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7章(第1页)

只要弟弟想看,他这个大哥义不容辞!

胤祉:“……”就,大哥无耻,但值得效仿。

他们又钻了四阿哥胤禛的帐篷。

然后是五阿哥、七阿哥、八阿哥、九阿哥、十阿哥……吸取上回被康熙刻薄的经验,这回连七岁的胤祥也没放过,主打一个好兄弟有难同当。

依然没有任何阿哥们想去请太子也过来一起。

不过大家心里都有数,太子私下里其实一直盯着他们呢。

只要太子知道了,必定坐不住,肯定是要跟上来整整齐齐的。

跟常宁不一样,这回经验十足的胤褆和胤祉领头,带着兄弟们理直气壮地往皇帐那边去。

问就是一日不见汗阿玛,甚是想念,去给汗阿玛问安。

胤禟完全忘了下午时候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祈愿,比谁都兴致勃勃,蹿到前头去探路。

“好家伙,我瞧着那身影有点像五叔,他也不知道干什么呢,在帐篷之间绕来绕去,这会子都还没进皇帐。”

常宁排行老五,三阿哥听得眼神发亮。

“那肯定是有鬼啊!”

“五叔脑子向来跟其他人不一样,去年不还因为偷汗阿玛一匹马,被赏了板子?”

上驷院的御马,那都是有数的,也就常宁以为自己偷走没人知道,不过是没人敢拦他而已。

胤禛却有不同的看法,面无表情道:“也许五叔是在办汗阿玛交代的差事,但我们若是被五叔发现尾随他,后果你们应该清楚。”

虽然五叔莽撞,可挨了打,那匹上好的马王不还是进了恭王府吗?

汗阿玛未必就喜欢太过精明的兄弟,这种无伤大雅的蠢,焉知不是五叔大智若愚。

他对看五叔的热闹实在不感兴趣,恭亲王作弄起人来……就这么说吧,京中甚至有人说恭亲王和蓁皇贵妃像兄妹俩。

可还是那个问题,胤禛只恨自己在演武场上忽视了些,抵不住两个五大三粗的兄长,可恶!

这会子不止五大三粗的兄长不理会他的理性分析,同样比他高比他壮的五弟也不理会。

胤祺摩拳擦掌跟着亲弟弟往前探头,“真的假的?我咋不知道五叔挨打了?回头可一定得跟我细说啊!”

从小在太后跟前长大,他颇有些随了太后爱看热闹的性子。

他又小声问:“五叔这回又想偷什么?咱们是不是能沾个光?”

“对了,大哥、三哥你们带望远镜了没有?”

“我听说上回你们不是准备了?可惜这西洋玩意儿宫里少,等回宫我也叫造办处给我做一个。”

胤祉跟胤祺很能说到一起去,立刻从袖子里掏出鎏金铜管的单筒望远镜。

“那我能忘了带吗?草原上的热闹可比宫里多!”

“三哥借我瞧一瞧!”九阿哥凑过来,央着三阿哥。

十一阿哥和年纪小的十三阿哥胤祥也凑了过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