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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楚烟抬眸,朝他笑了笑:“晗哥哥辛苦了许多日,如今终于得闲,定要好好休息。”
李晗嗯了一声,一时竟不知道同她说些什么,场面顿时冷了下来。
李晗忽然想起了沈音。
他与沈音虽然相识许久,但于他而言,沈音与其他女子并无太多不同,最多也只是样貌好了些,引人注目了些罢了。
真正让他注意到她,是在一次诗会上。
那时少男少女们围坐在一处,作诗饮酒畅谈,不知怎的就聊到了最欣赏的诗人,旁人说的都是赫赫有名的大文豪,唯有沈音提到了一个旁人都不怎么听过的诗人。
众人都不知道那人是谁,唯有他知。
因为,那也是他最欣赏的诗人。
自那之后,他停留在沈音身上的目光就多了些,在她聊起那个诗人时,他也会忍不住开口与她探讨。
男女有别,在人前聊的总归有限,而且沈音本就是个不喜多言的,故而也只能三言两语,总不能尽兴,多少有些遗憾。
直到某日,沈音悄悄递给了他一封信,询问他是否有那位诗人的真迹。
自那之后,二人便开始书信往来,她懂他所想,明他所言,他们之间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而不是如同现在这般,相顾无言。
“晗哥哥?”
李晗回了神,抬眸看向楚烟:“对不住,刚刚有些恍神了,烟儿妹妹说什么?”
楚烟笑了笑:“也没什么,只是一直听姨母说晗哥哥喜好文墨,想问问晗哥哥最喜的是诗还是词?”
眼前的她笑颜如花,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无论家世、容貌、身段,她显然胜过沈音许多,更不用说,娶她能给他带来的一切。
李晗摒弃那些乱七八糟的念想,随意开口道:“诗和词都喜欢。”
“是么?”
楚烟嘟了嘟唇:“虽然我也觉得诗和词都很好,但我更喜欢诗多一些。”
听得这话,李晗正色了起来:“为何?”
楚烟笑了笑:“因为我觉得诗在意境和美感上,都要比词更胜一筹。而且写的好诗的,必然能写的出好词,可写的出好词的,却未必能写出好诗。”
这番话,与他所想不谋而合。
难道,老天竟如此眷顾他,给了他一个更好的“沈音”?
李晗压下心头隐隐的激动,开口问道:“不知烟儿妹妹,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楚烟羞涩一笑:“我喜欢的,或许晗哥哥未曾听闻过。”
李晗闻言心头更加激动,连忙追问:“是谁?”
楚烟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头:“前朝的伴山居士。”
听得伴山居士这四个字,李晗的一颗心忽然如同漂浮在了云端上,他情不自禁的扬起一个笑容来:“其实我也很喜欢伴山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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