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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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嬗变(第1页)

那时候,马小三骑一辆五成新的春花牌自行车,只要后座上不带人一般不会掉链子。晋胖子开一辆三手的短屁股富康神龙轿车,那车不错,不仅能喝汽油还能烧机油,一踩油门它的排气管子就像千年老妖一样呼呼地喷黑烟。而老骟那个挨千刀的,他竟然拥有一辆日本原装进口的全新三菱帕杰罗。

三菱帕杰罗,外形硬朗车身宽大,六缸四驱动力澎湃,无级变速操控自如,轮胎粗壮底盘坚固,爬山涉水全地形越野无障碍。车内冷暖空调四季如春,真皮座椅舒适宽敞,操控台配有全自动cd播放器,全车前后左右共三对高保真杜比音箱,外加一只水桶一样的重金属低音炮,车顶还有一扇双层电动全景大天窗,这些配置都不算,最不讲理的是那厮竟然还在行李箱里装了一台车载冰箱!要知道那时候很多人连家里都还买不起冰箱,这个挨千刀的他竟然在自己车上装了一台纯进口的奥克斯车载电冰箱,你说他是不是个挨千刀的!把马小三给羡慕得眼睛血红血红的,第一次坐那车就想吐三斤经过二次发酵的老啤酒给他!

除了那辆日本原装进口的三菱大山猫,单志远给马小三留下的第二个深刻印象是他那嚣张至极的语言天赋。这孙子,精通英语,据说他大学时曾经通背过跟砖头一样厚的《牛津词典》,所以他能用牛津口的“英格利斯”轻松自如地和莎士比亚讨论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的哲学涵义;德语流利,这孙子是搞机电的,而搞机电的人一般都有点日耳曼情结,对精密严谨的德式机械或崇拜、或鄙视、或干脆找个理由假装视而不见。而单志远的理念是:有差距不怕,那就去学习。所以大学时他选修了相当绕舌头的“哲儿曼”,后来读完在职研究生后他还向著名的波恩大学申请了什么“红包基金”(注:洪堡基金)。如果不是大学宿舍的老四赵豁牙冒着严寒六顾首都,再三跪求他来昆明开公司,可能多年前他就已经坐在莱茵河畔畅饮他最钟爱的恺撒黑啤了;粗通日语,单志远的日语是自学,而他学日语的目的完全是因为工作需要。他大学毕业在北京某大型国企的研究所当助理工程师的时候,所在的课题组曾和日本东京科技大学有过合作,因为没有那么多专业的日语翻译,所以他们平常和日方专家一般使用英语交流。但日本人的英语尤其是他们的口语那是众所周知的困难户,按照单志远的话说他是真跟他们着不起那急,所以一生气他便自学了有不少汉字的“假盆溺死”。据说他只学了一年半便已会写能读,就是听力稍微弱点,和来自东京大阪的同行交流还行,但如果赶上一个北海道的淳朴渔民那就不灵了,单志远说北海道的海蛎子味为太重,不太容易听懂。不过马小三私下里猜测,虽然那厮听不懂北海道的渔民方言,但估计如果让他批判“东京热”之类糟粕应该没问题。

