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第1页)

当年分手后,只是隐约听说林曼藜进了娱乐圈,其它情况一概不知。

没想到一晃五年,对方真的成了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反观自己,倒是毫无长进,从华都警局回到老家清江,整天在小警所里混日子,以前好歹还是警局一枝花,现在则是土肥圆了。

想到这些,宋星云心里有点闷闷的,唉!难受想哭。

从饭盒里拿起红烧鸡腿,“咔咔”两口连皮带肉咬下,瞬间吃得小嘴流油,肥美的肉香,终于冲淡了心间的几分郁卒。

算了,谁让自己是个渣呢?

毕竟五年前是自己先甩的人家,狠狠伤了对方一把,如今变成这样,也算是渣人自有天来收吧。

“今天,林曼藜可是夺冠的大热门人选啊!”丫丫并没有看出宋星云的情绪变化,还在自顾自地科普着。

“告诉你哦!我也是小藜菜,林曼藜的粉丝!今天看直播就是为了给她打call。”

丫丫说起自家偶像,就一副没完没了的样子,完全不把别人当外人,恨不得朝所有人安利自家姐姐。

“唉!云姐,你听没听过曼藜今年的大热金曲《真心》啊!”

“……”,宋星云摇头,一脸茫然。

“嘁……就知道你没听过。”丫丫失望地努了努嘴。

“太可惜了,曼藜姐姐的嗓音真的是太好听了,简直是天籁之音,听了耳朵会怀孕的。”

“还有哦!我家姐姐实在是太漂亮了,顶级oga的脸庞,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呢!”

“要是能和姐姐贴贴,么么哒,这样,又那样……啊……”,说着,这个四眼钢牙妹,像娇羞少女一般捂住脸颊,发出土拨鼠一般的尖叫声。

俨然不把旁人放在眼里,只把宋星云看得一愣一愣的。

你们追星粉丝都是这么疯狂的吗?

看着旁人对林曼藜发花痴,虽说已经分手了吧!但感觉怎么还是这么怪怪的?

“唉!云姐,你说曼藜这样的女明星是不是吃鲜花、喝露水长大的?”

丫丫继续对自己的女神发挥丰富的想象力,“不然她怎么会长得这么漂亮,还有那唱歌的嗓子,简直不要太好听了。”

听到眼前这位女同事越说越没谱了,宋星云都忍不住吐槽:“什么吃鲜花,喝露水的,你当她是蝴蝶还是蜜蜂啊!人家的嗓子也许是吃辣椒熏出来的呢。”

林曼藜看起来又美又仙,其实是个挑食,不爱吃蔬菜,爱吃路边摊,味蕾特别奇葩,尤其是爱那种辣嗖嗖小零食的女人。

以前俩人还在一起的时候,大学周末放假,经常相约去电影院看电影,别人看电影顶大吃个爆米花就可乐,林曼藜可跟人不一样,辣鸭脖、辣条必须是标配。

吃完第二天,脑门还会冒出几颗痘,她总是哭唧唧地说再也不嘴馋了,可是没过两天,又会偷吃。

宋星云有时候还调侃她,你们学声乐的人都不用保护嗓子的吗?也不怕吃辣椒吃坏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