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5章(第1页)

小狗被他揉搓那么久,已经熟悉了,窝在他脚边趴着烤火。

萧明在厨房忙活完,出去跟他们一起烤火,灶上的火不用一直看着,过一会儿进去加柴就行。

“想好给它取什么名字没有。”

萧明把狗从陆元脚边拖出来,长得虎头虎脑的,身上毛也不短,还挺好看。

陆元弹了弹狗崽子一直摇晃的尾巴,又捏住它的小短腿,“就叫豆豆吧,卖完豆芽回去遇见的,也是有缘分。”

“豆豆也好听。”陆元拍板决定:“好了,你以后就叫豆豆了。”

豆豆想回地上,在萧明手中挣扎起来,四只脚一沾地就缩回了陆元腿底下。

“胆子这么小,以后怎么看家?”陆元戳着小狗肚子,想让它起来走两圈。

“这么丁点大,你就指望上它看家了。”

萧明撑着膝盖起身,“我去看看火,你小心头发别沾上火燃了。”

“用你说。”陆元哼着小曲儿打理自己的头发,仔细看看,好像是要比以前顺滑了不少。

最近天黑早了许多,萧明担心家里有个什么事不方便,买了几根蜡烛还有油灯回来备着。

果不其然,等肉炖好开饭,天已经彻底黑了,院子里就只有火光能够照明。

陆元特别宝贝的把油灯拿出来点上,端着灯盏在萧明周围晃悠,十分新奇:“嘿,你别说这玩意儿还真是好,到哪儿都是亮堂的。”

萧明屈着腰,给两人的碗里盛上饭,肉就在锅里,他们就不出去吃了。

“放下,别端着乱晃,等下烫着手了,有你哭的。”

陆元只能找个位置极佳的地方,依依不舍的把油灯放下,站在边上还不忘记欣赏火光,直到一根大骨头递到他面前。

“把肉啃了,炖得烂,骨髓喂给豆豆吃。”

萧明已经将桌子搬了进来,四四方方一小张,他们俩吃饭正好。

陆元坐下开始啃骨头,这不是肉铺老板送的,萧明特意花钱买的,上面连着好多肉,一口下去,保证能咬满嘴的肉。

“汪汪汪!”

桌底下的豆豆闻着味儿都快疯了,蹦蹦跳跳的在两人脚边乱窜。

大棒骨上的肉轻轻一咬就掉,陆元三两下就啃完了,正在啃上面的软骨,“你说它白天还要死不活的,现在看着倒是精神。”

“谁知道,可能是饿的。”

“啃不开?拿来我给你啃。”

“开了开了。”

陆元往外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将骨髓倒在狗碗中,才放到地上,豆豆一下扑了过去,抖着耳朵埋头苦吃。

狗不吃太硬的骨头,更别提是小狗,现在骨头它是吃不了的。

这几根大骨头萧明准备洗干净了放起来,等狗大了,至少能啃动骨头了再给它。

肉里这次没炖山药,去刘婶子家拿了萝卜来炖,都说天气凉的时候吃萝卜对身体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