单志远的英德日这三门外语的真是水平究竟如何,因为接触的时间不多,马小三无从得知,作为一个英语考二十一分的优秀学渣,其实他最佩服是单志远的汉语模仿能力。那孙子以年过三旬的高龄来云南不到一年,便已经能用地道的“昆明马普”和黑林铺胡奶奶为一颗小白菜而讨价还价了。但当让他出尽风头并浪出新高度却是几位伟人,那个坏蛋他居然能惟妙惟肖地模仿电影里多位伟人的口音。每次聚餐他那脱口而出的伟人祝酒词和无伤大雅的小段子都能让大家拍手叫绝,那一阵又一阵的满堂彩真是把他浪的不行不行的!马小三记得有一次酒桌上有四位美女,其中有三位不谙世事的小妹妹听了他的祝酒词,不但笑出了眼泪,甚至还笑出了亮晶晶的哈喇子,她们那盲目崇拜的小眼神在那厮身上直白地扫来扫去,把晋胖子和马小三嫉妒得都想用二锅头灌死那孙子!但这还并不是单志远最狠毒的语言天赋,真正让马小三对他双膝跪地的奇迹发生在异国他乡的地牢里,在那个香艳无比的双层牢房里,那厮一边戴着脚镣打扫厕所,一边仅用半年时间就掌握一门相当生僻的小语种,而且是听读说写四项全能,真的让马小三目瞪口呆惊为天人,当然这也是后话——眼跟前,马小三想的是单志远找自己到底能有什么事?还是正事,好事?一晃好几年不见,他都怀疑那厮是否还记得自己是哪根葱。

一晃好几年不见,单志远也怀疑马小三是否还记得自己哪瓣蒜,所以一见面他就问大声道:“小马,你小子还记得我吗?”

单志远热情洋溢,笑容可掬,可马小三胸腔里的玻璃心却咯噔一声忐忑起来,因为一进门他就发现晋胖子他们桌上就摆了一瓶白酒和一壶清茶,菜一个都没上,显然那二位大哥就是在一心一意地等自己,这不由得让他暗暗叫糟!原因很简单,自从二十岁那年不幸罹患ii酒精肝之后,晋胖子见到酒比见到他亲二舅还亲,所以圈里的朋友都知道,让这胖子在酒桌上等人,那是死罪!而能让晋胖子自觉自愿地守着空桌子死等的人,那必定是至高无上的贵宾;而事,也必定是惊天动地容不得有半点闪失的大事,否则便喝边谈岂不更好!马小三认识晋胖子这么多年,作为情同手足的兄弟,他和他一起喝过的酒最少也有两百多场,一起经过的是是非非也有不老少,但他还真不记得有几件事、几个人能让这胖子忍着酒瘾端坐等待!至于自己那就更别提了,别的不说,就说那年自己忍着蛋碎的剧痛,空手夺白刃与一个貌美如花但又心如死灰的小醉猫以命相搏,有力拯救了他和他的共案犯田楠田大姐的两条小命。后来田大姐在家设宴谢恩,自己因为蛋碎未愈蹬车无力,又赶上自行车车胎被钉子扎漏了气,所以就晚到了那么一会,结果好好一个谢恩宴,愣是被那死胖子给唠叨成了一个关于“诚信守时”的批判会!今天他突然给自己这种难能可贵的超级贵宾待遇,怎不让人犯嘀咕?!难道单志远这厮真的有什么不得了的正事?那自己在家里耽误那么久确实有点过分了。但时光如水不能倒流,事已至此,马小三也只能硬着头皮,按着刚才在出租车上设计好的套路和单志远握手寒暄道:“单大哥,你瞧你这话说的,我怎么能不记得你呢,过去我可没少喝你的酒!有一次咱们在海埂农家乐吃黄焖羊,我喝多了,还是你开车送我回公司的,我怎么能不记得你呢!”这是晋胖子传授的社交技巧,对于多年不见的并不十分熟络的旧朋老友,如果能在第一时间说出一件大家共同经历的事情,就能快速引起共鸣拉近距离。但马小三今天提这件事其实还是一个伏笔,因为来之前他刚刚第n+101次循环利用了“人生拼搏模式”的誓言,所以今天他不太想喝酒,至少不想再喝的烂醉,因此他又客气地补充道:“我酒量太烂了,让单大哥见笑了。”

晋胖子的社交技巧对单志远这个老江湖也有效,他愉快地握住马小三的手,一边用力地摇晃一边爽朗地笑道:“哎呀,你小子居然还记得我开车送过你呀!不错,不错,记性不错!——不过我记得那天你好像没喝多呀?谦虚了,兄弟,我知道你的酒量挺好的。”

