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银钱霍瑾很多,可灵石一个也没有,所以她没有一点犹豫,选择去凡人扎堆的客栈先住下来。
霍瑾的到来*让客栈的老板诚惶诚恐的,老板委实没有招待过霍瑾这样的修士。这年头修士都自视甚高,说什么也不可能住进凡人开的客栈里,哪怕有些客栈也算是布置得富丽堂皇。
他们只会觉得,自己和凡人沦为一桌,丢面子。
霍瑾也没办法,她其实挺想去体验一下修士的客栈是什么样子,但不是囊中羞涩嘛。那些修士,哪怕再不堪,兜里也总归会有点灵石。不管是散修还是宗门弟子,只要有传承的,出门在外兜里总该有点子灵石。
偏偏出了霍瑾这样的异类,全靠自己和系统。系统给了她修炼的法子,让她点技能,和玩rpg游戏一样,但怎么也不至于还会给她钱。所以即便好奇,霍瑾也没有办法到修士的客栈去看看。
她这段时间,也着实锻炼出了点厚脸皮来,根本不介意老板的表情,顶着那古怪的、探视的目光,镇定自若交了房费,就带着练白霜去了房间里。
放下一些村民赠予了意义很重要但确实比较占空间的东西,霍瑾就带着练白霜直接出门了,兴高采烈的想见识一下修士所在的世界。练白霜跟在霍瑾身后,却有些兴致缺缺。
之前练白霜还不知道通安镇是什么地方,可到了地方,看到这里面这些似曾相识的建筑,尤其是通安镇最中央那高耸入云的宝塔,练白霜就明白了过来——她之前曾来过这里。
那时候的通安镇镇长,也是元婴修为,远比自己高深,但这些年过去了,对方还是个元婴期,只会让练白霜鄙夷。
她确实天资出众,而且是过于出众了,两百年走完了别人可能要万年才能走的道路,这样的天资,怎么可能会不招人嫉妒呢。不知道若是通安镇的镇长看到此时的自己,又会是何种表情。
霍瑾打听了一会儿,就去了东市准备摆摊。这通安镇,看起来修士和凡人能够共处,但实际上已经划开了界限。东市是修士们摆摊售卖的地方,而西市则划分给了凡人。
在东市,白日是不允许凡人进入的,哪怕是打扫卫生的都不行,只有夜深人静无人的时候,才允许他们过来打扫。
霍瑾到了东市,本来还兴高采烈的,但没过多久就兴致缺缺。虽说是修士云集的地方,但除了售卖的东西,看上去和普通摊位也没什么不同。甚至于有些,售卖的就是普通物件,也根本不是法宝。
例如朱钗环佩,除了用料要比凡人的更好,款式上也没什么区别,和霍瑾之前在普通人的府城中逛的没什么不同。
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会出来摆摊、一摆还是很长时间的,大多是没什么修为的修士,也不过是练气的、最高也就筑基。要是真有什么法宝,刚摆出来就已经被一抢而空了。
霍瑾先是逛了一会儿,找到像是管理人员的人,询问了一番后才终于能找个地方摆摊。原本是要先付摆摊费用的,但霍瑾没钱,而且她售卖的确实是比较容易被哄抢的东西,所以管理人员法外开恩,先给了霍瑾一个摊位、让她进行售卖,等卖完了之后再回来交费。
那人还提醒了霍瑾一句:“若是没卖出去,觉得人家给的价钱不够公道,也可以来我们这儿的售卖行售卖。”
“好,多谢。”
如此一番,霍瑾的小摊才算是能够开业。她找了一块布,垫在了地上,而后先把狐妖尸体给放了出去,放在最外面、再把自己用不到的两把匕首和一些路边捡的灵芝人参之类的放到方便做添头。
灵芝人参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顶好顶好的东西,对修士来说也算不错,最起码受伤了还可以补充一二。
一开始霍瑾在摆摊的时候无人问津,毕竟她是个生面孔,而且租赁的还是最便宜的地摊,连个桌子都没有。这样的摊子,修士们可不觉得会有什么好东西。可随着那夸张的狐妖尸体被摆出来,占了好大一块地方,就吸引了不少人过来。
