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章 战斗结束(第1页)

洪大师培育的迷踪兔,虽然已经很强了,而且还在进化的边缘,或许是首个将会进化的迷踪兔。

毕竟这种契灵太弱小了,没什么人愿意耗费力气培育它。

但是罗森培育的迷踪兔,本源直接被提升到了黄金,光这一点,就已经完全碾压的对方。

而且轮珍稀程度,这只大的吓人的迷踪兔,同样也是历史上首位。

“这迷踪兔都能拿来当坐骑了吧。”有个低声嘟囔了一声。

众人开始想象。

坐着一只这么巨大的兔子,漫步在夕阳西下的荒漠之中。

那画面还是挺美的。

体型巨大的契灵还是颇有市场的。

因为可以拿来当坐骑。

当然不是体型巨大就行,例如恶魔亚龙,浑身鳞片犹如倒束的钢刃,谁敢坐上去?而且还这么丑,实在拿不出手。

但是这种超大迷踪兔不一样。

首先它很可爱。

其次,它身上的毛发很柔顺,躺在上面软乎乎的,跟天鹅绒被褥一样舒服。

还有它腿短,跑动的幅度肯定比较小,躺在上面稳当不会掉下去。

想到这些,众人看向巨大迷踪兔的目光都微微发亮了:简直就是非战斗类坐骑中的极品啊。

“哦,对了,它还领悟了些新技能。”罗森打了个响指,轻声说道:“飞!”

巨大迷踪兔眨了眨红彤彤的眼睛,脚下莫名开始有清风拂荡,随后它双脚可爱的扑腾了两下,身体缓缓漂浮在了空中。

众人瞬间疯狂了。

飞天!

它会飞天!

没有翅膀却拥有飞天技能!

既能够作为坐骑,又能够飞天的契灵,在市场上简直不要太受欢迎,多少人千金一掷,就为了拥有一只能够装逼的契灵。

坐在契灵身上,穿梭于云雾之间,眺望远方,俯瞰大地,何等豪气万丈。

但并不是所有会飞的契灵都可以这样。

骨翼墨蟒也能够飞,但是它并不适合当做坐骑,所以带刘悍飞的时候,刘悍必须以一个比较狼狈的姿势,紧紧抱住它的身体,一不留神就会掉下来,实在算不上潇洒。

再加上迷踪兔还这么可爱。

一旦出现在市面上,估计会让所有的女人疯狂。

若放在拍卖行里拍卖,绝对会拍出一个天价,成交价格甚至可能不低于花仙子。

“罗掌柜,你这迷踪兔卖不卖啊!”有人大声喊了起来。

众人反应过来。

这是白驭阁啊,做生意的地方。

于是一大堆人吵嚷着要买,结果罗森说了一句话,让所有人都闭嘴了。

“你们买的起么?”

众人沉默。

是的,买不起。

这样的极品契灵卖到几百万灵石都不为过。

整个黄沙林区域,没有几个人出得起这个价格。

洪大师嘴唇颤抖,良久说不出话来。

你赖皮也要按照基本法啊。

体型变大能够理解,但是你这只迷踪兔,体型变大了好几百倍,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啊。

罗森扭头看向洪大师:“洪大师,你看我这只王者迷踪兔怎么样?”

众人目光扫过两只迷踪兔。

这体型差距太大了。

怎么看似乎都是罗森的那只更配得上王者这个称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