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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恒瞪眼。
杨翌的眼却笑眯成了一条缝。
方恒瞪了一会,干脆搂上杨翌的腰,脸颊在他脖子上蹭了蹭,千万分感慨地开口:“不容易啊,又在一个部队了。”
“嗯。”杨翌安抚般地拍着方恒的后脑勺:“其实我想把你调到身边来的……”
“诶!?”方恒诧异地抬头看他。
“其实吧,你的分配已经下来了,到一个连级单位担任干事,我琢磨着这次的分配赵师长应该没插手,属于常规安置,所以就找了些关系……可是,你知道的,部队这地方毕竟有规章制度,有一套办事程序……”
“哦……”方恒点头,有些失望,不过看着比自己还失望的杨翌,只能安慰道:“你一个连长,又不是什么大院里出来的太子爷,当然有难度。”
杨翌笑了笑:“不过怎么也分到一个团了,驻地离的不远,平日里开会什么的都可以见到。”
“……”方恒咬着嘴角想了想,点头,“这样挺好。”
“?”
“周末出来聚聚,挺不错的,天天见面早晚得烦。”
“……”杨翌垮下脸,哀怨看人。
“不是安慰,真的,比起早两年放假了才见面,现在这样我挺满足的了。”
看着眼前诚挚看着自己的小孩,杨翌双手拇指按上他的眉毛,然后往上一提,在倏然瞪大的眼中笑了起来,这小孩真的长大了。
方恒拉下杨翌的手,反握住,打开了门,在走出去的那一瞬间,将手松开,和杨翌保持到了一个适当的距离。
13军的大院只有一个,基本所有军官的家属房都安置在那里,按照部队规定,只有营级军官才会分配家属房,不过这些年大院一再扩建,老住宅区空置下来后就分给了连级军官当宿舍。
当然,这个宿舍的条件不太好,一室一厅,独立卫浴,二十来平的房子,只能单人住,和部队里连长的宿舍差不多。不过,就这样,中尉衔的小排长们依旧没有名额。
杨翌带着方恒坐了20多分钟的车,奔直去了宿舍,当推开门的时候,像是炫耀一样地看着方恒笑。
真的……嗯,不怎么样……
方恒环顾一圈,转过头看向杨翌,点了点头:“挺好,至少比部队里的宿舍多个厕所。”
“我很少到这里来住。”杨翌把钥匙丢到桌面上,推着方恒进了屋:“要说好的地方还是有的,多了有线网络和电视,走廊上还允许炒菜做饭,一天24小时都有热水洗澡。”
“哦。”方恒点头,坐到床边拿起遥控器就开了电视,可是也不看,就这么歪着头看着杨翌。
“嗯?”杨翌正在拿毛巾的手一顿,一脸困惑。
“我吧……一路上就在想,你急急忙忙的把我带到宿舍里是想干什么?上床在招待所就可以,要说到这里来看看环境,也不急在这一时。还有,以为你会在屋子里准备了什么大餐招待我?”
“……”杨翌把毛巾搭在肩膀上,笑眯眯地站定,说:“带你来认门。”
“……”
“以后周末都休假的时候,咱们就到这里来。”说着,杨翌指了指桌子的方向:“那个是你的。”
“诶?”方恒站起身,看向杨翌指着的方向,陈旧得龟裂出无数条细纹的红色桌面上静静躺着一枚银色的钥匙,在灯光地照射下发出淡淡刺眼的光泽。
“咱们俩的经济买房子暂时不太可能,但是总得有个聚的地方,所以就想着先把你带来看看。”
“哦。”方恒拿起钥匙翻转看了一圈,然后目光扫向杨翌,笑了:“好,周末有假我会直接过来。”
“嗯。”杨翌点头,捏紧毛巾走进了浴室里。
等人进去后,方恒掏出钥匙又看了一下,这才揣回包里,拍了拍。
其实吧,他挺能理解杨翌这种好像很无聊的做法。
从最初谈恋爱开始,他们俩就一直没有属于两个人的单独空间,不说杨翌当排长那会儿在部队里是两个人一个寝室,就算调到教导大队的时候,他也不过就是新兵一个,一个月都难出来一次,还得赶早赶晚地来回跑,更不要说读书的时候了,所以,如今俩人回到了同一个地方,杨翌在大院里分的宿舍或许简陋不够隐秘,但这也是他们两个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不是吗?
方恒喜滋滋地吹着口哨,在屋里转圈,打开小冰箱看了一眼,空的,床底下看了一眼,空的,衣柜里看了一眼,很少的被褥和两套衣服……
杨翌回来可都大半年了……看起来,还真像他说的,很少到这里来住。
不过差不多也该是这样,连长这种基层军官的工作繁琐,晚上还时不时的开会,或者和士兵们联络感情,想要经常离开也不容易。
杨翌洗完脸出来,看到方恒正在关衣柜,于是笑道:“放心,不会藏个女孩在这里。”
“要是有也不错。”方恒笑道。
“我可不敢。”
“诶,排长,我老往这里走,不会有人多想吧?”
“能多想什么?”杨翌摇头笑,将毛巾搭在了铁丝上,说道:“你现在这样的情况除了大假,也没法在外面过夜。而且一两周过来一趟,哪儿来那么多想法?”
方恒点头赞同。在部队里,排长在早晚点名的名单里,周末也不例外,晚上必须回去报道,除非有大假连休。再加上未必每次和杨翌碰上都是在宿舍里待着,所以杨翌这话说的对,他还真没有必要多想。
“那么现在呢?”方恒问:“晚饭哪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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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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