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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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抱歉,我没听懂你的意思。”

萨扎宽厚的手掌抚着膝盖,借酒劲眯着眼睛唠叨:“你们汉人是精明狡猾的,逼我们交出了猎[]枪,哄我们搬进楼房,我们人不多了,再过几代,或许就再也没有人知道如何使鹿,怎么扎撮罗子了。但明伽是与众不同的,他不像正统汉人,他讨厌陆地的旷大、磅礴和浑厚,他喜欢深林中那些隐秘的、轻灵的,和即将消失的。他有一双细致入微的,能发现万物有灵且美的眼睛。

“而你,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的是:钱、名和利。”萨扎嘟嚷着,“你会耽误他的,但你不在乎,你真是狠心啊!”

裴令宣每年要读的剧本堆起来有一人之高,他对文字和语言的理解能力绝无问题,他遗憾道:“他知道是我什么样子,我没有欺瞒过他。”

“他在仰望你。人是往高处看的,你把自己摆得那么高,你一个眼神,他就会为你上刀山下火海啦。他单纯直率,你的心肠太硬,你们不合适,你肯放他一马,就是积德行善了。——我说这话,让你很烦厌吧?”

萨扎停不住嘴道:“人老了就容易变得讨厌,你多担待点。传统的男人,无一不是希望配偶真善美,有了风情万种的,又想要天真良善和柔弱依人的,你瞧,你相处过的那些男人,他们哪个不是希望把你从前者变为后者?所以你受不了他们。这种男人,也包含了明伽,不要小看传统,那是命和根啊。

“当然,明伽还小,他的未来存在无定数的多种可能性。以后很难讲,但现在嘛,现在——你快些回到你的世界去,对你们两方都好。”

裴令宣烤着火,手心热得发汗。萨扎走后,帐篷里钻来了一条大黑狗,它的肚皮鼓胀下坠,滑溜的皮毛沾着雪粒。昨天依昌介绍过,这是那条猎犬“白痴”的老婆,叫一一,刚怀上第一胎小狗崽子。白痴追随主人去打猎,怀孕的一一留在营地看家,嗅到这儿最暖和,不请自来地卧倒在他腿边。

火堆中燃烧的木柴噼啪作响,他舀了一碗喝剩的蘑菇汤喂狗,一一很有礼貌,进食前舔了舔他的手指。

裴令宣思索着萨扎的一番话,呆坐到中午。明伽和猎手们按时回来了,一一兴奋地冲出去找她的狗老公。他坐着不动,聆听着外面满载而归的非凡热闹,忽然门帘被掀开,明伽抖落一身风雪走到他眼中,骄傲地拎着一只死去的野兔和他展示道:“这个你总爱吃了。”

这双细致入微的眼睛不单能看到万物的灵与美,还能看出他是挑嘴不是忌口,难怪被恃才傲物的诗人视为无价之宝。要说裴令宣没有一丝一毫的开心和动容,那是撒谎,为中和压制心底翻腾的情潮,他说了句很残忍的话:“我想要它的皮。”

这可难倒明伽了,他学过枪法和马术,却没学过如何完整地扒下动物的皮毛,不过裴令宣头一回开口跟他要东西,他怎么拒绝得了,应承道:“好,我试试。”

古朴的鄂伦春族青年不是很想得通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的原理,但裴令宣是演员,也许演员不分男女都是要和导演睡觉的,所以他们很快接受了他和明伽是夜里躺在一张床上抱着睡的关系。看明伽特地给他烤了一只兔子供他挑肥拣瘦,并撕下丰嫩的兔腿肉撒上香料端给他,他们很是不解道:“为什么不是你伺候他?”

裴令宣实话实说:“谁叫他只是个没名气的小导演,等他变成大导演的那一天,就该我伺候他了。”

小伙们纷纷为明伽加油打气,等着你逆袭,兄弟!

吃过饭午休,明伽拉着他的手跟他保证道:“不管我能不能成为大导演,我都会一直给你烤兔子。”

裴令宣大笑,笑完了又想哭,但没哭出来,他提议:“我们去打雪仗吧。”

打雪仗,人越多越好玩儿;营地的男女老少都奋发参与到激烈的游戏当中。他可算知道了古代欧罗巴人为何把黄皮的蒙古蛮子视为噩梦,这些生活在北地雪原的民族,实在勇猛凶悍到令人招架不住。裴令宣引以为傲的敏捷身板儿,在世世代代匍匐于丛林打猎的鄂伦春人面前败下阵来,打什么雪仗啊,讨打差不多,他又自食恶果了。

玩到精疲力尽,他耍赖地逃回帐篷,有好多雪团扔进了他的衣领,弄湿了袖子和后背,他脱光衣服裹上毛毯,烤热了手和脚,昏沉沉地躲进被子。

明伽找到他时,他正安然地睡着。晚饭时间没人叫他,待他一觉睡醒,天已经黑了。

裴令宣睡饱了,腹中饥肠辘辘,穿好衣服找饭吃。明伽早有准备地揭开锅盖,火上煨着浓香的羊肉汤。

他美美地吃上一顿,身体和肠胃都逐渐适应了北方人的饮食结构。

“困吗?”

“不困。”他问明伽,“怎么,你又给我安排了节目?”

“白天你没跟我们去,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座结冰的湖泊,很漂亮,冰面坚固得能溜冰。”

裴令宣:“那马上去啊。”

明伽:“这是晚上。”

“那不更好?我还没在大晚上溜过冰。”

裴令宣的作风是说走就走,白天打猎用过的马匹拴在窝棚里啃干草,交通工具也是现成的。

不过他把这事儿想得太简单了,猎马不同于他在马场和拍戏时骑过的那些经过世代选育配种,被人类驯养得服服帖帖的温顺马儿。它们是在野外环境中半放养长大,算半个野生动物,他的本事在它们身上行不通,简而言之,不好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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