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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重伸出手捧向地面,然而不是捧地上的泥土,而是落在地上的那只脚。
脚底已经沾染了泥土,纤白又娇軟的脚,似乎骨骼都是柔軟的。
捧在手里,方重异常小心翼翼,担心自己稍微一用力,就会挵疼迟景。
“脏了,我给你擦干净。”
方重捧起迟景的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理智的,一切过往的记忆没有失去,但是眼前他的新娘,绝美的比世间任何的存在还要娇柔迷人。
为了他,自己就算是疯狂魔障,也毫无怨言。
方重轻轻拿着迟景的脚,随后就踩在他的衣服上,他用自己的衣服擦拭迟景的脚。
动作异常轻柔,仿佛那不是一直站了泥土的脚,而是染了细微尘埃的无价珍宝。
那确实是他的珍宝。
擦拭干净后,方重低头间,竟是闻了上去。
哪怕是迟景的脚,都比周围的鲜花还要芬芳。
方重只觉得,这里就是他的独有的后花园。
专属于他的极艳的春天。
迟景微微睁大眼,看着男人捧着他的脚,当成宝贝一样,擦拭泥土,还像条狗一样,嗅着他的脚。
更是在后面,迟景的脚心踩到了一点柔軟。
方重居然就这样抓着迟景的脚,不只是闻上去,更是把脸颊都贴了上去。
也是那个瞬间,方重像是忽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有的人,他身边倒是没有,但是看到过一些,那些人会养宠物,尤其是养猫咪的人,哪怕猫爪沾染过猫砂,也毫无嫌弃,还会去亲吻猫爪。
他的新娘当然和猫咪不一样,他不猫咪更加美丽迷人,他的骄纵他的傲慢,他的柔軟脆弱,全部都是独一无二的。
别说是被他的脚踩脸了,就算是让他俯身到地上,趴着去吃泥土,那一刻,方重都觉得自己不会拒绝。
方重笑起来,已然是极其病态的笑了。
“迟景,我爱你。”
又是同样的表白,这些人迷恋他的皮囊,但凡他不是这张脸,也许他们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所以迟景没有多少触动。
脚踩在男人脸上,对方还想吻他的脚,迟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怎么有这种奇奇怪怪的癖好。
他好像不知道,他这具身体,还有浑身萦绕着的馥郁香气,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是任何人或者怪物都拒绝不了的吸引。
他的存在,就仿佛是慾望的化身,没有谁可以例外。
拿开自己的脚,迟景还猛用力,将方重给一脚踹到地上。
两只脚都放在了桌子上,婚纱裙裙摆很长,把迟景的脚都给盖住了。
他轻轻歪着头,视线由上而下地俯视,淡漠到了极致的眼神,透着浓浓的轻蔑般。
“你说喜欢我,你拿什么来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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