等她再放上匕首和灵芝人参,摊子跟前人流如织,许多人驻足。
大家的主要注意力,还是在那狐妖身上。那狐妖是筑基初期,已经可以幻化成人的模样,若不是当初有练白霜帮忙,霍瑾怎么也不可能是对手。再说这狐狸皮毛完整,只有脑袋上有一个已经干涸的血痕,若是剥下皮毛,还能做一件漂亮的法宝衣服。
再说这肉,虽然普通的肉会让修士留下杂质,可这狐妖已经开了智,这肉只会大补。
当即就有修士问道:“道友,你这狐妖尸体,如何卖?”急着开口的是一位男修士,他出声速度之快,让霍瑾都有些诧异。
第45章摆摊
有很多小说里,谈到狐狸的皮毛,最容易心动的,多半是女子。在小说的描写中,好像女人很难对这火红的、没有一根杂质的皮毛有抵抗力。但事实上,压根不是这样的。
女子爱美,男人就不爱吗?肯定是爱的。
尤其是大家都是修士的情况下,这皮毛不仅美丽,还能制成一个法宝,这谁能忍住呢。没有对皮毛的欣赏,只有对强度的追求,更不会借花献佛给其她女修士,修真者没有那种欲望。
看他先问,其他修士无论男男女女,都一脸不忿,都觉得这家伙嘴太快了。
霍瑾并不知道应该售价几何,所以她把问题又抛了回去:“道友觉得你能给多少呢?”
面对抛回来的问题,这位修士心中似乎早有成算,当即就开口:“十块下等灵石。”霍瑾不知道这是多还是少,但她下意识觉得,这狐妖尸体肯定不止这个价格。
果然,不用霍瑾说,就有别的修士看不惯了:“收起你那寒酸样,这尸体这么完整还保存良好、如今这皮毛根根分明还如此明艳,又连皮带肉一起卖,你想十块下等零食就拿走?我呸,你既然不诚心,就休怪我报价。道友,这皮毛我实在喜欢,我出二十。”
前面说了好长一段,结果最后还是只多加了十块,霍瑾偷偷摸摸在心里说,这位修士也挺小气的。
到了最后,经过几轮叫嚷,最后一个喊价的人定在了五十。霍瑾觉得价格还有涨的余地,可惜没人定价了。大家似乎咬死了这个价格,不肯再多给霍瑾一点。
一开始霍瑾还以为狐妖尸体也就只能卖到这个价格,但是往旁边一瞥,却看到了练白霜的表情。修士多,她的表情并不十分放纵,可霍瑾是何许人也?她和练白霜本质上就是同一人,所以练白霜表情再内敛,霍瑾还是明白了……她看不起这些修士。
换句话说,这些修士,喊得价钱还是太低了。
可恶啊,真是人心叵测,她还以为这狐妖尸体真就值这么点钱呢!这些修士喊价的时候都在互踩,但实际上为了少出价钱,却统一压价。
霍瑾面上带着笑容,说话却滴水不漏:“各位道友,这个价格容我再考虑,不如先看看这些灵芝人参,还有这两把匕首?”
灵芝人参不是大家的重点,大家会围上来,一开始还是因为这具妖狐尸体,但随着霍瑾的话,还是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了那两把小匕首。匕首虽然不好用,但它们的材料显然不差,而且非常适合修为比较低的修士使用。
恰巧,经常在这里淘宝的修士,就是修为比较低的。而且不止适合炼气期的,也适合筑基期的。也就是霍瑾这样有系统宠着随着境界提升发装备的,不然对于大多数修士而言,低阶的时候能有法宝已经是很好的情况了。
有不少修士,尤其是散修之流,低阶甚至都不配拥有法宝,手里拿着的剑都是凡人铁匠所制作。所以这样两把品相不错的匕首放在眼前,自然让所有人呼吸一滞。
炼气期的不用说,看那匕首的眼神就好像狼盯着肉,筑基期的虽然知道这法宝不太适合自己,但手里没有法宝的,却还是很渴望。尤其是火系法修,更是一眼就看出:天杀的,这就是我的宝贝。
若说他们是被狐妖尸体吸引过来的,那有不少就是为了法宝驻足。看到霍瑾拒绝了五十块下等灵石的售价,就知道霍瑾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主儿。于是也没了什么戏耍的心思,有一人先开了口:
“道友,这匕首分开卖还是打包卖?”
