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短兵相接】
旷野之上,一个马队飞快从东南方向而来,大约七八骑的样子,奔跑而来的时候,尘土在身后飞扬,远远看去,却只有三匹马上坐着骑士,其他的马匹则是备马。
从队伍奔驰的形状看来,头前的一骑当头,后面呈现出锥形分布。
当马队在远处出现的时候,那群地精立刻就不安起来,地精们欧克欧克的大叫着,王妃先生很快就赏了几个家伙几刀背,但是它自己也明显很害怕,不安的看着夏亚。
夏亚提了提裤带,将可怜虫往岩石下一按,沉声道:“我不喊你,就别出来!”
转头盯着王妃先生瞪眼:“你也是!”
“可是……”可怜虫明显很仓惶焦急:“那些人会杀了你的!”
“不一定。”夏亚目光闪动:“也许只是过路的冒险队。”
“可……”可怜虫咬了咬牙:“他们一定是屠了那个地精部落的那伙人,你很清楚这点!”
“相信我,未必就没有活路!”夏亚的眼皮一垂,眼睛里闪过一丝仿佛野兽一般的凶光。
前面的那个被充当诱饵的地精还在挣扎,它已经没有力气了,恐惧加上失血过多,让它差不多快晕过去了,但是当听见马蹄声清晰的传来,这个地精立刻清醒了过来,它拼命的尖叫着。
马队的目标很明确,显然直奔这里而来。
奔驰的队伍很快就冲到了不到百步的距离,却并没有停下,也没有急于靠近,而是猛然掉转马头,减低了速度,马队沿着侧翼的方向缓缓的奔跑。很显然这些家伙都是拥有极强的警惕心和经验,并不会轻易下马,在周围迂回奔跑,一方面可以保持速度,一方面还可以在弄清楚情况之前和目标保持距离。
这些骑士的控马技术十分娴熟,奔驰之中的转向玩得精熟,轻易的操控着马儿,绕着那个可怜的诱饵地精跑了小半个圈子,然后他们才将速度降低了下来,距离远远的停了下来。
最前面的一个骑士,骑着一匹黑马,那马匹高大雄壮,是哪怕在野火镇的马市上都很少见的上品良马,所有的马匹装备都差不多,挟带了料袋,水袋,还有弓箭武器,后面的备马上还挂了几个装了野外生存用具的包袱。显然这些家伙都是有备而来的。
最前面的这个骑士有一头精干的短,头卷曲,脸部轮廓是典型的拜占庭人的样子,身材高大,坐在马上的时候,背挺得笔直,手里操着一把长长的马刀,一对眼睛冒出来的目光如刀锋一般,狠狠的盯着中间那个地精看了一会儿。他身上套了一件上等的骑士皮甲,这种皮甲属于轻骑兵的装备,身后背着中号的军用射弓,两壶雁翎箭挂在马鞍的两侧,他的手臂裸露在外面,肌肉隆起,肌肤有些粗糙黝黑,手指骨节粗大,全身上下都充满了精悍的气质。
“一个地精?哼……”这个骑士嘴角冒出一丝狞笑。
“队长,那块岩石后面有动静,我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味儿了,哈哈!”身后的一个骑士大声的笑,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张狂。另外一个骑士则已经取出了弓抽出了箭抓在手上,满脸的戒备。
头前那个骑士冷笑了一声,轻轻踢了一下马腹,马蹄缓缓往前,靠近了一些,他的眼睛并没有看那个地上已经吓傻了的地精,而是紧紧的盯着夏亚他们藏身的那块岩石,手里的马刀紧了紧:“出来吧!”
夏亚的身影从岩石后转了出来,大步走了上去,在距离还有五十步的时候停了下来,这个时候,那个充当诱饵的地精正好就在两人的正中间。
“冒险?还是盗贼?”骑士看了看夏亚,看见了夏亚高大的身材,让他略微有些意外,还有夏亚手里的巨盾和战斧以他的眼光看来,这两件武器虽然质地精良,但是却有些华而不实:真正的有经验的战士,是不会把武器弄得这面夸张的,哪怕是一些以力大而见长的战士,也不会选择用这么大号的武器。越大越沉重的武器虽然可以加强杀伤力,但是使用起来也会影响动作的敏捷,而且过于沉重的武器,不利于持久作战。
只有那种喜欢浮夸的蠢货才会选择用这种大号的武器。
“我是一个猎魔人。”夏亚大声回答,他现了对方盯着自己的武器,有意识的将盾牌举高了一点点。
“猎魔人?”这个骑士笑了笑,不过笑容依然充满了煞气:“一个猎魔人来到红色旷野干什么,这里只有地精和食尸怪。”
“那是我的事情。”夏亚表现得比较强硬在野外,如果你显得软弱的话,那么更会让敌人认为你好欺负:“你们是什么人?”
骑士没有回答,他收回了目光,看了看那个地精,他居然一眼就看出了夏亚的用意:“嗯,你在用它当诱饵?可惜了,地精的血太臭了,恐怕很难吸引猎物。而且,你切的伤口太小,血不够。”
他的嘴角浮现出了一丝狞笑:“我帮帮你吧,菜鸟。”
说着,他飞快的从自己的马鞍上摘下了一柄短矛,一矛在手,这个骑士的全身顿时迸出了一股子凌厉的杀气来,这种杀气显然是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浴血才练就的本能,他在马鞍上猛的一弓身挺腰,一个利落漂亮标准到极点的掷矛的姿势!
锐利的破风声之中,那柄短矛化作了一道白光,射向了地精!
夏亚一看见对方的动作,原本瞪圆的眼睛猛然眯了起来,飞快往前踏上一大步,左臂一甩,将巨盾砸了过去……
砰!!!
