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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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游健咂舌,赞叹星际人玩得真慌,如此看来林琳穿越六七十年代,身为孤女却还有一位当兵的未婚夫这件事,真的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游健感叹万千,刚下龙撵,准备吩咐曹化淳安排一桌丰盛又美味的御膳时,林琳突然在群里来了一句。

——林琳:p,我就觉得这个剧情有哪里不对,这不是我穿越之前看的那本《穿越七零:霸道军总娇宠锦鲤妻》书嘛!

——下夏雨:等会儿,这本书我好像有印象,女主角是不是叫沈甜甜。

——林琳:窝草,你看过?

——下夏雨:没有啊,我就是听同桌说过。你们知道的,我穿越的时候,正准备考研,哪有空闲时间去看小说。只是听同桌大概说过剧情而已。

——林琳:我确定我穿书了。就我隔壁的隔壁,昨天生了一个女儿。好家伙,出生的时候,久旱未雨的村子呼啦啦的下了一阵雨,他老沈家就认定沈甜甜有福气,准备全家老少一起宠他。

——下夏雨:那应该不光关你什么事啊。

——林琳:的确不关我的事,我大概在那本书里,是一个背景板。而且应该是命不怎么好的背景板。

——快叫爸爸:比如被饿死?

——林琳:宾果,是这样没错。我现在就记得这么一句话,早年我有一位远方堂叔,她有一位未婚妻,可惜三年饥荒来临,她没有熬过去饿死了,之后远方堂叔来到红星生产队,我们才知道远方堂叔的未婚妻叫林琳,是我们生产队的。

——下夏雨:啊这!为什么我感觉沈甜甜不知道,但是老沈家一定知道你就是那沈元白同志的未婚妻啊!

——林琳:我现在心情很烦。反正不想和那家子扯上关系。

——快叫爸爸:怕是不行。

——下夏雨:加10086。

天道他捡来的儿子:今天出门捡垃圾,捡到几十公斤的金首饰,你们要咩。

群里小伙伴纷纷举爪子,表示自己要,除了肉包和霍格二世·王。

天道他捡来的儿子开始发红包,游捡抢了大约10公斤的金首饰,当即成为运气王。

林琳抢了几斤,先存在聊天群系统自带的储物空间,准备找机会去换点钱票。

这时候,抢了9公斤金首饰红包的王者突然上线,给林琳发了一个专属红包。

——王者:虽然技术不同,但是吧,我这个世界六七十年代的时候,也是用钱票的。我原先找林琳要了几张票据做对比,几乎一模一样,干脆就入手了一台专门做票据的机器,给林琳打印了很多票据。哈哈哈,如此一来,林琳肯定不再是无亲无故的小孤女,而是有钱有颜的富婆。

——快叫爸爸:啊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王者,你的操作好骚,是从裤裆藏火箭筒的那位勇士那里得到的灵感?

——王者:喂,你再这样我生气了。杂交水稻种,你怕是不想要了!

——快叫爸爸:我要啊,麻烦你了。对了,我还要优选出来的玉米种子。

——神经质:我这儿的红薯超多,小的都有一斤左右,我怀疑是除了鬼怪外的特产,游子要不要,要的话我给你买种薯去。

——快叫爸爸:我把我目前需要的,先一次性说清楚吧。先是粮食种,多来点,我准备将所有皇庄还有边塞都种上粮食。

——快叫爸爸:还有玻璃配方,今年没有灾情出现,可以先把玻璃搞出来,有了玻璃我才能建温室。

——快叫爸爸:暂时就这些了。

——王者:行。

——神经质:ok!

——肉包:我刚和我狼爸狩猎了几只三角龙还有霸王龙,你们吃龙肉咩!

群里顿时一静,顿时爆发强烈的呼声。

——要吃,赶紧发红包。

红包发出来了,游健抢了100斤左右的肉,还有霸王龙的小爪爪。

“曹大伴。”游健喊曹化淳进殿,将100斤霸王龙肉以及霸王龙的小爪爪带下去处理做成菜。

曹化淳惊愕万分,那手都忍不住颤抖,显然心情很激荡。

“万岁爷这是。”

“呃,霸王龙肉,据说吃了可以强身健体。”游健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又说:“这么多肉,我一顿吃不然,取点做菜就成了,其余制作成肉干,也好保存。”

“哦对了。”游健叫住领命准备去亲手处理的曹化淳。“匀十来斤出来,曹大伴你好好补补,朕还想你长长久久的伺候朕呢。”

曹化淳太知趣了,并且现在对他有种盲目的崇拜。游健心知这是‘仙缘’带来的加成,但对他有意,游健乐得保持,自然希望曹化淳活得长久一点,至少不会像历史那样,被崇祯皇帝召回来后不久,就去世了。

虽说给崇祯皇帝留下了一个忠心耿耿的王承恩,但比起曹化淳来,王承恩不管是心机还是手段,都差得太远了。

“多谢万岁爷。”

曹化淳感动得两眼汪汪,忍不住跪倒连磕几个响头。

“”

游健挺无奈的,只能让曹化淳赶紧起来,去将100斤左右的霸王龙肉给处理了。

另外还强调自己目前还在守孝,大鱼大肉就不必了。弄点肉糜煮点肉粥就成了。

过了一会儿,用霸王龙肉煮的肉糜粥被端上来,还有一盘被切得薄薄的,先是简单卤过然后炭烤的霸王龙肉。

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游健却吃得很开心。先前安排御膳房准备的一桌子御膳,全都发给了群里的小伙伴。

“万岁爷,三百里加急,说是南赣等地的刁民越来越过分,不止砸了官府,还将知县杀了,悬尸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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