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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给点钱补偿她好了,过个一两年,她估计早就忘了,以后有事说不定还要来求你。”他顿一顿,叹了口气,道:“我一直把你当儿子培养,想让你像个男人,甚至超过男人。可是你为什么总在关键时刻那么像个女人。”
“因为我就是个女人。从头到尾,你就看不起女人。”
“我不是看不起女人。我是看不起弱者。这个社会从来不会尊重弱者。你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没人关心你的那点小情绪。你以为自己很厉害,所有事都能推倒重来,可你真正握在手里的本事有多少呢?还是说,你从头到尾都在仰仗我?”
虽然语带嫌弃,他还是掏出手帕来给她擦眼泪。杜秋甩手不要,扭头就走,他也不放在心上,依旧看他的花。
因为家里还有另外两人在,杜秋也觉得哭得窝囊。尤其夏文卿就坐在客厅里,一见她湿红的眼眶,就快步朝她走来。她立刻低头擦眼睛,道:“我花粉过敏有些厉害。”
“你不用和我解释。你们刚才在外面吵这么凶,我都听到了。”夏文卿把纸巾给她,她不接,他就捏在手里亲自帮她擦眼泪。她更是不情愿。立刻抢了过去。
他把下颚往门口偏了偏,意思她到外面说话。确定杜守拙是听不到了,他才道:“你无非就是不服气,觉得你这么听话,却各种被欺负。我一回家就乱来,倒也没什么事。没办法的事,做到九十九的好,那就是剩下的一点错最明显。”
“我的处境你不理解,我到底只有这一个爸爸。”
“什么话,谁有两个爸爸一样。”
“你就笑话我吧。”
“我可没这个意思,我是觉得你没必要投入太多感情,伤身体的。他看我们和看公司里的人没差别,没什么好与不好,无非是忠与不忠,顺与不顺。”
她干涩笑了两声,道:“对,很对。人这一生,能征服,是一种幸运。能顺应,也是一种幸福。”她顿一顿道:“朱明思又没得罪你,你何必做这么绝?”
“他不是得罪你了吗?我帮你出气还不好。”
“你是让我显得更窝囊了。”她苦笑,面颊上泪痕未干。他屈起手指轻轻帮她擦干,被她一把打开。她脸色一冷,呵斥道:“对我放尊重些,别没大没小的。”
他悻悻,故意去抓她的手腕,道:“我一直很尊重你,我只担心你,想看你现在心跳的快不快。”杜秋瞪着他,立刻抽出手。他略一挑眉,轻笑道:“怎么?你还要打我啊?”
她脸上紧张的线条一松,倒也笑了,带点玩笑口吻道:“你是我表弟,我怎么会打你,不过你还是再任性,我会像你亲姐姐一样,管教你。”
“我只是想和你再亲近起来,为什么你总是对我这么有敌意?”
“因为我胆子小。我看不敢保证,你会不会用对朱明思的手段对付我。”
“绝对不会。别人是别人,你是你,不一样的。”
“还是把我和别人放在一样的位置吧。我也不过是你的表姐罢了。”
杜秋精疲力尽回了家,叶春彦去开店了,就留汤君一个人在家。家里新换了洗手液,她洗手的兴致很高,兴冲冲把手伸给杜秋,道:“闻一下,是桃子味道的。”
她凑近闻了,确实很甜,想来又是叶春彦买的。他虽然不喷古龙水,却总喜欢这样香喷喷的小玩意。薰衣草味的柔软剂,桃子味的洗手液,整天腻在里面,他身上也有股甜津津的香味,洗发水的橘子味占上风。
说来好笑,杜秋确实喜欢趁他睡着了偷偷闻他,摸他披散在枕巾上的发梢。自从搬进来后,他的打扮换得很勤,长发也是时梳时扎。她点出时,他也不是太得意,只浅浅微笑,但她还是忍不住把他想成一只认真梳理羽毛的小鸟。或许更高挑优雅些,当不了夜莺一类,只能是鹤。
汤君围着她打转,撒娇讨好就是为了让她把玩具拿下来。杜秋给她买了不少乐高,她玩得漫不经心,还总是把零件乱丢。他们一疏忽,就会踩在上面,痛到嗷嗷叫唤。叶春彦说了几次她都不听,他就把东西搁在最高的柜子顶上,汤君踩着椅子都够不到。
杜秋笑道:“让你爸知道了,我要挨骂的。”
汤君拖长音吐舌头,道:“骗人。他从来不骂你的。”
“你爸爸待你很好,他有骂过你吗?”
