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章(第1页)

实在是,那字写得也太好了!

又好又快!

要知道,在墙面上写标语,哪怕是原来的宣传员小郭,也是要先在墙上打个轮廓影子,再拿颜料填涂进去的。

而丁立新呢,基本上就是连打字的轮廓影子都打不好。

结果眼前这个破衣烂衫的男人,拿个刷子在墙上刷字,就跟拿笔在纸上写字那么轻松,根本不用打什么轮廓影子,刷刷刷,一下就写好了一个字。

并且,那字还写得非常漂亮。

丁立新也不会描述,只知道他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字。

几乎没花多少时间,围墙上的标语就写好了。

“好,实在写得太好了,沈绍元同志,你太厉害了!”丁立新之前有多质疑,现在喝彩就有多大声。

“确实是写得好,沈同志水平太高了!”徐卫国也很兴奋,“沈同志,我们科里的工作确实存在困难,不知道你能不能抽空过来帮忙?肯定不会让你白帮忙,我们按照工时给你算劳务费,当然,如果工作完成得好,我也会尽力帮你争取招工机会,你看成吗?”

这有什么不成的,沈绍元本来也是觉得这可能是个机会,才过来毛遂自荐的。

能招工当然最好,不行挣点劳务费也不错。

十几分钟后,父女俩回到了驴车上。

陈大妈卖完那一篮子瓜,早在驴车上等着了,见沈茉儿他们拿了那么多东西,不禁感叹:“你们这一趟可真没白跑,这么多东西,哎哟,还有暖水瓶和布料?!”

沈茉儿笑道:“运气好,碰见供销社有处理的瑕疵品暖水瓶和瑕疵布卖。”

陈大妈拍着大腿:“哎哟,这可真不错,我这是错过了,这种好东西,一下子就抢没了吧?你们今天可真是交好运了,这是大丰收呐!”

沈茉儿笑眯眯:“是啊,运气好,大丰收了!”

这一趟确实是值,她爹还找了份活儿干呢,他们可不是大丰收?

瞧着真是赏心悦目

有沈茉儿他们这样满载而归的,就有傅明泽这样两手空空回来的。

回杨柳大队的路上,杨青青几次旁敲侧击问傅明泽去公社干什么去了怎么没买点什么,傅明泽都爱答不理的,杨青青于是眼眶又红了。

这回连大队长周满仓都忍不住看了傅明泽几眼,大概是觉得这后生长得是俊,就是脾气不怎么样,对女同志过于冷漠。

沈茉儿同情地看了傅明泽一眼。

在巧姐家遇见时,他们寒暄过几句,这位傅知青虽说不是什么热心快肠的性子,却也不是冷漠高傲的人。

沈茉儿甚至觉得他拿着几个包子局促解释自己拿帮人写信得的鸡蛋换包子吃,那样子还有些可爱。

天天上工也没晒黑的俊脸微微泛红,瞧着真是赏心悦目。

于是等杨青青又一次找个由头跟傅明泽搭话的时候,沈茉儿一副好奇的模样:“杨知青,原来你一直跟着傅知青,就是想知道他上公社干嘛去了啊?其实上公社嘛,左不过办事或者买东西,这有什么好好奇的。”

前后一联系,沈茉儿其实就明白傅明泽为什么不爱搭理杨青青了,换了她,有人这么成天盯着自己,她也不爱搭理。

杨青青脸色微变,干笑道:“沈茉儿同志你误会了,我没有跟着傅知青。同是知青,我只是想着平时应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我没别的意思的。”

沈茉儿不太认同的表情:“杨知青你这样说就显得跟我们社员太生分了,知青也是咱们大队的一份子,关心帮助可不能停留在知青之间,咱们大家都应该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陈大妈第一个赞同:“可不是,都在一个大队生活,哪用这么生分。”

周满仓也跟着点了点头:“茉儿说得没错,你们插队过来,就是大队的一份子,不用分什么你我,更不能有小团体思想。”他最怕就是这些知青抱团跟大队作对。

杨青青一脸委屈地说自己真没这个意思,红着眼眶闭嘴了,后面一路都没再说过话。

傅明泽一直没吭声,只在沈茉儿说杨青青一直跟着他时,抬了抬眼,然后,在沈茉儿说到咱们大家都应该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时,忍不住翘了翘嘴角。

公社窑厂求贤若渴,徐卫国让沈绍元明天就过去。正好今天抢了十尺瑕疵布,还是米白色的,沈茉儿就琢磨着给她爹做一件徐卫国那样的衬衫。

回到家后先是煮了一锅粥,再炒了一小碗豇豆,就着豇豆吃了一小碗粥后,沈茉儿就去陈大妈家借了裁布料的剪子和划粉回来。

沈茉儿女红的手艺是跟大凉顶顶厉

害的绣娘学的,十岁开始学,足足学了六年。

倒不是因为大家闺秀都得学她也得学,沈茉儿从小跟在几位皇子后头,刚学会走路,就跟着学拳脚弓箭了,原本是不耐烦学女红的。

偏偏她九皇叔,成天拈酸吃醋,嫉妒皇伯父待她爹比其他兄弟亲厚,每每都要在她爹面前显摆与九皇婶怎么怎么鹣鲽情深,一个九皇婶亲手绣的荷包,他能显摆大半年。

不就是戳她爹心尖,嘲讽她爹是个鳏夫,连个贴身的荷包都是丫鬟绣的嘛?

当时不过幼学之年的沈茉儿带着一干伺候的宫人,大张旗鼓进了宫,抱着她皇伯父的大腿狠狠哭了一通,她皇伯父一怒之下,罚了她九皇叔半年的俸禄,顺便就把宫里最顶尖的绣娘赐给她了。

那之后,她九皇叔有好几个月瞧见她就扭头走人,逢人就说沈茉儿是个芝麻馅儿的汤圆,瞧着软软糯糯,内里忒黑,跟沈绍元一样一样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