当时,有那么一刻,他是怀疑上头为什么派这么多人给他的,也差点因为等的不耐烦,想着段晨总是要回家的,不如直接鸠占鹊巢,来个守株待兔。
周天顺收回心思,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一辆破旧的面包车就停在了楼下,麻袋装上枪手的尸体,丢了上去。黑水帮的四人,也低着头,一声不吭地被乖乖进车里。
他们想反抗,但反抗显然是无力的,周天顺刚才说的话,他们也都听见了,他们在那个神秘又庞大的组织面前,不过是四只蝼蚁,任何反抗都只能加速死亡。
“段哥,其实我有个意见,不知道当不当讲。”周天顺站在门口,手下的人把该清理的血迹和弹痕都清理了,除了这扇猫眼处破了个窟窿的门,普通人怎么也想不到,这里曾倒下过一位传说中的枪手。
段晨看了他一眼,示意他继续说。
“我们老大那边对段哥很器重,觉得段哥是个人才,那靠近景德医院的金丰小区环境不错,治安又好,最关键的,那是我们大哥的产业,只要是在这片地儿混的,都不敢在那里找麻烦。”
“说重点。”段晨皱起了眉头,沉声道。
“九栋七单元1502,三室两厅两卫,段哥你要是赏脸,想什么时候住进去都可以。”周天顺摸着口袋,从中拿出一把钥匙,脸上泛起菊花般的笑容。
看着钥匙,段晨犹豫了。
接下钥匙,意味这他就成了这不知深浅的大哥的手下,以后遇到其他麻烦,都能抱抱大腿。
但同样的,身在其中,就会有身不由己的情况,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会在很多时候让家人陷入无法挽回的危险境地。
狱中,那个小年轻,他现在想到,心中都会生出一种悲哀。可能当时,小年轻也是被许以某些好处,加入的黑水帮。
若没拿没收,他还是一身清白,不用顾虑谁是谁家手下、谁又要他去做什么事。只要身上还有一口气劲,没被人放暗枪,他想怼谁就怼谁。
“孤掌难鸣,倦鸟知返,段哥你不是大哥手下的第一个兄弟,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说完,周天顺看着他,潇洒地把钥匙往他胸前一丢,转身就走,想象着自己下楼梯的模样,还真有点被自己帅到的幻觉。
下意识接住钥匙,段晨回头看了一眼屋内,好一会儿,他才苦笑一声,进屋,关上门。
“这家,是该换个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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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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