“打包卖。”霍瑾不想多费口舌,能一起卖掉当然很不错,实在没办法,也能接受分开卖。
听到霍瑾的话,那修士点点头,开始报价:“我也不和道友来回拉咕了,五十块下等灵如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阳光开朗(不是)恋爱脑皇帝攻x弱柳扶风(也不是)假娇气丞相受just一个无脑恋爱文宓安和景煦前世互相暗恋却因种种纠结蹉跎一生,景煦死後宓安引火殉情,睁眼却回到了十七岁那年。一朝重生,除了要改变景煦身死的结局,也要好好对他表明心意。不过怎麽你也重生了啊喂!既然现在的景煦就是前世那个景煦,宓安决定还是先瞒他几天,敢抛下他先死,总要逗一逗才解气。只是这人怎麽重生之後胸无大志的。好像还更黏人了。景煦真的有苦难言。上辈子千辛万苦爬上万人之巅,从小就喜欢的人却因为他的身份开始疏远他,这找谁说理去?什麽狗屁皇帝,不当了。此时一个因为摸鱼撞钟导致帝王星陨落不得不耗费修为开挂重来的国师他俩又想干什麽!!国祚呢?!我的国祚呢!?注非朝堂权谋,这恋爱直接从第一章谈到最後一章,纯纯流水账日常。免责声明1丶攻受双初恋,一切逻辑为谈恋爱让步。2丶不适合一方控党,小情侣1v1不拆不逆。3丶因作者文盲,文中出现的官职民俗衣食住行医药蛊毒全都是我胡编乱造的,谢绝考据,不要当真~内容标签情有独钟青梅竹马重生甜文日常其它双重生,竹马竹马,老夫老妻日常...
◆煞气a绘画系直播主x难搞帝偏爱系电竞选手◆她的出现,扰乱了他的世界当遇上尹夏桐后,便是白子枫的青春与爱情相遇。白子枫知道,暗恋是一种幸福的寂寞,白子枫也知道,不是所有的喜欢都...
我是福星,死不了的。庄敏毫不在意,甩晃着两条腿。没错,她是福星,她出生时,天上霞光万丈,百花齐鸣,就连邻居家的老病狗,都神奇的病愈如今生好几胎小狗仔。 算命先生说了,她是天降福星,一生将被神佛庇佑。 算命老先生的话,在这十五年里,被印证了无数次,不管她是摔跤了,打架了,掉水里了,都神奇的活了下来。...
施念冒着大雪赶到普众寺,院里已经停了一辆加长版的红旗L9,7777的尊贵豹子号,全防弹结构。 这是萧擎寒的车。 萧家就是王权富贵的象征。...
关于一品医仙邪皇宠上天(一对一宠文,无虐!)她,是上古神族白泽一族留下的唯一血脉,体质强悍,有着通天的本领。世人皆叹此女风华天下,无人能挡!可是,逃出了万人追杀,逃出了时空裂缝的她,却唯独...
本文已完结,双男主双洁双强,不搞事业,只谈感情,偶尔有反攻。主打一个大家长了嘴是要用的,没误会,不罗嗦,知道是坑就填平,知道是敌人就干掉,绝不养虎为患。其中男主2不求上进,只想谈恋爱。以下是内容简介。慕容清音重生归来後,第一件事就是一杯毒酒送走了年长自己二十岁的义兄丶当朝皇帝容昭,然後把皇帝最小的儿子,年方十二岁的容易推上帝位,自封摄政王。上辈子,慕容清音十三岁就加入容昭的起义队伍,一路随着容昭从江南的偏远小镇打进皇城,助容昭坐稳皇庭。慕容清音作为皇帝最得力的臂膀,一人之下,位高权重,却最终不敌皇权,落得一杯鸩酒,满门族灭的下场。这辈子,慕容清音决定自己把持朝政,等到他扫平四合,一统天下之日,就废帝自立!只是,这小哭包是怎麽回事?为什麽他精挑细选的小皇帝居然是泪失禁体质?他是想要个好掌控的傀儡,不是要一个总喜欢缠在自己身边撒娇的缠人精!而且,为什麽孩子养着养着,忽然小奶狗就变狼崽子了?容易睁着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慕容清音,清亮如金玉之声的嗓音带着委屈皇叔,是朕做的不够好吗?慕容清音咬牙闭嘴,你就是做的太好了!他是想一统天下,可是,没人告诉他是这样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