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2章(第2页)

凤华宫,距离女君居住的景明宫仅一墙之隔,原是留给王夫的寝宫,奈何萧挽月一直无心婚事,这宫殿便也空置了下来。

系统被她这出自贬官职的行为整懵了,合着它费尽心思给黎晚澄安排了个大官的职位,她倒好,扭头给自己捡了个四品的官职。

黎晚澄倒不太看重这些,比起官职,尽快取得萧挽月的信任才是当务之急。

上一世剧情中,宰相收拢朝臣,又联合千骑军统领,与事先安插在金甲卫中的眼线里应外合,这才得以成功谋反。

所以如今她入金甲卫,一是为了清理叛徒,二是为了能与萧挽月拉近距离。

只是……她本以为调动官职要费番功夫,没想到事情竟办的如此顺利。

有女君的诏令,事情办的尤其快。将军府内东西不多,黎晚澄此番只带了几件重要的物什和衣服,以及身边的两个婢女,原先府中的小厮也都尽数打发走了。

午后,她刚走进宫门,便看见院子中央立着棵海棠树,几名小太监正围着挖土,领头的公公见了她,忙赶上前向她行礼道贺。

如今这位黎将军可是陛下跟前的大红人,先是得了御剑,又被特许住进凤华宫,他们这些在君王眼前做事的,免不得要同这些人攀攀远近。

黎晚澄抬头瞥了眼,那树有快两丈高,枝杈上已经结了不少花苞,看起来像是刚从地里拔出来的。

“这是?”

公公谄媚笑了笑,同她解释道:“陛下说庆祝将军乔迁之喜,特意让奴才挑了棵海棠树栽在院中,取的是个富贵吉祥之意。”

凤华宫空置许久,院中萧条,如今这棵海棠树倒是添了抹亮色。

没成想,萧挽月竟也是个心细的人。

正值春季,院中新栽下的海棠树也已经绽了花苞,粉白色的花朵一簇一簇开的极密。

黎晚澄用罢早膳,步出门便看到这般景色。她抬起手,指尖轻拂过淡粉色的花瓣,脑海中倏尔浮现那人的面庞。

那时,女人坐在轮椅上,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延伸到天际的海岸线,恍惚间,连夕阳都美得易碎。

想来,她若在的话……这花倒是很衬她。

片刻,黎晚澄叹气笑了笑,似含着几分遗憾和怅然。只有离开时衣袖带起的一缕清风,让这娇嫩的花瓣颤了又颤。

这几日,黎晚澄一直忙于军务交接,以及熟悉皇城布防。

顺便还让系统给她找来些剑法,闲暇时便在院中练剑。古代世界不比现代,多留一条保命之道总归没有坏处。

海棠花摇曳掉落,又随着剑风飘转纷飞,转身间,视野中突然出现一抹明艳的黄,距离她不过咫尺。

剑锋差点碰到萧挽月,她赶忙停住,收了剑躬身行礼。

“陛下。”

萧挽月视线扫过她手中的铁剑,微微蹙眉:“怎么不用我送你的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