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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将目光转向工作台前的提姆,满怀希望地问:“也许提姆?”
提姆停顿了一下,才从屏幕后探出头。“我想我能送你回去。”
凯莎想微笑,她忍住了。
达米安不满意地瞪着她。
“你在和我开玩笑。”达米安说,“威尔逊排斥提摩西的程度远远超过他对我的憎恨。”
凯莎才不管达米安说什么。她快步路过达米安,在走过达米安面前时,竖起一根中指。
不管斯莱德到底更讨厌提姆还是达米安,至少斯莱德和提姆从没在她面前或任何地方、尝试让对方再瞎一只眼或刺穿对方的肩胛骨。所以,从凯莎的角度,这看起来就是提姆的胜利。
此外,提姆在电脑前工作的时间太长,需要找个借口把他拖出去,远离任何案子和谜团。就像她说过的,她有义务确保当地保育种红罗宾不濒危。
自从提姆的脾脏缺失正式暴露在所有人的认知里,他做神谕的时间比就逐渐超过他做红罗宾的时间。
有时候凯莎会为此感到失落,她想念能和提姆一起巡逻的日子。可一方面,这确实更安全,做神谕不像红罗宾,随时都可能因刺伤、枪伤而感染,那样提姆因脾脏缺失带来的健康风险就大幅降低。
凯莎知道,提姆比谁都讨厌这个事实。他一度坚持外出巡逻,直到某次,他因为一个智障暴徒用了把生锈的刀。
时日至今他们仍不确定提姆是怎么从那次感染中活下来的。
卡斯很沮丧,斯蒂芬妮不高兴。
至于凯莎,她第一次严肃考虑起要去天堂岛就是在这时候。
不为别的,在天堂岛,肯定能更好开发她的血统天赋,她的四分之一希腊神血统恰恰是希腊神中的医疗神帕那刻亚。
她想为此提供帮助,不计代价。
奇妙的是,在凯莎产生这些想法后,提姆就停了下来。
主动。
这还挺巧的可不是?但凯莎确定自己没有向家里任何人透露出半点端倪,仅委婉向黛安娜询问当初提供给她的邀请是否仍做数毕竟当时黛安娜已经有唐娜了。
但这些都不是说,提姆的战斗技巧会因此退步、逊色;他依然是当年胆敢拿着证据来到韦恩庄园门前,和布鲁斯谈判、要求成为另一名年轻义警、只为能穿上制服和斯蒂芬妮并肩的那个孩子,是希瓦女士的徒弟。
在凯莎看来,这些都只能算是提姆聪明才智外的加分项;他被拉斯认可不是无凭无据的。
而那恰恰就是凯莎最欣赏提姆的地方。
按照惯例,提姆送她回家,就是送到正门玄关。
“所以……”
凯莎在玄关处的粗麻地垫上蹭了蹭鞋底,逼自己抬头,直视提姆的双眼。
“你知道前阵子我一个奇怪的卖家手里买了台奇怪的咖啡机吗?”
提姆困惑地看着她。“不,我不知道。你的咖啡机发生什么事?它是开始学唱歌了还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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