短矛的矛尖砸在了盾牌上迸出了一串耀眼的火星,哪怕是在大白天,那一连串火星都是如此的清晰!
那个地精原本眼看一道白光射向自己,就已经吓得崩溃了,当听见一声巨响之后,眼看夏亚丢出的盾牌挡住了短矛,顿时尖叫起来。
“夷?”骑士眼神里闪过一丝异色。这个家伙居然甩出盾牌挡住了自己的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云竖成了书中纨绔的商贾之女,书中她沉迷男色脂粉,后院更是侍子成群。穿越过来的云竖还算来得早,匆匆处理掉这些麻烦事,上京另辟蹊径求官。云竖结交了许多朋友,途中还未有所功名,便已经名声大噪。原以为可借此青云直上,她却不料成了赘婿,娶了礼部尚书的嫡子李持安。可他是书中的男主,怎么可能是她娶呢?这必是娶前坎坷曲折,要么婚后分离,离职是小,失命是大。云竖心痒难耐,浑然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可成婚一月后,观察许久的云竖依旧没发现什么可疑之处,成婚的夫郎也的确符合什么才叫男主,肤白貌美,善解人意,明眸皓齿,就是爱哭,云竖彻底茫然了。...
烙花殇之淤水清荷经历了强暴,堕胎,家变,她堕落成了被踩在脚底下的淤泥。还未踏出校门,她曾经幻想的一切美好生活全部被打碎。她立志复仇,一步步的往上爬,亲手毁灭让她毁灭的人!他们要肆虐她的身体,好,她甘心奉上,只要有回报。只是一株原本该清纯如莲花的女孩,到底会不会迷失在自己制造的漩涡中?...
白子慕被妈妈带着一路北上,投奔姥姥一家。矿区家属大院里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卷毛,一时引来了无数好奇目光,雷东川就是其中之一。雷家一家子颜控,小雷东川更是在第一次见到白子慕的时候眼睛直勾勾挪不开。他心想,这么漂亮的小孩,要是给他当弟弟多好啊!后来,雷三不满足了。他把那人藏在心里,含在嘴里,是他不敢宣之于口的隐秘之情。白子慕有两个心愿,一个是找回他爸,另一个是雷东川也喜欢上他。但说到底,第一个心愿是他妈妈许下的,第二个才属于他自己。他喜欢雷东川。哪怕用尽一切心机,也要牢牢抓在手中。幼年版雷东川让白子慕喊他哥,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带着出去显摆。雷东川(得意)这我弟弟!大院小孩围着看漂亮小卷毛,七嘴八舌乱夸一通老大,你弟弟真漂亮啊!以后生的小娃娃肯定也漂亮!他是男生嘛,怎么会生小娃娃!他长大结婚就行了!雷三板着一张脸子慕才不需要小孩儿。雷三他还那么小,一辈子都长不大。这是他的小朋友。80年代,万物复苏。两个臭小子一穷二白,从零开始的奋斗人生w#双箭头粗暗恋线养崽文甜宠猛1攻(雷东川)x白弱军师受(白子慕)慕崽轻微洁癖白切黑属性,雷三是宠弟狂魔猛1属性,相信我,真的是猛1...
1郁时南自幼便长得乖顺漂亮。加上性格温软,所以从小就非常吸引同性,长大后考进舞蹈系,更是有无数长相俊朗的1追在身后表白。但郁时南一直都不为所动,直到大二那年,他因为校园合并被迫搬宿舍。2新舍友名叫霍周,是一名游泳生,年纪轻轻便入选国家队预备役,长相清冷性格疏离,总是一副淡漠敷衍的模样。起初郁时南有点畏惧这名新室友。但长久的相处下来,他发现他好像喜欢上了自己的室友。可霍周出了名的恐同,对gay群体向来抱有极高的敌意,郁时南黯然,只敢向朋友吐露心声。听完霍周的所作所为后,朋友大为震撼,一口笃定霍周绝对喜欢他,怂恿他去试探。郁时南忐忑照做,然而他学游泳时故意歪倒在霍周怀内,霍周平静地扣住他的腰将他抱离水面是不是累到了?今天先不练了。他故意只穿一件宽松的白衬露出两条长腿,霍周随手扔给他一条长裤最近降温,穿上。每一次的试探都以失败告终,郁时南的心难免有些动摇。直到那晚亲耳听到霍周拒绝一名男生的表白,他清冷的声线含着声蔑笑你哪只眼睛看出,我喜欢男生了?郁时南瞬间如坠冰窟。隔天,他出国参加赛事,搬走了。比赛大获成功,他在庆功宴上醉酒,惯性地向一旁歪靠,却在下一秒被拥入习惯的怀抱。依旧是记忆里淡漠的声线,却带着难以掩饰的微颤郁时南,你就不能喜欢我一下?3霍周是个gay。彻头彻尾的gay。但大环境下该性向不被多数人接受。于是霍周兢兢业业扮演了二十多年的直男。这份敬业,在大二看见郁时南的第一眼便顷刻碎成粉末。霍周望着眼前这个男生皮肤白皙,腿又细又长,湿漉漉的眼睛里带着点对新环境的懵懂和害怕,好看到让人移不开视线。那一刻,霍周硬了。装直男装到差点追妻火葬场靠!你们直男都这样?离我老婆远点!真呆软迟钝不知钓系为何物却处处放鱼钩受X真gay二十年来都没搞明白直男之间的相处模式表面高冷实则肌肤饥渴无时无刻不想上老婆攻排雷受是诱受,前期是攻的欲望开关,攻看一眼就in(是真的)真的很怕道德小卫士,一定要好好看第一条啊or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