“有啊,不过不太凶,他骂人就是这样子的。”汤君把头一侧,惟妙惟肖学着叶春彦的样子,道:“唉,怎么回事啊?真是没什么可说的。”
杜秋忍俊不禁,觉得她确实学的像。“我倒宁愿他凶一点,有时候明明知道自己错了,看他这样子,会觉得很难过,反而不想去和他道歉。”
“等你再长大一点,就知道你爸爸的好了。”
“怎么了?你爸爸对你不好吗?我爸说他是坏人。”
“那你怎么看呢?”
“我觉得他挺好的,至少对我挺好的。给我看书,问我功课,给我看他的花。我觉得他和小区里那些老爷爷没什么差别。”
杜秋摸了摸她的头发,道:“是这样没错,可那是因为他和你之间简单,我和他之间复杂。我是他的女儿,他对我有期望,希望我能干点,可又不要太能干,违背他的意思。他又老了,害怕我太年轻,担心我以后不够尊重他。”
父亲的心思她何尝不明白。揣度他的心意本就是她的专长。一个老人的患得患失,一个企业家的野心抱负,一个大家长的专制蛮横,他都混杂着抛给她,可唯独寻不到爱。好像他不是为了给继承人留下公司,而是为了给公司挑一个继承人。
“真的好复杂。我爸以后会这样吗?”汤君踮踮脚,不耐烦起来。
“永远不会。”
“所以你们才在一起吗?那你们会结婚吗?”
杜秋笑笑,不置可否,起身去叶春彦房间里搬椅子,准备去给她拿玩具。他好像走得很匆忙,用于记账的笔记本还摆在桌上,一支笔夹在中间。她怕搬椅子时先把笔震落了,就随手抽了出来。
是一支派克笔,不像是他平日的品味。她在手里掂了掂,又觉得眼熟,猛然间回忆起这竟然是她的笔。读大学时,她总是拿这支笔写笔记,后来还以为是弄丢。再一细想,好像是送人了。
原来叶春彦说的那件事不是平白杜撰,他们确实在多年前见过一面。她骇然一惊,逐渐也回忆起来。
他那时好像比现在更瘦一点,主要戴着帽子看不清脸。她也确实倨傲了些,并不会对快递员多留心,只是看他有些狼狈,身上四个兜都掏了一遍,找出来两支笔都写不出来。
她看不过去,把随身的笔借给他,见他还回来时颇细心,特意拿纸巾擦了擦,盖上笔帽才递给她。她没接,只是道:“你拿着吧,给你了。”
“送我了?”
“对啊,送给你了。你四处跑,总是要到处签单子的。没有一支好用的笔,很不方便的。”
“谢谢你。”大抵是帽檐挡住了他的眼睛,否则她应该早一些就认出他来。
事后有传言说她很洁癖,别人碰过的东西就不要了,着实是冤枉了。纯粹是出于好意的做法,想来也只有他没有误会。
杜秋把笔重新放回去,重新把他们相识来的种种理了一遍。难怪他当初这么不屑地看她,多半是有了期许才失望,他一直是个记性太好的人。可有这么的误会,他们到底还是兜兜转转在一起了。
她不是相信命运的人,也不得不信此刻的命中注定。一年以前她有想过今日吗?不过是半是不甘,不是顺从,为当林太太作准备。到了现在,远走的林怀孝,离开的汤雯,好像连那棵树也注定要长在那里,为他们的重逢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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