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他们看来,林二这是自投罗网,这次肯定跑不掉了。
陆凌风在刑警队追踪林二的行踪无果之后,正前往锦城别苑的路上就接到了警情通知:
嫌疑人在现场!
于是,一脚大力油门,马力全开地朝着锦城别苑赶去。
然而,林二却是突然拐了个弯,又从7栋那里绕了回去,朝着小区的围墙跑去。
这个小区有点特别,是建立在云海市北侧的镜湖公园边上的半山腰。
围墙外面大概有十多米的落差,下面就是一条环湖公路,清晨或者傍晚时分都很有多市民来这里健身跑步。
林二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掏出了刚买的绳子,在围墙的铁栅栏上打了结,然后身手十分利索地翻过围墙,借着绳子速降,接着快速地消失在了公园的树林里。
陆凌风闻讯赶来之后,看着那段绳子,咬牙切齿地一拳砸在了墙上。
“一群废物!”
“调集警犬!进山给我搜!”
林二从锦城别苑的附近的山林穿过去又从环湖路的另一段出来了,刚好有环湖的巴士经过,他顺利地离开了镜湖公园,躲开了警方的又一次抓捕。
在一个随机的站点下车之后,他给吴双打了电话。
“什么情况?”林二无语至极地问道,“为什么他们会发疯似的要抓我?”
“证据确凿?我上通缉榜了?”
吴双显得很无奈地说道:“差不多!他们在凶器上找到了半个你的指纹!”
“我擦!”林二彻底地愣住了,忍不住地爆了粗口,“这怎么可能?”
他不敢置信地问道:“凶器?指纹?还半个?”
吴双肯定地说道:“嗯,我偷偷地打听了一下,二队的人在现场找到了一把长约5寸的水果刀,上面有你的半个指纹。经过法医的现场比对,该刀具和死者身上的伤口吻合,确认就是凶手行凶的刀具。”
“也就是,你行凶的工具!”吴双说话的语气很轻松。
林二白了白眼,无语说道:“谢谢你看得起我!”
“死者的身份确定了吗?”
林二问。
吴双俏皮地反问:“你猜猜?”
林二没那个心情,他甚至怀疑吴双是不是脑子有病,在这个时候她居然还心情调侃他。
根据小区的监控,他曾在命案现场出现过,也在院门上留下了指纹信息(他当时压根就没有想过要杀林英武,自然不可能做防指纹措施)。
到过现场还停留过说明他有未知动机。
还有那个阿姨的供词,证明他行迹鬼祟以及可作为时间证人佐证林二在现场逗留了很长时间,完全有可能潜伏至夜深人静的时候作案。
还有,遗留在现场的凶器上,居然有林二的指纹,这可是决定性的关键证据。
除非他能解释的清楚凶器上的指纹是怎么来的,否则,综合这些因素,这个案子就是他做的了。
这个情况,简直就是十年前的案件重现。
十年前!
警方曾经说过,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大量的血迹……
大量的血迹!
他又联想到了今天的现场,也是大量的血迹,就算血的海洋来形容都不过分。
难道,这两者有什么关联吗?
难道,十年前,凶手又再一次出现了?
如果这样……
“男死者叫林英武,女死者叫魏晓娥,那个小女孩叫林甜甜?”
纵然是不愿意相信,但是林二还是按照吴双的“你猜猜”说出了三个名字。
电话那头的吴双此时的表情简直无以复加。
“他、他竟然全说对了!”
吴双惊讶地说道,似乎是在对着电话旁边的人说的。
顾青曼兴奋的声音从旁边响起,崇拜地说道:“神探,你也太厉害了!”
“你这么快就以被通缉的状态查出了死者的身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谢姝宁死了。同幼子一道死在了阳春三月里。可眼一睁,她却回到了随母初次入京之时。天上白茫茫,路上雪皑皑,年幼的她被前世郁郁而终的母亲,和早夭的兄长一左一右护在中间。身下马车摇摇晃晃...
林竹自小没了娘,爹娶了后娘以后也成了后爹,所以亲事上没人会替他做主不管是前头说好的农户,还是同父异母的弟弟非要换给他的书生,抑或是书生娘塞给他的二房侄子,他都只能接受本来以为到了夫家也...
...
季司深任务世界遇上了白莲花怎么破?那当然是走白莲花的套路,让白莲花无路可走!当白月光在霸道总裁面前哭惨堇年,我知道,我只是他的替身,你去吧,我爱你,所以没关系的。不,深深,我爱的是你。当白莲花在残暴王爷面前撒娇王爷,深深想要王爷抱抱亲亲举高高,你不准对别人亲亲抱抱举高高!嗯,只对你。后知后觉的某小白莲突然意识到不对劲,这货怎么越来越熟悉呢。...
预收文豪门万人嫌他疯了反正是反派,为什么不能放飞自我?发疯的感觉真爽,再来一次(文案在最后)本文文案苏安澜穿越了,穿成了豪门流落在外,母亲刚刚亡故的私生子。他的哥哥是书中主角,而他是即将被主角灭掉的反派炮灰。苏安澜不甘心。为了活命,他兜兜转转,抱上了一条粗壮的大腿他哥的好兄弟,傅瑾年。苏安澜你帮帮我,怎么样都行。傅瑾年挑眉怎么样都行?后来,傅瑾年家宴上,他当众宣布自己是同性恋,而苏安澜就是他要相守一生的人。苏安澜你大爷的。也没人告诉他要这么玩啊!以下预收文文案沈暮云穿成了豪门文中的万人嫌反派。穿过去第一天,他就被推到水里。岸上所有人都等着看他笑话,沈暮云爬起来,对着幸灾乐祸的对头就是一巴掌!他冷冷问你什么身份?也敢笑话我?众人目瞪口呆。他莫不是疯了吧?但都敢怒不敢言。毕竟沈暮云虽然是个怪胎,却实在家世显赫,他们惹不起。发疯的感觉真爽,沈暮云看着渐渐都害怕他的人们,由衷觉得。毕竟自己只能活三年,爱干什么干什么吧。他坐在花园里,左手冰可乐,右手薯片,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是不错。他当了十年社畜,终于也是放飞自我了。这个时候,有人握住他的手腕。来人语气低沉而温和你忘了,你身体不好,不能吃冰的。沈暮云你谁啊?他回头,瞪大眼。这不是书中主角吗?阅读指南1豪门恩怨何时了?往事知多少2疯批受x阴暗攻3可以试试先婚后爱,双洁,1v14更新时间稳定坑品好,欢迎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