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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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第2页)

因为那之后的剧情总算在纯粹的虐男主之外,加入了一些打脸虐渣的微小爽点。

至于什么冷宫里仗势欺人的奴才、上书房骂他杂种的皇子、教习时故意用鞭子抽肿他手的师傅……

那都是开胃小菜,不值一提。

第一个能正儿八经被称作反派,被男主算计致死、不得善终的——就是“池舟”。

宁平侯府小侯爷,往上数五代,先祖是随大锦太-祖打天下的开国元勋,祖父是战死沙场镇守边疆的封疆大吏,父兄皆是精忠报国、提携玉龙为君死的赫赫名将。

池家自大锦开国以来,光是死在战场上的先辈就有八男三女足足十一人,不可谓不是满门忠烈。

可惜好竹出歹笋,到了原主这一代,能当家的男丁死了个干净,女眷又被勒令不得碰刀枪剑戟、斧钺棍棒;顶上倒是还有一个长兄少年成名,刚过十六岁就被封了将军,却在剿灭蛮夷的战争中不幸被流箭划伤,沾了毒气,不到弱冠便死在边疆。

消息传回锦都,宁平侯府上下缟素,老夫人听闻噩耗卧床不起大病三月。

大概是为了给老夫人冲喜,也或许是圣上感怀宁平侯府忠烈,丧事刚一办完,便破格让当时年仅十岁的原主袭了爵,成为锦朝历史上最年轻的小侯爷。

老夫人、夫人自是不敢再让原主习武练剑,唯恐含在嘴里都怕化了;皇帝对这位小侯爷更不必说,不仅吃穿用度一应从宫中私库拨给,还三天两头召其去宫里小住,简直当亲儿子待。

——也不对,亲儿子也没原主待遇这么好的。

不考校功课、不要求骑射,由着他性子,想学什么学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

大冬天的说一句馋岭南的荔枝了,陛下就能连夜派人从锦都城出发,疾驰三千里,累死八匹马,只为在除夕宫宴让宁平侯府餐桌上多上一道旁人都没有的荔枝炖肉。

承平帝曾在宁平侯府老夫人病时殷切许诺,将以天下之宝抚养池舟,只要这天下一日姓谢,便有宁平侯府一日锦绣长安。

便是这样金尊玉贵,家里宠、宫里疼的,养成了原主一身骄纵纨绔性子。

笔墨不通、骑射不精便罢了,竟然行事荒唐、蠢钝如猪。年纪轻轻声色犬马、酒色财气,当之无愧帝都第一纨绔,无半分可取之处。

平日里出入烟花柳巷、秦楼楚馆,闹得再荒唐总有家室门第在那撑着,出格不到哪儿去。

可是千算万算,大锦朝也没一个人想到他竟垂涎美色到了强求皇子为妻的程度。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样匪夷所思、说出来都合该被砍头的请求,承平帝居然只是思考一晚便答应了。

他答应了!

池舟看文的时候把这当笑话,吐槽了一下作者的剧情设置倒也就过去了。可等他自己穿到了书中,成了那个没脑子的反派,池舟一闭上眼睛就能想到原文中原主最后的下场。

【池舟在监牢里待了多少天他已经记不清了,最开始还能在墙上画正字记时,可等十指皮肉也被削干净,露出森森白骨后,便再也没办法动作了。

不时有狗吠声在角落响起,和铁链碰撞的声音相错,给人一种随时会被它扑上来撕咬的错觉。

或许也不算错觉,毕竟从胸口到手臂、从大腿到脚背,池舟身上割下来的每一块肉都喂了那条名叫金戈的狼狗。

按理来说人养的宠物是不该吃人肉的,但谢鸣旌是个疯子,养宠便也疯得不像话。

他不在乎什么宠物吃了人肉,会不会反过来噬主的忌讳,他只在乎能不能给他的仇人以最严酷、最屈辱、最令人胆寒的方式死亡。

不得不说,至少在让池舟死这件事上,他做到了。

先是宫刑,再是凌迟,人施以极刑,狗啃食皮肉。整整四十九天,日日夜夜被当作牲畜、被视作食物,与一条饿红眼嚎吠的狼犬共处一室,谁都会疯。

眼睛早已被血糊得看不见了,耳朵倒是没被割下来,以至于到了最后的最后,池舟竟然听见铁门被打开的声音,那条凶得不行的狼犬倏然小了声,低低地呜咽了一下,简直像是某种对更高同类者的臣服。

阴暗潮湿的囚笼连气味都是腥臊的,可那人只来一趟,便有人在四角点上了名贵熏香,做污秽泥泞之上一层悬空的精美绸缎,好似这样就能蒙蔽人的眼睛。

池舟便终于听见这些天来,除狗叫外的唯一一句人声。

声如戛玉敲金,甚至带了几分笑意,却勾着丝丝缕缕的凉薄:“池舟,朕来送你一程,也不枉你跟我……”

“夫妻一场。”】

池舟将手从眼睛上拿下来,他这三天做了太多场一模一样的噩梦,总在最后谢鸣旌到天牢拿起刀割上原主喉咙的时候醒来。

最开始害怕得整夜睡不着,要点上蜡烛抱住膝盖蜷在床上盯着燃尽,天明时才能囫囵睡一场。

到后来发现比起逼仄阴暗的卧房,竟然还是幕天席地有阳光的地方更安眠一些。

只可惜,还是会做噩梦。

池舟又叹了口气,从树下站起,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泥土,不受控制地想:

得跑。

还是得跑,这亲成不了一点。

否则,不等他走到原主的最终结局,就会因为终日惶恐和睡眠不足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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