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亭昱忙道:“好,我们现在就走。”
他说着,驾起飞剑飞到秦越的前方,却见对方将手中的酒囊倒过来,醇香的液体簌簌落下,在空中划过一道珠帘,最终没入泥土中消失不见。
秦越一路走,一路倒,过了几息才倒完。
看起来这酒囊是满的。
沈亭昱随口道:“原来你没喝酒。”
秦越将酒囊盖好盖子收起来,道:“沈夕不让我喝。”
最痛苦的时候他不是没想尝一尝,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就像他体内运转的功法,不论发生了什么事,不论他神智是否清醒,这功法都会一直运转下去。
因为这些都是沈夕耳提面命他,日夜训练他,在他身上留下的深深的痕迹。
到时他会一起殉情。……
秦越从西境的密林赶到中原,这一路上日夜兼程,一点都没休息过。不消两日,他和沈亭昱就来到天衍城附近,在玄水镇上降下了飞剑。
玄水镇,对如今的秦越来说是个有些陌生的地名。
“我听说你是在这里出生的,”沈亭昱降下飞剑后,看着身旁人面上有些恍惚的神色,开口道,“你平常难得来一次。最要紧的事情办完后,你可以到镇上逛逛,去你想去的地方看看。”
秦越摇摇头:“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对于玄水镇,他的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了。甚至连他小时候受到的那些打骂、欺辱,他都没什么印象了。
唯有那天从天而降的艳红色马车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中。他记得那天他撞到了马车前,车窗前的红色小帘轻轻晃动,他就从缝隙中见到了他此生唯一爱的人——沈夕。
即便隔了十多年,那天的景象还历历在目,初遇时的心情历久弥新。现在回想起来,秦越的心脏都还在砰砰地跳动,因为见到沈夕的喜悦随着血液从心脏迸发,又传遍全身。
沈夕……
秦越想到这里,垂在身侧的手握紧了。他的目光不再在玄水镇上留恋,而是坚定地看向了天衍城的恢宏城门。
赶来的这一路上,沈亭昱已经向他具体地分析了一遍外面的形势。如今坏消息接踵而来,整个修真界已经闹得人心惶惶,吵什么的都有。
其中关于丹霄圣君的下落和敌我之辩已经吵了几轮,至今还没有完全定论。争论中,有两派的观点占据主流。一派以沈家为首,认为圣君的事尚未定论,不应算作魔物。另一派则以袁微名所在的抱朴宗为首,认为圣君已入魔道,应当作魔物处理,昭告天下,悬赏通缉。
这件事两天开了两场争论,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而最新的一场争论设在天衍城的蝶影楼中。沈亭昱打算今日就将争论解决,让绝大多数仙门中人都全身心投入到抵抗魔物入侵这件事中。
有沈亭昱这个沈家家主在,他们两人很快就进入了天衍城。
秦越走在中轴大街上,看到两旁有些眼熟的街景,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他第一次进天衍城的场景。
那时他坐在沈夕的马车上,只能通过车窗前红色小帘的晃动窥见外面的景色。马车内,沈夕靠坐在塌上,对他这个新收的弟子冷淡地教诲:
“作为交换,你跟着我修行,只要不作奸犯科,坚持除魔卫道,我便可以一直教授你,直到你独当一面。”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似乎是说了一声好。
可惜他食言了。
那最大的魔物就在他的面前,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要除去,因为那是沈夕。即便到了那个时候,沈夕还不忘提醒他,他没有听从教诲,除掉对方这个危险的因素。
像这样的沈夕,秦越根本就不相信他真的堕入了魔道。沈夕挂念修真界的安危,为天下斩魔还被魔气生生折磨了五百年,如今却有人想趁机将他以魔物的名义除去,真不敢想象他听见后会有多伤心。
这样做值得吗?
恐怕沈夕会认为是值得的。秦越了解他,知道丹霄圣君甚至根本不在意这些,只会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他的难受都只是替沈夕难受而已。
身旁的人灵力忽然有了波动。周遭的灵气正朝着秦越涌去,在他的背后已经有一个小小的漩涡生成,昭示着秦越心绪的起伏。
沈亭昱心里暗道不好,这里是天衍城的中轴大街,平常凡人百姓众多。他们又即将穿过最热闹的街段,要是在这里出了事,只怕丹霄圣君的事更洗不清了。
沈亭昱看着街道两旁越来越多的行人,正在全神贯注地注意秦越,准备随时出手时,凡人们当街讨论的窃窃私语也迎面扑来:
“……你最近听到那个传闻了吗?说是丹霄圣君入魔了!”
“我听说了,看别人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据说这次这么多仙人来我们天衍城,就是为了商讨这件事呢!”
“圣君怎么可能入魔!别忘了十年前,就是圣君在我们这里斩杀了一个魔修,保护了我们呢!”
“我当然不可能忘!但是我听说圣君从前受过重伤,正是这重伤逼迫他不得不入魔的……”
“那圣君不也是为了我们吗!我听说是五百年前圣君斩杀魔君时留下的旧伤,老是不好……”
“如果真是这样,那圣君怎么能算入魔呢?即使他不得不成为魔修,可是他都是为了保护我们啊!依我看,不过就是修炼的法子不同,圣君保护我们怎么能算入魔!”
“所以我们不要老说圣君入魔了,不然圣君要是听到多伤心啊。至于那些来我们这里讨论的仙人,这不是还没出结果吗?肯定是有人在为圣君争取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