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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轻与太极端的罪都不合适。
最后根据对尼昂性格的预估,赤井将大致类别锁定在了“复仇杀人”这一项上。
可就在詹姆斯根据这一点开始编造不存在的案件时——赤井却又皱眉提出,“诸星大”这一身份被通缉毕竟是近期的事情,这意味着他是要在近期内逃亡,把不存在的虚假案件的发生时间定到近期,如果是有丰富渠道,又十足多疑的人,想要查出破绽并非不可能。
“那把案子放在美国比较偏远的地区就行了。”詹姆斯思考道:“例如一些乡下小镇的杀人案件,通缉令传播的比较晚也不奇怪。”
“但小地方有这样的特点:内部消息流传很迅速,如果是足以被全国通缉的大案,还是近期发生的事情,那小镇内的居民不会不知道,换句话来说,这种事只要到小镇那一查就一定会暴露。”
“可谁会去查呢?”
詹姆斯被他的追根究底给说梗住了,他摇摇头,从这个死循环里挣脱,然后安抚道:
“不用那么紧张,赤井君,所有的特工都是这么做假身份的,没人会查到那种地步,你要相信我们美国政府对情报的封锁力度。”
这倒是事实。
只有制定假身份的人才知道破绽在哪里,fbi的封锁能力都不是吃白饭的,外人想要一路突破各种干扰查到这个破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至少,他们过去派到组织卧底的特工,暴露身份的原因也从来不是因为假身份漏洞的缘故。更多还是因为在收集罪证、传递情报时被发现,或者说在消息传递出去给卧底机构带来巨大损失与麻烦后,被犯罪组织一路排查锁定。
这一点,赤井也很明白。
但是尼昂不一样。
前情人的身份能够让他更好的攀上尼昂,也同样会有巨大可能引得尼昂对他进一步调查。
只是这种程度的假身份的话,赤井怎么想都觉得不够完善。
——直到一起发生的恰到好处的杀人案件,完美填补了这一空缺。
“……比起伪造的案件,毫无疑问直接将现实中的案子挪用过来要更加真实。”
新泽西州入户杀人案发生的时间与犯人的状况,都完美的提供了挪用的条件。
这起案子发生的很快,破案也很快:
犯人也是亚裔,但却是没有身份证明的偷渡者,本身就是无亲无故、没有任何联系的社会边缘人物。而他杀人的理由也很难出乎意料——他是为了自己的狗而杀人的。
一无所有的流浪汉与自己捡回来的流浪狗相依为命,直到他那陪伴了自己七年的老狗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被野营的某一家五口所套走、以玩乐为名所折磨虐杀。
于是流浪汉用乞讨攒下来的所有的家当,在混乱的街区里向混混们买了一把最次的早已不再生产的枪。
然后,他摸到了那一家人的门口,将他们一个个送入地狱。
或许是枪声迎来了邻居的警惕,邻居很快就报了警,回过神的流浪汉本能的害怕了起来,他拿走了死者一家的车钥匙,开着他们的车逃亡。
——最后在警方的追捕下翻车坠入纽约湾,死于溺亡。
极其巧合的是,经检查,那被流浪汉杀死的一家五口,本身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他们一家都是瘾君子,年迈的祖父,中年的夫妇,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与一个二十岁的青年,遗体内都检测出大量的毒品成分。
而他们的地下室,更是堆满了各种违禁药品。
更可怕的在于,地下室的地面,还检测出了大面积的不属于犯人与死者当中任意一人的陈旧血迹。
鲁米诺试剂的荧光几乎沾满地下室的每一寸,那远超出一人份的血量,仿佛在无声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可怖的事。
这一潜藏至深,邻居都完全没有察觉到异常的瘾君子一家,最后因为弄死一只狗,而被一个流浪汉用一把落后的手枪全部杀害……这荒唐的就像是什么笑话。
总而言之。
犯人已经死于事故的事情,目前只有极少数人知道。
而这一事件在传到fbi对组织行动小队后,赤井秀一当机立断的做出了选择,对上司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隐瞒真正犯人的身份与动机,以及受害者一家地下室的内幕。
——然后,被杜撰出来的“诸星大”将会成为新的犯人被挂在通缉令上。
——也理所当然会拥有新的“动机”。
新的动机,一个只要能够死无对证,就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发挥的东西。
“虽然这样确实会更加真实,因为这起案件的特殊性,我们fbi也的确能够做得更加天衣无缝。”
反正栽赃嫁祸多少也算是传统艺能、有足够的经验了,比起这点不算难做的事,詹姆斯万分担心另一个问题:
“但这样安排的话,你回来之后的洗白工作可能会更加困难。”
虚假案件的犯人,与真实案件的犯人,可是截然不同的。
赤井顶着个犯人名号,又不能真的被抓住,他们fbi就必然要同时顶着一个“久久都没抓住犯人”的糟糕名声,fbi那头的压力詹姆斯能抗下,但他却干涉不了媒体的报道。
这种一家五口一夜间灭门惨案级别的事,毫无疑问会是新闻媒体的宠儿,警方久久没能给出一个交代的消息,除了给警方带来压力外,还会反复引起社会的注意。
这样一来,可能会导致哪怕十年后都还有不少人记着这件事。
“而那时候,洗白与辟谣会需要很长时间,我是指对公众的声明,fbi内部与各地警察虽然大多都能理解,但普通人那头想要彻底把认知转变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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