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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站在最前线的士兵而言,接敌前后是最为难熬的时刻。一旦短兵相接,生死便是瞬间分明的事。在经过闵展炼的操练之后,东宫侍卫营的兵卒每个人都惜力如金,非到能够一击毙敌的时候方才肯吐出劲力,绝不浪费一丝体能。这种人在闯营之中也有不少,但他们并非受过高人指点,只是单纯因为经历过许多阵仗,自然而然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不管怎么卖命,总得留下一些体力逃跑才行。但凡能活过次大战的士兵,心理素质就已非寻常人可比拟了。东宫侍卫营缺少经验,胜在技巧训练的丰富,以及单兵体能强悍、战斗意志旺盛。在面临闯营精锐的时候,气势上不落下风,就不会被贼兵一鼓而破。事实上许多官兵并非不能打杀,只是因为破了胆气,一触即溃,被人追杀,自然伤亡惨重。只要始终面对敌人,要想被没有科学训练过的人杀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陈德还从未见过两支精锐对拼而带来的漫长厮杀情形。在他的印象中,军阵一旦交接,胜负便是瞬息的事。“看来这些百总、队长都明白了什么叫做‘黏住’。”朱慈烺举着千里镜,声音里带着跳动的韵律。陈德也能看出东宫侍卫们是存着力气,不解问道:“殿下,一举击溃不好么?”“若是只求击溃,何必这么麻烦。”朱慈烺道:“我是要将这股贼兵彻底歼灭!你看,在这里人多展不开阵型,所以贼兵前面的不死,后面的人只能看着。想上上不了,想撤撤不走,最终只有被我军拖死。”陈德这才想起贼兵是占了人多的优势,恍然暗道:原来殿下在出兵前已经将天时、地利与士气种种都考虑进去了。若非身为皇子,还真是一名将种。要是多战几场,恐怕比我爹打仗还厉害些!他摆正立场,求教道:“殿下,若是敌兵硬撤呢?”“一溃千里。”朱慈烺简单答道,抬眼看了看天色:“快黑了。”日出日落是天色变化最快的时候,不经意间便换了世界。随着战鼓声声,号角呜鸣,最后一抹天光彻底抹去。昏暗之中,隐约只能见到一个模糊的人影。贼兵显然不适应这种环境下作战,原本已经散乱的阵型隐隐出现了崩塌的迹象,越来越多的贼兵倒在地上,不知是受了伤还是装死不愿摸黑打下去。东宫侍卫营的战斗力受到的影响却是有限,只要站在自己的战斗位置,前后左右便都是熟人。根本不用看,只需要听着熟悉的喘息声和虎呼之声,便有种安心踏实的感觉。对于阵型之外的人影,更是不用看得真切,只管兵器招呼上去便可。“擂鼓!全军压上去!进旗!”朱慈烺高声下令 。鼓声大作,中军亲卫也随着大纛前进,陈德下意识伸手去抓朱慈烺坐骑的辔头,却抓了个空,险些抓到朱慈烺的身子,吓得将手缩了回去。朱慈烺回头看了他一眼,抽出佩刀,高呼道:“全军,杀敌!”……“保持阵型!杀啊!”刘老四骑在马上,没有穿他的三重甲,没有拿他的藤牌,反倒端着一杆旗枪,这让他十分不适应。直到他听见空气中传来闷雷般的鼓号,登时明白这是城中守军出战,已经与闯贼接刃了。作为前锋营部的前锋,刘老四没有任何迟疑,只是害怕被左营那些“辎重兵”抢了首功。——他祖母的,也不知道那边是谁敢抢老子的首战!让老子见到了,非唾他一脸!刘老四双双腿一夹马腹,伤处又传来了一阵阵痛。他呲牙咧嘴,大声喊道:“别输给那些辎重兵!咱们杀啊!”身后传来了佘安下令擂响的战鼓,更增添了刘老四的战意,很想让马跑得快点,恨不得跑到最前头去。可惜他才学会骑马没多久,能让马这么小步快走已经不容易了,颇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煎熬。……“将军!后面的官兵也杀来了!”传令兵冲进刘宗敏的大帐,匆匆忙忙报道。“咱们……”他一抬头,吓得将后面的话统统咽回了肚子。此刻的刘宗敏,胡须一根根竖起,双眼血红,就像是饥渴难耐要吞噬活人的凶兽。“他娘的怎么会顶不住!”刘宗敏喝道:“取我披挂来!老子亲自去督战!”——这些可不是以前碰到的官兵。传令兵心中沮丧。他是见到了前线的状况,对面那些官兵衣甲鲜明,刀枪锋锐,与之前见过的明军完全不同。作为曾经也是明军中的一份子的贼兵,传令兵很清楚这样的明军已经超过了大小曹的部队,甚至比卢阎王的天雄军更可怕。——最好能够领个差事,离开此地。他心中想着。“你速速潜回襄城,向元帅报我军失利。”刘宗敏恢复了冷静,一边披挂,一边道:“请他对这边的明军做好防范。皇太子云云,恐怕只是虚言。”传令兵心中一喜,当下应道:“属下就算万死也要把将军的话带到元帅面前!”刘宗敏吸了口气,拿上了自己的大刀,听到帐外坐骑嘶鸣,正是与自己出生入死的老伙计。他大步流星出了军帐,一拉辔头,翻身上马,高举手中长刀:“儿郎们!斩得一个脑袋就是五两银子!随我取银子去啊!”