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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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逛街哪里不能逛?带你妹妹一起来啊,我买单。”

“这样不太好。”

“你是不想来吗?”

“我没有不想,那……明天见。”

“好。”喻孟是笑着挂的电话。

裴令宣出门左拐去找裴晶晶,把这个好消息分享了给作为第一受益人的她——明天想要什么买什么,千万别给人渣省钱。

第52章菲涅尔灯25

顾莘,不对,他现在叫顾笙。顾笙今早准点起床,他先喂了猫、遛了狗,再抱着猫去卧室叫醒喻孟。

大少爷不嗑药不发神经的时候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乐趣是养些猫猫狗狗和金鱼,最爱他怀里这只叫媚媚的布偶猫;也可能是叫“妹妹”吧,总之它的确活得像一位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用三千块的陶瓷碗喝水,只吃进口生肉搅成的肉糜。

喻孟每天醒来要先和猫腻歪十分钟,把它亲到不耐烦地喵喵叫了,再下床洗漱,换衣用餐。

他做的饭不合喻孟的口味,所以他只用负责猫猫狗狗的饮食,幸免于被大少爷挑剔厨艺。

今天喻孟在衣帽间磨蹭的时间有点长,还叫他进去帮着选配饰,哪只表搭配哪根表带,该喷哪一款香水,头发怎么弄才自然。

看得出这是要去见朱砂痣。

“我中午和晚上不回来吃饭。”

“好的。”

“媚媚该体检了,你记得带它去宠物医院,它这几天总流眼泪,叫医生给它仔细看看,是感冒还是鼻泪管堵塞。如果要做手术,就马上做了,别拖着。”

“嗯。”

“哦对了,给它换个牌子的沐浴露,我摸到它后腿的毛有点打结。”

“知道了。”

喻孟像揉猫脑袋那样摸了摸他的前额的头发,“乖,想要什么?我买回来。”

“不用了,你去玩得高兴就好。”他努力让自己乖得像只猫。

喻孟爱屋及乌地吻他的额头,“走了,晚上见。”

小孩子是直觉动物。裴晶晶和喻孟初次见面,就察觉到了当中的微妙和危险,对人笑得十分牵强,找到时机还拉着哥哥说悄悄话:“我不喜欢他,我们自己去逛吧。”

裴令宣不解道:“为什么不喜欢?他长得很好看啊。”

他交往过的历任男友里,单论颜值,喻孟是数一数二的;按常理说裴晶晶这年龄段的小女孩,正是纯粹痴迷美貌异性的时期,即便不欣赏,也不该直言不喜欢。

“就是觉得他怪怪的……”妹妹危机意识萌发,挽紧他的手忌惮地说,“你不要留我跟他独处哦,我害怕。”

原来男女的眼光差异如此之大。他安抚她道:“放心,他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喻孟其实没太注意裴晶晶,只因为她是裴令宣的妹妹才有求必应。他很专一,比绝大部分男人专一,可以说他眼里除了裴令宣,谁也看不见。

当初他们因一场宴会而有了一面之缘,他刚从商学院毕业,在兄长的陪同下练习应酬交际;觥筹交错的晚宴上,有位年轻的电影明星成为了全场宾客的焦点。

但他并不认为一个演员会和自己产生什么交集,直至宴席散去,他收到一张递来的纸条;他秉承着天生的探索欲和好奇心,按照纸条写的地址开车过去,然后在酒店的十六层,有人牵他走进昏黑的房间,他们在那里度过了非常美好的一夜。

不过后来他发现,裴令宣和每个男人的相遇经历都差不多,他只是他们当中的某一个。

可是他和他们不同,他善妒。同一个物种的宠物他从不养两只,他的猫和他的狗,只能围绕着他这个主人打转,他不允许自己不是唯一。小时候舅舅送过他一只鸳鸯眼的漂亮狮子猫,那时繁育纯种猫的风尚还没波及到本土品种,所以那只猫的野性很重,比起粘着他,更爱溜出门散步。

他在强行搂抱它被抓伤后把它丢进了游泳池,毫无意外的它淹死了。他难过了很久,从此他只养被驯化得完美无缺的宠物。

但人和动物终究没有可比性,裴令宣不是一栋房子、一条锁链就能圈禁的对象,更没法说掐死就掐死。于是他想通了,与人分享总比望眼欲穿却得不到要好。

陪女人逛街是苦差事,她们总是选了又选,换了又换,站在镜子前半小时也拿不定主意。但裴晶晶是例外,她买东西很干脆,不做选择,全都要。

陪她买完了心心念念的包包,其中有两款没现货要等,为弥补她的失落,喻孟问她还有没有看上别的。她对着橱窗挑挑拣拣的神态肖似亲哥哥,让人想搜罗全世界的奇珍异宝送到她面前。

裴晶晶瞥了眼琳琅满目的鞋架,动心思道:“我想要那双黑色的。”

“不行,太高了。”裴令宣一票否决,“你还在长身高,不能穿伤骨头的鞋。”

“可是很漂亮啊!”裴晶晶扭着哥哥,不停摆动手臂,“我长大了再穿嘛,你先给我买……”

“让她试试吧,她很想要,”喻孟叫来店员,“你拿一双她能穿的码。”

“我说不行。”裴令宣决断道,旋即眼睛不经意间扫过他,冷冷问,“你要跟我作对?”

喻孟养狗,知道训狗的诀窍在于奖罚分明,听话就有好吃的,捣乱则要受罚;裴令宣爱用这招对付他,并且百试百灵。他每次都上钩,事后再厌弃自己窝囊没出息,他们过去吵架大多是因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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