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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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豉油鸡(第2页)

“米饭兼具油米的油润和丝苗米的香气与爽口,锅巴更酥脆,味道更好了。”阿松也称赞道。

阿明开心地说:“我刚才听宁宁说,就觉得是个好主意。”

这下花姐明白了:“宁宁,是不是你爸爸教过你拆鱼羹的绝招?”

岳宁吃完煲仔饭,放下碗筷:“就像这碗煲仔饭的小妙招一样。”

“那我就放心了。”花姐说道。

岳宁把卤肉的火调小:“叔叔婶婶,对面那家不过打了个胜华的招牌,他们根本没打算好好做。食客刚才说的话,就表明他们在食材和用心程度上差远了。他们和我们的客户群体不一样,从长远来看,我们根本不需要太在意他们。只是他们那些像贴胶布之类的恶心行径,收拾一下就好了。”

岳宁上辈子就遭遇过类似的背刺,那还是宁烧腊准备上市的时候,管理团队出走,全套配方被复刻。那些日子,她其实都没信心自己一定能重新站起来,焦虑得脖子上长了好大一块神经性皮炎。要不要打价格战?如果打价格战,资金从哪里来?在她焦虑的时候,顾客并没有出现断崖式流失。网络上出现了很多两家同款的测评,吃货们纷纷把票投给了宁烧腊。

当然,在国内市场不可能完全不参与价格战,但至少品质摆在那里,他们不需要把价格降到无利可图的地步。度过了生存难关,后面就顺利发展起来了。

“那你为什么要和他比做菜,难道还真要教他?”花姐不理解。

“他是我爷爷的徒弟,手艺有我爷爷教。”岳宁笑着说,“我只会教他怎么做人。”

在岳宁没来之前,这话没人会信。但她刚才那一番举动,现在谁敢不信呢?

“我们去房间吧,洗个澡再下来。”岳宁说,“坐公交车好热。”

“走走走,我们一起去。”花姐说。

“宁宁,这些猪蹄是用来做猪脚姜吗?我看菜单上没有这道菜啊?”阿松问。

岳宁说:“我做豉油鸡用的。”

“猪蹄?豉油鸡?”阿明叫了起来,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东西,怎么能联系到一起呢?阿明一脸迷茫。

“等下就知道了!”

随着这一声,岳宁把疑问留给了厨房里的人,自己跟着花姐和爷爷上楼去了。

岳宝华原本想着自己可以在宝华楼凑合住,孙女应该住到浅水湾那套八百多尺的房子里。

可跟孩子一说,孩子不愿意。酒楼在九龙,住在港岛南边,还要穿过隧道,这一来一回太浪费时间了。

她宁愿住在宝华楼,宝华楼的住宿条件肯定比小杨沟好吧?

岳宝华听了她的话,这几天收拾出一间将近两百尺的房间,请有女儿的花姐一起布置。

花姐替岳宁提着行李箱,跟她说:“宁宁,我跑了好多地方,给你选窗帘、选床品……”

岳宁心里有些小小的期待。走过阳台,看到窗上粉色的窗帘,她有种不祥的预感。门被推开,粉色的窗帘,白色镶粉色边的家具,粉色的床品上面还有一只穿着粉色裙子的米妮公仔。

“宁宁,喜欢吗?”岳宝华期待地问。

岳宁很少穿粉色的衣服,家里也很少有大面积粉色的装饰品,这和她上辈子的妈妈有关。

她上辈子的妈妈,从来不管她喜欢什么,就喜欢给她穿粉色的衣服,告诉她女孩子要乖巧、懂事、听话,这样才能嫁得好。

粉色的房间,粉色的穿着,芭蕾、钢琴、小提琴都得学。她想游泳,田径队选中了她,妈妈却全部反对。只要她反抗,妈妈就说为了培养她花了多少心思,一切都是为了她好。

可笑的是,她妈妈可以连续问她两三次想不想喝番茄排骨汤,每次她回答想喝,可等下端上桌的,可能是萝卜排骨汤,也可能是老鸭汤,但一定不会是番茄排骨汤。

他们送弟弟去澳洲,明明她的成绩可以冲击清北,高考前她妈妈却哭天抢地,不许她报外地高校,告诉她必须考粤城最好的那所学校,理由是女孩子有这个学历就够了。

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受妈妈的影响,可妈妈那种言行,怎么可能不受影响。最终她高考成绩全省排名三百出头,她报了上海的学校。在父母威胁不给生活费的话语中,她收拾行李去了上海。

粉色明明是很可爱的颜色,有些粉色锦缎温柔华美,但在潜意识里,她会避开这些。

爷爷的一片心意,花姐也忙碌了这么久,岳宁装作很喜欢的样子:“好漂亮,爷爷要把我养成小公主吗?”

孙女这么喜欢,岳宝华很开心。他还带着岳宁走到书柜边,给她看两个芭比娃娃。

这……岳宁好想告诉爷爷,她已经过了玩芭比娃娃的年纪。

书桌上放着一台录音机,床对面有一台电视机。这会儿空调开着,房间里还有独立的卫浴。除了颜色粉了些,真的是很精致的一间房。

岳宁打开行李箱,拿出两盒鸡仔饼,还有一条真丝丝巾给花姐:“婶婶,我知道港城也有鸡仔饼,这是我带来的,给大家分一下。这块丝巾是给您的。”

“你这孩子,还这么客气。”花姐接过东西,看到她箱子里有一卷纸,问:“这是什么?”

岳宁把笔墨纸砚拿出来,放进书柜里,说:“宣纸。在友谊商店买的笔墨纸砚,港城这些可能更贵一点。”

花姐愣了一下:“宁宁还会书法。”

“会。”岳宁这辈子师从书画爱好者莫维文,上辈子则是有钱之后请名家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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