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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过后,钰哥儿要去翰墨书院读书,周二郎忙乎得不行,衣裳、鞋子、小帽子、书包,文房四宝等等都是他亲自给精心挑选。
他自己的整个求学生涯都是在窘迫中渡过,能供孩子读书的人家多少都有些家底在的,他们家是例外。
他穿着洗得快看不出颜色的袍子,用着粗糙到几乎没法书写的稿纸,一根毛笔被写秃了毛也舍不得扔,他当时是有多么羡慕人家。
爹常和他说,咱们穷,但要穷得有骨气,现在想想都可笑,穷得只剩下骨头,哪来的底气。
所以,他要培养钰哥儿的富贵气,他的儿子,就是要高贵,高不可攀。
第96章
周锦钰所在的班是翰墨书院最好的启蒙班,负责教授的老先生姓章,是位告老的翰林,当年还曾经是状元出身,可惜在翰林院混了一辈子也没能混出头儿,不过做官虽然不行,教书育人做学问却是公认得好。
章老先生所教授的学生,提前一年名额就被预定完,况且他现在带的也不是新生,都是已经入学两三年的,周锦钰能半途插班进来,全靠他爹周二郎给力。
周二郎多方打听研究,锁定了让儿子进翰墨书院之后,便开始打着仰慕老先生琴艺的名义拜访这位章老先生。
他自己虽然是六元及第的状元郎,但因为出身条件问题,在音律方面确实欠缺,说是仰慕亦不会让对方觉得奇怪。
说是仰慕琴艺,但某次他对老先生的一副草书却是惊叹不已。
他说自己太喜欢这副字了,不过亦知这样的字即便是先生自己也很难再写出第二副,状态和情绪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君子不夺人所爱,他只求带回去欣赏临摹一段时间。
在琴艺方面,老先生听过的夸奖太多,老实说已经听腻了,没几个人知道他最喜好的其实是书法,周二郎的话不要太入耳,当即他就把这副画送给了周二郎,周二郎自然表现得不胜荣幸。
收了老先生的字,礼上往来,顺理成章地,中秋节前几日周二郎带着儿子登门拜访,带来不少的礼物,看着都是生活日用的实惠物件儿,却件件价格不菲。
有过冬的银丝炭,说是老先生岁数大了过冬受不得凉;有细如沙粒的精盐,说是对老先生身体好;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生活物件儿。
老先生不肯收,周二郎却道:“先生赠于晚辈的字价值千金,晚辈不过是对先生尽一点孝心罢了,先生若是连这都不肯接受,凤青以后就不敢再来叨扰先生了——钰哥儿,快过来叫人。”
周锦钰从善如流,上前行礼叫人,他这一打岔,老头儿注意力自然转移到了他身上……
老先生的夫人越发喜欢周二郎这个年轻人,他们家之前也算大家族,书香门第,但那是以前,早都没落了,她都有多少年没用上过银丝碳和细盐这么好的东西了。
后来,一辈子讲规矩,被说迂腐的章老先生亲自找到书院的山长,说他看上了一个学生,必须得给安排上。
山长知道这老头儿的倔脾气,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绝对想不到他会走后门儿,心想能让他开尊口的学生那必然是出类拔萃的天才之辈,忍不住好奇问是那家的子弟。
待知道是六元及第的周翰林独子,不得不感慨一句,龙生龙,凤生凤。
送礼是门高深的学问,有人爱名,有人爱财,有人都爱,不过有一点是共通的——你得给收礼的人足够的体面,你得让人心情愉快且毫无负担地收下你的礼,且记住你的好。
老先生的那副字被周二郎束之高阁——写得确实挺不错,但还没到让他仰慕的地步。
今天是入书院的第一天,一大早吃过饭,周二郎牵着周锦钰一块儿出门上了自家马车,一家人都跟着送出来,老头儿叮嘱小孙子去了学院要听先生的话,好好念书。
周锦钰点头称是。
“都回去吧。”
周二郎摆摆手,落了车帘。
周二郎握着儿子的手,问:“钰哥儿第一天去书院,紧张吗?”
紧张吗?周锦钰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前世。
没有爸爸,妈妈改嫁,跟着姑姑过,那时候的他是极其自卑的,也许那时候他身上唯唯诺诺的劲头儿太过明显,就像在脑门儿上写了“我好欺负,来欺负我吧”一样。
他经常在学校无缘无故就被人针对、被人欺负,拿着他的校服扔来扔去,撕他刚写完的作业,拽着他脖子里的围巾拖着他走,他几乎快要喘不过气,对方却说是在和他闹着玩儿。
这都只能算是恶作剧,等到了四五年级,有些男生的恶劣简直超乎想象,会突然就从后面冲上来,一只手勒住他脖子,恶意地用膝盖去顶他那个地方,看着他痛苦的表情,哈哈大笑。
他也曾鼓起勇气反抗过,可是每次反抗换来的结果就是一群人来攻击他,只会被欺负得更惨。
一开始老师还管一管,但顶多也就是批评几句,不痛不痒的,根本震慑不到那些人,次数多了,老师也烦了,另外若是欺负他的恰好是老师喜欢的学生,那就更没有用,老师会觉得就他成天事儿多。
发展到最后,甚至欺负他成了其他同学拉近彼此关系的桥梁。
那时候他想,他大概唯一的优点就是能忍吧。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上初中换了学校,开学第一天大姑给他买了一套新衣服,又带他理了发,后来他莫名就成了校草,他的长相没变,性子也还是安静不爱吭声的性子,但一切都变了,甚至还有女生给他写情书。
他很感谢那个女生,让他知道自己竟然是有人喜欢的,还是异性,他小小的心脏里涌动着一股冲动,懦弱胆小的他竟然有勇气给人写了回信,书信的内容早已经忘记了,他只记得自己引用了很多“酸诗”。
才初中,他就早恋了,他恨不得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给那个女孩子,来回报她对自己的喜欢,可他穷得一无所有,想给对方买个礼物都没钱。
暑假他偷偷跑去打工了,在饭店后厨给人洗菜刷盘子,满是油污的盘子刷不完,堆成山的土豆要削皮,可爱情真伟大,他就像打了鸡血,竟然不感觉到累。
终于,他用自己打工赚到的钱给那女孩子买了个白天鹅的水晶项链,店家说是的施华洛世奇,国际大品牌。
他不管什么大品牌不大品牌,他觉得女孩儿就像水晶一样美好。
出了店门,他突然想到自己为什么要买个“白天鹅”吊坠,她是白天鹅,自己难不成是癞蛤蟆吗?
癞蛤蟆就癞蛤蟆吧,这吊坠真挺好看的,尤其是在阳光下,晶莹剔透的,不是有首歌就叫我和你的爱情就像水晶吗。
女孩儿生日那天,当他把项链送给女孩儿的时候,女孩儿高兴地抱住了他,她说:“我们接吻吧,”
他被她大胆的话惊住了,支支吾吾地说,“学校不让早恋,会,会开除的。”
女孩儿咯咯笑,“书呆子,那你给我写情书,又送我项链算什么。”
他大概真的骨子里就是一个懦夫,女孩儿亲过来的时候,他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他害怕,他害怕对方的家长知道,他害怕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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