“哪有啊单大哥,我当时都差点吐了!真的……我酒量太烂了——现在就更烂了,更是沾酒就醉!”马小三客气地继续伏笔,并接着又向单志远问好道:“单大哥你挺好吧?这都好几年没见到你了,怪想你的!”说着他心虚地偷瞄了晋胖子一眼,那个大白胖子死绷着他那正月十六一样丰满的大脸蛋子,眼帘朝下一言不发,显然是在愤怒地憋坏!这不由得让马小三心里更是一阵发虚。

“挺好的,挺好的,我挺好的!兄弟你挺好的吧?”单志远回答马小三,并也向他致以亲切问候。马小三当然回答他也挺好的。单志远这时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说:“兄弟呀,怎么还是这么瘦呀?不过人倒是比过去更帅了。”马小三刚要腼腆还没来得及道谢,那厮却又咧嘴一笑道:“不过兄弟呀,你这眼睛……好像还是没长开呀?你得多吃香蕉,香蕉富含果锌,具有润眼明目的作用!”一线天的小眼睛是马小三与生俱来的最大无奈,一般人拿这个跟他开玩笑他会不高兴的。但如果是老板和大哥那就不同了,他们是把你当自己兄弟给你面子才和你开这种无伤大雅的玩笑,这点人情世故马小三还是懂的。今天既然单大老板这么给面子,那自己岂有不顺杆往上爬的道理,所以他忙展颜一笑热热乎乎地回应道:“嗨!单大哥,别说香蕉了,香蕉树都被我啃了好几棵,不信你问我哥,上个月我把他们公司楼下的那棵芭蕉树都给啃了!但不管用,单大哥我这是天灾,娘胎带来的,没治了。”马小三说着,他也翻起小眼睛上下打量了一下单志远,自己的小眯眯眼虽然没有改观,但单老板的变化却令人吃惊。过去,在以夜总会为家的那些日子,这位工程师出身的儒商和晋胖子那流氓一样,都是头上不打摩丝不出门,身上不喷香水不跳舞,领带不飘逸成一朵闲云打死也不系的完美主义者。而眼前的这位单老板,过去那一头油光水滑的像被小母牛舔出来的大背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厘米左右的自然短发。这短发就那么自自然然地立着站着,既没打摩丝也没喷发胶啫哩水,倒是在他的耳朵上方可以隐约瞥见一些白雪的痕迹;头顶下方的那张脸还是过去那张英气逼人的正国字脸,只是比过去黑了一些,脑门上也添几道并不深刻的抬头纹,但这些纹路并不影响他的面部观瞻,反而让他看上去比过去更诚恳也更像一个成熟睿智的中年人了;不光是容颜和气质的嬗变,行头也换了。在马小三的印象里,体格健硕,骨骼海拔高达一米八六的单老板那就是个会走路的西装架子,西装穿在他身上就像中山装穿在周总理身上一样,那叫一个相得益彰,所以这厮过去几乎一年到头都穿笔挺刮俊的名牌西服,据说一套要一两万呢。而今天他上穿一件灰色套头圆领t恤,下穿一条皱皱巴巴蓝色牛仔裤,脚上那双牛筋底的休闲鞋虽然还是名牌,但鞋面上却是泥星点点和这油脂麻花的小饭店倒是十分相配,非常和谐。总体来说,几年不见单志远朴实了,看来他那一跤是摔的不轻,把他那一身流光溢彩的铅华都摔没了,乍一看像换了个人似的。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很像一个祥和的邻家老哥,而不再是那个被众星捧月高高在上矜持招摇的青年老板了。

就在马小三暗自揣度单志远的时候,一个阴深深的声音掺杂着鄙薄地语气清新直白地在他耳边响起:“怎么的马主任,这都几年不见了——骟总——邀你共进午餐还得三催四请呀?下次要不要我给你打个报告提前预约一下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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