中权亲卫们发出一阵呼喝之声, 各个摩拳擦掌。他们在后面看不到前面的情形,只以为这些跟辅兵、民夫战成一团的官兵并没有什么可怕之处。哪怕他们能胜得了一时,也不过是比战兵略强一线,跟自己这些铁甲精锐仍旧没法比拟。这种先胜后败的战局在官兵身上演绎得实在太多了,根本无需担心。然而当他们随着刘宗敏冲出辕门,在黑暗中谨慎地勒着缰绳,终于意识到自己错得离谱。这些官兵进退有据,甚至看不到有落单的散兵。他们以长枪为长兵,以腰刀为短兵,相互配合,有进必跟,退步必撤,完全看不到破绽。反倒是自己这边的骑兵,在长枪兵的齐攻中落入下风,不等马刀砍到步卒头上,尖锐的枪头已经对准了周身要害刺了过去。——这真是官兵么!几乎所有人心中都泛起如此疑问,只有最后一丝侥幸吊着他们的信念,不至于当场溃散。牛金星在看到官兵两面夹击,心中胆怯,明白大势已去。当下裹了随身要物,点起亲随,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先走。”“不与将军说一声么?”有个长随不长眼问道。牛金星眼睛一眯:“对,得跟刘将军说一声,免得他担心我们。你快去找将军通报,我们在辕门口等你。”那长随应了一声便往外走。牛金星亲自抱了包裹,里面有他在倡义营中的金印,一向都是随身带着的。他带着其他随从,在帐外找了几匹马,径直朝喊杀声小的方向跑去,丝毫不做停留地混出了大营,旋即辨明方向,往刘店跑去。……“那边都已经快打完了,咱们还窝在这里!”彪壮的汉子摸着冻僵的脸,压低了声音对身边一个瘦弱的男子抱怨道。那瘦弱男子从怀里抽出一柄扇子,想了想还是没有展开,只是敲打着手心:“我料他就要从这儿走!除非他能赢。”“万一真赢了呢!”汉子抬杠道。“那就是大明气数已尽,咱们还是回去呼啸山林,过劫富济贫的好日子去。”瘦弱男子道。“军师,”一个浑身炭黑男子凑了过来,“你之前可是说:你夜观天象,刘贼溃兵必然从这里走啊!怎么现在放软了?”那被称作军师的瘦弱男子挥起扇子敲了过去:“你不说话会当你哑巴卖喽?”“大当家!那边有人来了!都有马,十来个呢!”前面传来一声压住了雀跃的声音。“咳咳咳,咱夜观天象……”“放屁!”大当家从地上爬了起来:“咱在这儿趴了两天了,总算等到咧!弟兄们,操家伙,娘的,给太子送份见面礼!”“慢着!”那军师跳了起来:“萧东楼,你可想好喽。你要搂了这窝兔子,刘宗敏那条大鱼恐怕就逃了!”大当家的原本就是一只独眼,远远看到那些跑来的人马,在这月色不明的暗夜之中看不真切,沉吟道:“万一刘宗敏死战不退呢?咱们要不先把这一窝兔子搂了?”“你这什么耐性!都他娘等了两天了,还差一晚上?”军师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弟兄们都憋坏了。”黑皮嘟囔道。“憋坏了就去拉屎拉尿!”军师骂道:“少坏了咱的好事!”“等等,”独眼龙大当家重又趴在了地上:“那边还在打,看来刘宗敏没死心,应该不会那么快就跑。咱们完全可以先拦住这一窝,然后再回来埋伏着。”“你当人都是傻子!还是当那些人能束手就擒?”军师不以为然道:“打没打过架的地方,人家看不出来?”“不着急打。”独眼龙摸了摸脸上的那道骇人伤疤,一巴掌拍在黑皮身上:“你带两个人下去拦住那些人,就说是附近的村民,想投靠闯营,还说官兵有一队人马先占了刘店,把他们引到山上来。”军师眼珠子一转,轻咳一声:“只看那些人逃得这么快,必然不傻。若是这么蠢的计策都能成,咱以后跟你姓。”“咱虽然不是名门望族,但也是世代清白的好人家。想跟我姓?让你占这个便宜不值当!”独眼龙一口回绝。军师气得吹了吹胡子,听到黑皮在一边憨笑,一脚踢了上去。可惜他穿着长衫,起脚带动下摆,风声太大,让那黑皮一个闪身就逃了。这些人原本就是山中悍匪,打家劫舍,拦道勒索的事做得熟门熟路。那黑皮带了两个兄弟,都只拿了棒槌,一路滑下山去,候在路边。不一时,一队人马果然从道上奔驰而来。为首那人偶尔还要回头张望, 好像是怕后面有人追来。正是牛金星一伙!“等等!停下!”黑皮从道边一跃而出,挥动棒槌叫道。牛金星见只有两三个人,手中也不是兵器,虚惊一场,却不肯停下,当即高喊一声“驾”,带着随从疾驰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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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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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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